关于鞍山市二OO五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二OO六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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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在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世超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05年,全市全口径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2.4亿元,比上年增长46.8%。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150.7亿元,比上年增长50.6%,税收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2.1%,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2.3亿元,为预算的122.7%,比上年增长31.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5.2亿元,为预算的120.4%,比上年增长37.4%;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1亿元,为预算的144.1%,比上年下降3.1%,主要是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和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减收所致。市本级(含高新区和千山风景区,下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7.4亿元,为预算的127.2%,比上年增长42.7%。其中:纯本级完成36.5亿元,为预算127.4%,比上年增长46.2%;高新区完成0.77亿元,为预算的117.9%,比上年下降33.4%,主要是原属高新区的部分企业划出所致;千山风景区完成0.14亿元,为预算的112.5%,比上年增长24.8%。市本级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1亿元,为预算的183.2%,比上年下降2.5%。县(市)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8亿元,为预算的108.4%,比上年增长27.5%
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05年,由于在预算执行中省对我市陆续追加专项拨款、财政收入超收以及上年结转等因素(主要是专项补助8.7亿元、增发国债补助1亿元、转移支付补助1.5亿元、超收安排9.6亿元、上年结转6.1亿元),全市财政支出预算由年初的66.2亿元调整为93.4亿元,其中一般支出预算由年初的62.1亿元调整为87亿元,基金支出预算由年初的4.1亿元调整为6.4亿元。全市财政支出完成85亿元,为预算的91%,比上年增长21.3%。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0.8亿元,为预算的92.9%,比上年增长25.1%;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2亿元,为预算的64.8%,比上年下降24.3%
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6.9亿元,为预算的92.2%,增长30.7%。其中:纯本级完成44.9亿元,为预算的92.7%,比上年增长32.3%;高新区完成1.6亿元,为预算的80.2%,比上年下降1.1%;千山风景区完成0.39亿元,为预算的94.1%,比上年增长18.2%。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6亿元,为预算的66%,比上年下降18.5%
县(市)区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3.9亿元,为预算的93.9%,比上年增18.2%。全市重点财政支出完成情况是:1、农业类支出3.5亿元,为预算的96.2%,比上年增长15.2%。其中,市本级支出1.1亿元,为预算的99.1%,比上年增长35%2、科技类支出1.1亿元,为预算的94.7%,比上年增长12.8%。其中,市本级支出1亿元,为预算的96.6%,比上年增长19.1%3、教育类支出11.6亿元,为预算的95.8%,比上年增长32.5%。其中,市本级支出3.6亿元,为预算的96.7%,比上年增长63.5%4、社会保障类支出15.2亿元,为预算的97%,比上年增长17.3%。其中,市本级支出11.8亿元,为预算的98%,比上年增长23.4%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05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其中市本级预计净结余6,000 万元。
(二)2005年财政工作和“十五”计划完成情况回顾2005年是执行“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全市财政工作围绕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服务于加速经济隆起、构建和谐鞍山的大局,坚持为民理财、科学理财、依法理财,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并超水平完成了“十五”计划目标,财政经济运行质量持续提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财政收入保持较高增速,超额完成“十五”计划收支目标。“十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地方财政收入实现跨越式增长,超过了预期目标。2004年和2005,鞍山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迈上两个台阶,先后突破40亿元和55亿元大关。2005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十五”计划超收12.1亿元;一般预算支出比“十五”计划增加17.3亿元,收支年均分别递增19.8%17.3%。一般预算收入2005年比2003年净增26亿元,相当于2003年全年的收入水平,财政实力不断壮大。
2、缩小了与沈、大两市的差距,对中央、省的贡献明显增加。2005年,我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是沈阳、大连的40%36.5%,与2000年相比分别提高2.27.6个百分点。我市全口径税收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00年的8.2%提高到2005年的12.1%5年提高3.9个百分点,标志着我市财政经济运行质量显著提高。2005年,全市上划中央收入和上划省收入分别完成84.6亿元和22.4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52.9%58.3%,我市向中央、省所做贡献明显增加。
3、优化支出结构,公共财政特征日益显现。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重点保障教育、科技、社保、公共卫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公共支出需求,对经济的支持方式由过去的直接投入为主变为以财政贴息、担保等间接方式为主。2005年,教育和科技支出12.7亿元,“十五”期间年均递增15.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15.2亿元,年均递增19.4%;基建和城市维护支出12.4亿元,年均递增20.3%
4、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支持“三农”成效突出。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到“十五”末期,我市全部免征农业税,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2003-2005年,累计拨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资金5.4亿元,全市155万农民受益,人均受益 347元。2005年,全市农业类支出3.5亿元,“十五”期间年均递增9.3%
5、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建立了支持鞍钢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资金6亿元,重点支持了鞍钢西区建设、撤村搬迁、征地补偿、道路建设以及鞍钢附企困难职工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建立了支持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共安排5,220万元,重点支持了农业产业化项目、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对名牌产品和纳税大户给予了支持。这两项资金的使用,对于促进我市所有制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五”期间,财政共安排担保基金9,050万元,为134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4.1亿元,为442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贷款担保834万元,为中小企业发展和下岗失业人员再次创业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
6、财政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依法理财水平显著提高。除保留鞍钢等100余户企业作为市本级财源外,原市属3,500户企业全部下划县(市)区,建立完善了以属地纳税为基本特征的财政管理体制,县(市)区相应增加财力2.1亿元。市本级全面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实施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完成了以“收缴分离”为核心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县(市)区相关改革也在稳步推进。
7、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了财政风险。积极争取国内外低成本资金,缓解了我市经济建设资金紧张的问题。全力化解金融风险,建立了预警机制,“十五”期间全市企业债券和个人债券65亿元基本消化完毕。解决了海城信托、五环证券、安信信托的个人债务问题,支持市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资产,维护了鞍山地区的金融和社会稳定。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源结构单一,地方财政对鞍钢的依赖过大,非公有制经济虽呈较快发展势头,但对财政增收的贡献较低。二是县(市)区财政增收质量总体不高,地区间财政发展不均衡的矛盾突出。三是政府债务陆续到期,财政偿债压力较重。四是财政供养范围偏大、支出结构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十一五”时期特别是在2006年着力加以解决。基于“十五”期间财政发展形势,根据“十一五” 期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财政初步规划到2010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20亿元,年均递增16.8%;全市一般预算支出达到150亿元,年均递增13.4%,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
 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鞍山的关键一年。“十五”时期地方经济的长足发展,为我市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奠定了稳固的基础。随着鞍钢西区500万吨精品板材和海城纺织工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启动和陆续投产,以及宝得轧钢等一批非公有制企业的崛起,全市“一个基地、三大产业”建设将不断取得新进展,并形成新的收入增长点。
2006年我市财政经济发展的总体环境是好的,但制约本级财政运行的一些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财政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较重,减收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仍很突出。
在收入方面,财政收入增长仍主要依靠鞍钢,而钢材市场及其价格的不稳定性,成为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变数,随着鞍钢钢材价格的回落,预期今年靠价格因素拉动财政增收的作用将大大降低。随着非经济性增收因素的逐渐消除,以及国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减收因素的增多,2006年财政增收形势仍将十分严峻。
在支出方面,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支持就业再就业,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支持国有企业和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政权运转等重点支出,都需要财政增加预算安排。特别是必须增加的社会保障支出和偿债支出,将对今年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造成很大压力。
根据上述分析,确定200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建设和谐鞍山的主题,狠抓增收节支,不断壮大各级财政实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健全公共财政体系,集中财力重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继续向“三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关系民生方面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不断深化财政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预算编制的政策要点是:1、积极稳妥安排财政收入预算,依法治税,提高收入增长质量,增强财政调控经济的能力。2、大力挖掘非税及社会保险缴费收入增收潜力,努力增加政府统筹财力,缓解政府支出压力。3、按照公共财政原则,理顺支出分配关系,优先安排人员、公用基本支出,切实保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方面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经费,集中财力办大事。4、重点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解困工作,促进城乡和社会和谐发展。5、集中资金支持振兴老工业基地各项重点支出,做大财政“蛋糕”,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6、做好整合政府财力资源工作,规范财税秩序,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一)财政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安排68.8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可比口径,下同)。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61.7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1亿元,比上年增长3.6%
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41.1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纯本级安排40.1亿元,比上年增长14.7%;高新区安排0.88亿元,比上年增长15%;千山风景区安排0.16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市本级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6亿元,比上年增长13.5%
在纯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安排31.1亿元,比上年增11.9%,各项非税收入安排9亿元,比上年增长25.5%。县(市)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0.5亿元,比上年增长14.8%
(二)财政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财政支出安排84.5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安排78.7亿元,比上年增长26.8%;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8亿元,比上年增长40.8%
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安排48.2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其中:纯本级安排46.2亿元,比上年增长28.9%;高新区安排1.6亿元,与上年持平;千山风景区安排0.4亿元,比上年增长28.6%。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2亿元,比上年增长118.2%。县(市)区一般预算支出安排30.5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1、农业类支出安排1亿元,比上年增长49.5%2、科技类支出安排1亿元,比上年增长7.4%3、教育类支出安排4.2亿元,比上年增长27.2%4、社会保障类支出安排6.7亿元,比上年增长8.7%
(三)预算平衡情况
按照上述收支预算安排,市本级一般预算财力482,110万元,减当年一般支出预算481,560万元,结余550万元。
 三、实现2006年财政预算的保证措施
2006年,全市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努力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增强组织收入的调控能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分解落实全口径收入和地方收入预算任务,强化对国税、地税、收费、国资等部门及县(市)区财政征收目标的考核。建立超收激励机制,调动征收部门的积极性。把握好个税起征点提高等重大财税政策调整,跟踪分析鞍钢税源变化和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走势,为执行好年度预算奠定基础。加速财税银税收联网体系运行,试点安装税控收款机,切实提高税收监控能力,防止国家税款流失。加强非税收入和基金的征管,大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整合政府财力资源,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土地出让金和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提高政府统筹财力水平。
(二)加强支出管理,突出公共财政特征。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理财方针,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取向,推进四项调整。即:调整供给范围,解决财政支出“越位”“缺位”问题,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和薄弱环节;调整公用经费使用范围,明确支出内容,有效解决公用经费管理粗放问题;调整投资方向,处理好财政退出竞争性领域和转变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的关系;调整城乡分立支出格局,扶持弱势群体,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重点向三农、社保、就业、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特困群体、循环经济、协调发展、政权运转、公共安全倾斜,促进和谐鞍山建设。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除人员经费、社会保障、政权运转和偿还债务等,其他支出原则上不再追加,确保收支平衡。
(三)大力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安排支持鞍钢改革发展资金4.2亿元,支持鞍钢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离办社会职能,解决大营盘撤村建设、鞍钢附企职工安置、新增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和取暖费等解困方面问题。安排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资金1,700万元,通过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流向,并对创名牌企业、纳税大户给予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认真落实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促进就业再就业等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内外优惠贷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缓解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积极支持困难企业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市财政对“三农”的总投入达到4亿元。大力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足额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继续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落实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支农资金。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的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卫生、道路、供水和文化事业的投入,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两年内逐步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
(五)规范县(市)区财政体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协调税务部门从征管机制上全面落实税收属地征管政策,坚决制止区县、乡镇政府违规拉税、违法聚财的行为,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提升收入增长质量。专题研究部分县乡财政运行困难问题,科学核定可支配财力和必需的经费支出规模。结合财政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办法》,制订出台我市的配套办法,并视本级财力情况建立一般转移支付制度,支持困难县乡财政正常运转。
(六)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促进依法理财。制订《鞍山市市级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建立三年部门预算滚动项目库,对农业、科技、教育、基建、城建等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支出项目,实施有计划、连续性的管理。开展全市公共资源情况调查,摸清本级全部行政事业单位及县(市)区的资产、资源及需求“家底”,科学地进行部门预算编制。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从200611起,在全市80个市直机关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断增强财政统筹资金的能力。制订《鞍山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服务和工程采购范围,加大政府采购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指导,力争在2006年上半年完成各县(市)区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工作。建设政府债务良性循环机制,加大政府债权的清收力度,防范债务风险,稳定金融秩序。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加强财政监督,扩大财政投资评审覆盖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规范财经秩序。
(七)转变理财观念,树立服务于大局的思想。一是强化大局意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改革和发展全局,打破单纯收支的理财观念,从经济、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服从并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二是要做大“蛋糕”。要在做大企业、经济“蛋糕”的基础上,不断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三是要以人为本。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向弱势群体倾斜,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做到理财为民,理财为公,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四是要主动服务。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创新和转变服务方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关于鞍山市二OO五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二OO六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09-08

——2006年2月15日在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世超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05年,全市全口径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2.4亿元,比上年增长46.8%。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150.7亿元,比上年增长50.6%,税收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2.1%,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2.3亿元,为预算的122.7%,比上年增长31.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5.2亿元,为预算的120.4%,比上年增长37.4%;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1亿元,为预算的144.1%,比上年下降3.1%,主要是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和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减收所致。市本级(含高新区和千山风景区,下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7.4亿元,为预算的127.2%,比上年增长42.7%。其中:纯本级完成36.5亿元,为预算127.4%,比上年增长46.2%;高新区完成0.77亿元,为预算的117.9%,比上年下降33.4%,主要是原属高新区的部分企业划出所致;千山风景区完成0.14亿元,为预算的112.5%,比上年增长24.8%。市本级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1亿元,为预算的183.2%,比上年下降2.5%。县(市)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8亿元,为预算的108.4%,比上年增长27.5%
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05年,由于在预算执行中省对我市陆续追加专项拨款、财政收入超收以及上年结转等因素(主要是专项补助8.7亿元、增发国债补助1亿元、转移支付补助1.5亿元、超收安排9.6亿元、上年结转6.1亿元),全市财政支出预算由年初的66.2亿元调整为93.4亿元,其中一般支出预算由年初的62.1亿元调整为87亿元,基金支出预算由年初的4.1亿元调整为6.4亿元。全市财政支出完成85亿元,为预算的91%,比上年增长21.3%。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0.8亿元,为预算的92.9%,比上年增长25.1%;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2亿元,为预算的64.8%,比上年下降24.3%
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6.9亿元,为预算的92.2%,增长30.7%。其中:纯本级完成44.9亿元,为预算的92.7%,比上年增长32.3%;高新区完成1.6亿元,为预算的80.2%,比上年下降1.1%;千山风景区完成0.39亿元,为预算的94.1%,比上年增长18.2%。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6亿元,为预算的66%,比上年下降18.5%
县(市)区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3.9亿元,为预算的93.9%,比上年增18.2%。全市重点财政支出完成情况是:1、农业类支出3.5亿元,为预算的96.2%,比上年增长15.2%。其中,市本级支出1.1亿元,为预算的99.1%,比上年增长35%2、科技类支出1.1亿元,为预算的94.7%,比上年增长12.8%。其中,市本级支出1亿元,为预算的96.6%,比上年增长19.1%3、教育类支出11.6亿元,为预算的95.8%,比上年增长32.5%。其中,市本级支出3.6亿元,为预算的96.7%,比上年增长63.5%4、社会保障类支出15.2亿元,为预算的97%,比上年增长17.3%。其中,市本级支出11.8亿元,为预算的98%,比上年增长23.4%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05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其中市本级预计净结余6,000 万元。
(二)2005年财政工作和“十五”计划完成情况回顾2005年是执行“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全市财政工作围绕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服务于加速经济隆起、构建和谐鞍山的大局,坚持为民理财、科学理财、依法理财,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并超水平完成了“十五”计划目标,财政经济运行质量持续提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财政收入保持较高增速,超额完成“十五”计划收支目标。“十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地方财政收入实现跨越式增长,超过了预期目标。2004年和2005,鞍山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迈上两个台阶,先后突破40亿元和55亿元大关。2005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十五”计划超收12.1亿元;一般预算支出比“十五”计划增加17.3亿元,收支年均分别递增19.8%17.3%。一般预算收入2005年比2003年净增26亿元,相当于2003年全年的收入水平,财政实力不断壮大。
2、缩小了与沈、大两市的差距,对中央、省的贡献明显增加。2005年,我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是沈阳、大连的40%36.5%,与2000年相比分别提高2.27.6个百分点。我市全口径税收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00年的8.2%提高到2005年的12.1%5年提高3.9个百分点,标志着我市财政经济运行质量显著提高。2005年,全市上划中央收入和上划省收入分别完成84.6亿元和22.4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52.9%58.3%,我市向中央、省所做贡献明显增加。
3、优化支出结构,公共财政特征日益显现。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重点保障教育、科技、社保、公共卫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公共支出需求,对经济的支持方式由过去的直接投入为主变为以财政贴息、担保等间接方式为主。2005年,教育和科技支出12.7亿元,“十五”期间年均递增15.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15.2亿元,年均递增19.4%;基建和城市维护支出12.4亿元,年均递增20.3%
4、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支持“三农”成效突出。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到“十五”末期,我市全部免征农业税,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2003-2005年,累计拨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资金5.4亿元,全市155万农民受益,人均受益 347元。2005年,全市农业类支出3.5亿元,“十五”期间年均递增9.3%
5、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建立了支持鞍钢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资金6亿元,重点支持了鞍钢西区建设、撤村搬迁、征地补偿、道路建设以及鞍钢附企困难职工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建立了支持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共安排5,220万元,重点支持了农业产业化项目、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对名牌产品和纳税大户给予了支持。这两项资金的使用,对于促进我市所有制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五”期间,财政共安排担保基金9,050万元,为134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4.1亿元,为442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贷款担保834万元,为中小企业发展和下岗失业人员再次创业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
6、财政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依法理财水平显著提高。除保留鞍钢等100余户企业作为市本级财源外,原市属3,500户企业全部下划县(市)区,建立完善了以属地纳税为基本特征的财政管理体制,县(市)区相应增加财力2.1亿元。市本级全面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实施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完成了以“收缴分离”为核心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县(市)区相关改革也在稳步推进。
7、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了财政风险。积极争取国内外低成本资金,缓解了我市经济建设资金紧张的问题。全力化解金融风险,建立了预警机制,“十五”期间全市企业债券和个人债券65亿元基本消化完毕。解决了海城信托、五环证券、安信信托的个人债务问题,支持市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资产,维护了鞍山地区的金融和社会稳定。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源结构单一,地方财政对鞍钢的依赖过大,非公有制经济虽呈较快发展势头,但对财政增收的贡献较低。二是县(市)区财政增收质量总体不高,地区间财政发展不均衡的矛盾突出。三是政府债务陆续到期,财政偿债压力较重。四是财政供养范围偏大、支出结构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十一五”时期特别是在2006年着力加以解决。基于“十五”期间财政发展形势,根据“十一五” 期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财政初步规划到2010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20亿元,年均递增16.8%;全市一般预算支出达到150亿元,年均递增13.4%,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
 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鞍山的关键一年。“十五”时期地方经济的长足发展,为我市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奠定了稳固的基础。随着鞍钢西区500万吨精品板材和海城纺织工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启动和陆续投产,以及宝得轧钢等一批非公有制企业的崛起,全市“一个基地、三大产业”建设将不断取得新进展,并形成新的收入增长点。
2006年我市财政经济发展的总体环境是好的,但制约本级财政运行的一些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财政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较重,减收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仍很突出。
在收入方面,财政收入增长仍主要依靠鞍钢,而钢材市场及其价格的不稳定性,成为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变数,随着鞍钢钢材价格的回落,预期今年靠价格因素拉动财政增收的作用将大大降低。随着非经济性增收因素的逐渐消除,以及国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减收因素的增多,2006年财政增收形势仍将十分严峻。
在支出方面,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支持就业再就业,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支持国有企业和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政权运转等重点支出,都需要财政增加预算安排。特别是必须增加的社会保障支出和偿债支出,将对今年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造成很大压力。
根据上述分析,确定200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建设和谐鞍山的主题,狠抓增收节支,不断壮大各级财政实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健全公共财政体系,集中财力重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继续向“三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关系民生方面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不断深化财政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预算编制的政策要点是:1、积极稳妥安排财政收入预算,依法治税,提高收入增长质量,增强财政调控经济的能力。2、大力挖掘非税及社会保险缴费收入增收潜力,努力增加政府统筹财力,缓解政府支出压力。3、按照公共财政原则,理顺支出分配关系,优先安排人员、公用基本支出,切实保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方面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经费,集中财力办大事。4、重点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解困工作,促进城乡和社会和谐发展。5、集中资金支持振兴老工业基地各项重点支出,做大财政“蛋糕”,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6、做好整合政府财力资源工作,规范财税秩序,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一)财政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安排68.8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可比口径,下同)。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61.7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1亿元,比上年增长3.6%
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41.1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纯本级安排40.1亿元,比上年增长14.7%;高新区安排0.88亿元,比上年增长15%;千山风景区安排0.16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市本级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6亿元,比上年增长13.5%
在纯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安排31.1亿元,比上年增11.9%,各项非税收入安排9亿元,比上年增长25.5%。县(市)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0.5亿元,比上年增长14.8%
(二)财政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财政支出安排84.5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安排78.7亿元,比上年增长26.8%;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8亿元,比上年增长40.8%
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安排48.2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其中:纯本级安排46.2亿元,比上年增长28.9%;高新区安排1.6亿元,与上年持平;千山风景区安排0.4亿元,比上年增长28.6%。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2亿元,比上年增长118.2%。县(市)区一般预算支出安排30.5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1、农业类支出安排1亿元,比上年增长49.5%2、科技类支出安排1亿元,比上年增长7.4%3、教育类支出安排4.2亿元,比上年增长27.2%4、社会保障类支出安排6.7亿元,比上年增长8.7%
(三)预算平衡情况
按照上述收支预算安排,市本级一般预算财力482,110万元,减当年一般支出预算481,560万元,结余550万元。
 三、实现2006年财政预算的保证措施
2006年,全市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努力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增强组织收入的调控能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分解落实全口径收入和地方收入预算任务,强化对国税、地税、收费、国资等部门及县(市)区财政征收目标的考核。建立超收激励机制,调动征收部门的积极性。把握好个税起征点提高等重大财税政策调整,跟踪分析鞍钢税源变化和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走势,为执行好年度预算奠定基础。加速财税银税收联网体系运行,试点安装税控收款机,切实提高税收监控能力,防止国家税款流失。加强非税收入和基金的征管,大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整合政府财力资源,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土地出让金和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提高政府统筹财力水平。
(二)加强支出管理,突出公共财政特征。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理财方针,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取向,推进四项调整。即:调整供给范围,解决财政支出“越位”“缺位”问题,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和薄弱环节;调整公用经费使用范围,明确支出内容,有效解决公用经费管理粗放问题;调整投资方向,处理好财政退出竞争性领域和转变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的关系;调整城乡分立支出格局,扶持弱势群体,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重点向三农、社保、就业、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特困群体、循环经济、协调发展、政权运转、公共安全倾斜,促进和谐鞍山建设。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除人员经费、社会保障、政权运转和偿还债务等,其他支出原则上不再追加,确保收支平衡。
(三)大力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安排支持鞍钢改革发展资金4.2亿元,支持鞍钢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离办社会职能,解决大营盘撤村建设、鞍钢附企职工安置、新增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和取暖费等解困方面问题。安排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资金1,700万元,通过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流向,并对创名牌企业、纳税大户给予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认真落实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促进就业再就业等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内外优惠贷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缓解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积极支持困难企业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市财政对“三农”的总投入达到4亿元。大力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足额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继续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落实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支农资金。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的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卫生、道路、供水和文化事业的投入,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两年内逐步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
(五)规范县(市)区财政体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协调税务部门从征管机制上全面落实税收属地征管政策,坚决制止区县、乡镇政府违规拉税、违法聚财的行为,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提升收入增长质量。专题研究部分县乡财政运行困难问题,科学核定可支配财力和必需的经费支出规模。结合财政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办法》,制订出台我市的配套办法,并视本级财力情况建立一般转移支付制度,支持困难县乡财政正常运转。
(六)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促进依法理财。制订《鞍山市市级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建立三年部门预算滚动项目库,对农业、科技、教育、基建、城建等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支出项目,实施有计划、连续性的管理。开展全市公共资源情况调查,摸清本级全部行政事业单位及县(市)区的资产、资源及需求“家底”,科学地进行部门预算编制。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从200611起,在全市80个市直机关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断增强财政统筹资金的能力。制订《鞍山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服务和工程采购范围,加大政府采购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指导,力争在2006年上半年完成各县(市)区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工作。建设政府债务良性循环机制,加大政府债权的清收力度,防范债务风险,稳定金融秩序。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加强财政监督,扩大财政投资评审覆盖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规范财经秩序。
(七)转变理财观念,树立服务于大局的思想。一是强化大局意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改革和发展全局,打破单纯收支的理财观念,从经济、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服从并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二是要做大“蛋糕”。要在做大企业、经济“蛋糕”的基础上,不断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三是要以人为本。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向弱势群体倾斜,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做到理财为民,理财为公,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四是要主动服务。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创新和转变服务方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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