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办发〔2012〕68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规划局
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规划局《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
915日       

 

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方案

 

为保障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鞍山实际,从满足政府部门决策需求和为公众提供地理空间服务出发,构建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形成鞍山市权威的、唯一的和通用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实现地理信息资源的统筹开发利用与共建共享,促进我市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内容

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鞍山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典型应用示范建设及支撑环境建设等。

(一)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数据库建设。完成0.2m分辨率1000km²航空摄影、0.07m分辨率337km²航空摄影和0.11m分辨率536km²的航空摄影。通过数据采集更新、信息扩充完善等工作,整合全市多尺度、多源、多类型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全市域9252km²21:2500001:500001:10000数据整理,市区873km²21:2000 DLG数据及DOMDEM数据生产,536km²21:1000 DLG数据生产,337km²21:500 DLG数据生产,主城区30km²三维数据采集及建模。其中中小比例尺数据实现全市域完整覆盖,大比例尺数据实现市区覆盖,建立一体化管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在具备合格的数据资源基础上,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包括:数字线划图、数字正射影像、数字高程模型、元数据、地名/地址数据。

(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依托更新完善后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一步整合加工,提取交通、水系、居民地、境界等与政务应用和社会化应用紧密相关的要素内容,扩充地名/地址数据,进行符合信息化要求的数据重组,并开发应用服务系统,建立鞍山市权威的、唯一的和通用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

(三)典型应用示范建设。基于所构建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选择规划、国土、地下管线、环保、地质灾害等领域开展典型应用示范,以应用部门为主导,建立六项应用示范系统,包括城市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土地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环境保护污染源监测系统、地质灾害评价预警系统和公众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天地图\5鞍山),并总结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全面推广平台的应用。

(四)支撑环境建设。建立能够保障项目实施及建设成果长期应用的支撑环境,包括领导机构、软硬件网络环境和安全保障体系、平台运行维护更新长效机制、共建共享协调机制等。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标准统一、共建共享,面向需求、深化应用的原则,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市规划局牵头负责,应用示范单位参与完成。

为加强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市长

副组长: 副市长

柏惠印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

孙书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海峰 市规划局局长

员:杨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卫国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单增仁 市建委副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姜全芳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环保护局局长

欧阳捍东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汪长堃 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曹海峰(兼)。

市规划局作为承建单位,负责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设计书编制;负责鞍山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鞍山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天地图\5鞍山);负责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并负责数据的更新与维护。

各应用示范单位负责本部门应用系统功能设计与软件开发;负责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在应用示范建设中,负责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配合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的开展、建设;履行与市政府签订的共建共享协议。

四、进度安排

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201311月份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长效稳定的维护管理机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一组织实施基础地理信息的定期更新与分发服务,确保地理信息资源的权威性、标准性和现势性。

(二)建立安全保障机制。以确保地理信息安全、促进地理信息应用为目标,强化网络环境下保守国家秘密的政策手段,制定有关的保密制度,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共享平台安全、高效、持续运行。

 

附件: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进度表  

鞍政办发〔2012〕68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规划局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规划局《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
915日       

 

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方案

 

为保障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鞍山实际,从满足政府部门决策需求和为公众提供地理空间服务出发,构建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形成鞍山市权威的、唯一的和通用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实现地理信息资源的统筹开发利用与共建共享,促进我市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内容

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鞍山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典型应用示范建设及支撑环境建设等。

(一)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数据库建设。完成0.2m分辨率1000km²航空摄影、0.07m分辨率337km²航空摄影和0.11m分辨率536km²的航空摄影。通过数据采集更新、信息扩充完善等工作,整合全市多尺度、多源、多类型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全市域9252km²21:2500001:500001:10000数据整理,市区873km²21:2000 DLG数据及DOMDEM数据生产,536km²21:1000 DLG数据生产,337km²21:500 DLG数据生产,主城区30km²三维数据采集及建模。其中中小比例尺数据实现全市域完整覆盖,大比例尺数据实现市区覆盖,建立一体化管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在具备合格的数据资源基础上,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包括:数字线划图、数字正射影像、数字高程模型、元数据、地名/地址数据。

(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依托更新完善后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一步整合加工,提取交通、水系、居民地、境界等与政务应用和社会化应用紧密相关的要素内容,扩充地名/地址数据,进行符合信息化要求的数据重组,并开发应用服务系统,建立鞍山市权威的、唯一的和通用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

(三)典型应用示范建设。基于所构建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选择规划、国土、地下管线、环保、地质灾害等领域开展典型应用示范,以应用部门为主导,建立六项应用示范系统,包括城市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土地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环境保护污染源监测系统、地质灾害评价预警系统和公众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天地图\5鞍山),并总结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全面推广平台的应用。

(四)支撑环境建设。建立能够保障项目实施及建设成果长期应用的支撑环境,包括领导机构、软硬件网络环境和安全保障体系、平台运行维护更新长效机制、共建共享协调机制等。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标准统一、共建共享,面向需求、深化应用的原则,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市规划局牵头负责,应用示范单位参与完成。

为加强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市长

副组长: 副市长

柏惠印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

孙书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海峰 市规划局局长

员:杨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卫国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单增仁 市建委副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姜全芳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环保护局局长

欧阳捍东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汪长堃 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曹海峰(兼)。

市规划局作为承建单位,负责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设计书编制;负责鞍山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鞍山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天地图\5鞍山);负责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并负责数据的更新与维护。

各应用示范单位负责本部门应用系统功能设计与软件开发;负责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在应用示范建设中,负责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配合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的开展、建设;履行与市政府签订的共建共享协议。

四、进度安排

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201311月份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长效稳定的维护管理机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一组织实施基础地理信息的定期更新与分发服务,确保地理信息资源的权威性、标准性和现势性。

(二)建立安全保障机制。以确保地理信息安全、促进地理信息应用为目标,强化网络环境下保守国家秘密的政策手段,制定有关的保密制度,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共享平台安全、高效、持续运行。

 

附件:数字鞍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