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办发〔2012〕72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鞍山市促进工业经济企稳回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促进工业经济企稳回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促进工业经济企稳回升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 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世超 副市长

副组长: 副市长

徐刚毅 副市级干部、市建委主任

王广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员:王卫国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单增仁 市建委副主任

韩 义 市财政局局长

王 伟 市环保局局长

胡谷会 市房产局局长

曹海峰 市规划局局长

侯 辉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徐德明 市房地产开发办主任

王 凯 市消防局局长

付贵杭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

徐 波 鞍山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其组成人员如下:

 任:王卫国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副主任:孙炜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  锋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单增仁 市建委副主任

 员:王建中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经济运行处处长

  侯锡凯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投资与规划处处长

  赵一秋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力交通处处长

  张桂华 市财政局企业处副处长

  郝国华 市建委计财处处长

  郭 建 市环保局环保监管处处长

  张 妍 市房产局产权管理处处长

  孙 虹 市规划局综合处处长

  项久泉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监督管理二处处长

  田作洪 市房地产开发办行业管理处处长

  鲁 林 市消防局防火处处长

  黄文圣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业务处处长

  周志玉 鞍山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部长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8日      
 

 

鞍政办发〔2012〕72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促进工业经济企稳回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促进工业经济企稳回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促进工业经济企稳回升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 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世超 副市长

副组长: 副市长

徐刚毅 副市级干部、市建委主任

王广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员:王卫国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单增仁 市建委副主任

韩 义 市财政局局长

王 伟 市环保局局长

胡谷会 市房产局局长

曹海峰 市规划局局长

侯 辉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徐德明 市房地产开发办主任

王 凯 市消防局局长

付贵杭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

徐 波 鞍山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其组成人员如下:

 任:王卫国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副主任:孙炜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  锋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单增仁 市建委副主任

 员:王建中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经济运行处处长

  侯锡凯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投资与规划处处长

  赵一秋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力交通处处长

  张桂华 市财政局企业处副处长

  郝国华 市建委计财处处长

  郭 建 市环保局环保监管处处长

  张 妍 市房产局产权管理处处长

  孙 虹 市规划局综合处处长

  项久泉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监督管理二处处长

  田作洪 市房地产开发办行业管理处处长

  鲁 林 市消防局防火处处长

  黄文圣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业务处处长

  周志玉 鞍山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部长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