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办发〔2012〕89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维护全市金融安全与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领导全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制定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形成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联动机制;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维权氛围;其他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张世超 副市长

 员:乔岐合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丹华 市金融办主任

  雒荣广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顾明宇 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行长

  徐  毅 市银监局局长

  龚  莹 市工商局副局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顾明宇(兼)。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15日       

 

 

鞍政办发〔2012〕89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维护全市金融安全与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领导全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制定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形成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联动机制;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维权氛围;其他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张世超 副市长

 员:乔岐合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丹华 市金融办主任

  雒荣广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顾明宇 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行长

  徐  毅 市银监局局长

  龚  莹 市工商局副局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顾明宇(兼)。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