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办发〔2013〕17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市政府领导包保重点工业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加快项目投产达产进程,市政府决定由市政府领导对全市100户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包保。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保对象和工作任务

包保对象:全市重点工业企业、重大工业投资改造项目。

工作任务:抓好重点企业经济运行,推进企业项目建设。

二、工作措施

1.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重点掌握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帮助企业研究对策。

2.开展协调服务工作。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资金、电力、运输、土地等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加以解决。

3.帮助企业落实好各项政策。指导企业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资金、政策等支持,最大限度地用好国家、省、市关于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效能,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及时归纳整理本辖区重点工业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包保领导汇报。包保领导将协调有关部门,必要时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和现场办公等方式,尽快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县(市)区、开发区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或建议上报市政府。

2.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是全市工业企业包保工作的协调部门,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沟通及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将本辖区包保工作情况定期反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后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向有关方面通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2
        

 

鞍政办发〔2013〕17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包保重点工业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加快项目投产达产进程,市政府决定由市政府领导对全市100户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包保。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保对象和工作任务

包保对象:全市重点工业企业、重大工业投资改造项目。

工作任务:抓好重点企业经济运行,推进企业项目建设。

二、工作措施

1.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重点掌握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帮助企业研究对策。

2.开展协调服务工作。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资金、电力、运输、土地等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加以解决。

3.帮助企业落实好各项政策。指导企业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资金、政策等支持,最大限度地用好国家、省、市关于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效能,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及时归纳整理本辖区重点工业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包保领导汇报。包保领导将协调有关部门,必要时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和现场办公等方式,尽快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县(市)区、开发区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或建议上报市政府。

2.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是全市工业企业包保工作的协调部门,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沟通及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将本辖区包保工作情况定期反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后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向有关方面通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