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办发〔2013〕49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推进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发展,加快完善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制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鞍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是市政府的门户网站,是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办事和公益服务、进行互动交流的综合平台。内容保障工作主要采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做好内容保障工作是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对于政府网站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窗口作用和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平台作用至关重要。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做好内容保障工作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内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责任,认真做好内容保障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是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市经济研究信息中心是市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单位,要做好网站的日常运维、栏目设置、信息发布、安全保障及技术支持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承担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任务。

当前内容保障工作的重点是做好政府信息发布,推进政务公开。随着网站建设不断推进,还要逐步提高网站的在线服务、互动交流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组织建设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站,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要结合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程序,确保应当公开或让公众参与的事项及时发布,增强信息的时效性;要整合内部信息和服务资源,注重增加本地区、本部门网站原创性政府信息,体现信息的全面性;要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增强信息的针对性;要严格信息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在建设、维护好各自网站,确保网站链接等内容保障方式有效的同时,根据《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详见附件1)规定的栏目内容、保障方式和更新频率等具体要求,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报送系统”,通过信息报送、栏目共建等方式,做好内容保障工作。

三、拓展网站服务功能,提高在线办事和公益服务能力

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实现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的总体要求,对市本级保留的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项目,每年按一定进度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并及时为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链接。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对各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指南和相关表格提供检索、查询和下载服务。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好本级行政许可项目的在线办理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在线办理目标。

四、建立健全内容保障工作的运行管理机制

内容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把内容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办公室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内容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对发布和报送信息的审查,做好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工作;同时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责任人,选配熟悉业务和内容保障工作的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网站的改版或栏目、专题调整及修改、链接变更和提供的服务内容发生变化时,要提前告知市政府门户网站。

五、加强对内容保障工作的检查考核

为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制定《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考核办法(试行)》(详见附件2),对各有关单位的内容保障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全市政府网站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市经研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将根据各部门职能调整、当期工作重点和网站建设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保障方案》和《考核办法》。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建立考核评比机制,促进各项内容保障工作的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519        

 

鞍政办发〔2013〕49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推进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发展,加快完善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制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鞍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是市政府的门户网站,是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办事和公益服务、进行互动交流的综合平台。内容保障工作主要采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做好内容保障工作是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对于政府网站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窗口作用和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平台作用至关重要。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做好内容保障工作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内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责任,认真做好内容保障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是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市经济研究信息中心是市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单位,要做好网站的日常运维、栏目设置、信息发布、安全保障及技术支持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承担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任务。

当前内容保障工作的重点是做好政府信息发布,推进政务公开。随着网站建设不断推进,还要逐步提高网站的在线服务、互动交流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组织建设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站,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要结合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程序,确保应当公开或让公众参与的事项及时发布,增强信息的时效性;要整合内部信息和服务资源,注重增加本地区、本部门网站原创性政府信息,体现信息的全面性;要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增强信息的针对性;要严格信息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在建设、维护好各自网站,确保网站链接等内容保障方式有效的同时,根据《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详见附件1)规定的栏目内容、保障方式和更新频率等具体要求,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报送系统”,通过信息报送、栏目共建等方式,做好内容保障工作。

三、拓展网站服务功能,提高在线办事和公益服务能力

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实现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的总体要求,对市本级保留的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项目,每年按一定进度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并及时为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链接。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对各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指南和相关表格提供检索、查询和下载服务。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好本级行政许可项目的在线办理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在线办理目标。

四、建立健全内容保障工作的运行管理机制

内容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把内容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办公室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内容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对发布和报送信息的审查,做好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工作;同时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责任人,选配熟悉业务和内容保障工作的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网站的改版或栏目、专题调整及修改、链接变更和提供的服务内容发生变化时,要提前告知市政府门户网站。

五、加强对内容保障工作的检查考核

为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制定《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考核办法(试行)》(详见附件2),对各有关单位的内容保障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全市政府网站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市经研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将根据各部门职能调整、当期工作重点和网站建设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保障方案》和《考核办法》。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建立考核评比机制,促进各项内容保障工作的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