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发布时间:2013-06-18浏览次数:

2013年1月7日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韩义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三转型一创新”这一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稳中求快”总基调,着力克服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严重洪涝灾害等不利因素影响,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在全市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上,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态势,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任务,为我市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较为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1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6.9亿元,增长8.6%;非税收入完成77.1亿元,增长23.4%。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91.9亿元,完成预算的95%,同比增长25.8%。其中:农业类支出18.2亿元,增长53.1%;科技类支出2.4亿元,增长20.3%;教育类支出34.3亿元,增长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亿元,增长30.7%;医疗卫生支出14.7亿元,增长19.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8亿元,增长54.8%。
预计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2亿元,完成预算的95%,同比下降8.3%。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133.7亿元,下降7.4%。
全市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46.2亿元,完成预算的85.4%,同比下降33.1%。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完成123亿元,下降40.6%。
预计全市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旅区、风景区,下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同比增长10.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0.9亿元,增长5.6%;非税收入完成53.3亿元,增长19.8%。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61.9亿元,完成预算的93.6%,同比增长29.1%。其中:农业类支出6.2亿元,增长1.2倍;科技类支出2亿元,增长20.1%;教育类支出15.7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亿元,增长34.2%;医疗卫生支出4.5亿元,下降19.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2.5亿元,增长63%。
预计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同比下降4.3%。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102.2亿元,下降2.5%。
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09.9亿元,完成预算的82.4%,同比下降30.8%。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完成93.5亿元,下降38.8%。
预计市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2年财政主要工作
1.依法聚财增收,公共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2012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征收力度,深挖增收潜力,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势头,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地方经济成为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地方企业预计全年实现税收131.9亿元,同比增长10.5%,拉动全市税收增长8.7个百分点,对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01.3%。
各县(市)区财政收入增速较快。县(市)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9.8亿元,同比增长16.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占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41.5%提高到42.6%。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大幅度增长。商业银行股权转让收入6.7亿元,股权分红收入3亿元,两项合计9.7亿元,成为我市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
2.落实调控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职能有效发挥
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转型升级。落实工业结构调整资金,发展“4+5”的工业产业集群。争取省财政贴息5,294万元,支持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主导产业园区产业项目建设。安排海外并购企业补贴资金704万元,实现海外并购额1,060万美元。落实推进企业上市政策,拨付补助资金560万元,支持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上市。利用“两台一会”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提供担保37笔,担保金额22.5亿元。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投入科技资金1.1亿元,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开发、信息化等新兴产业发展,扶持农业科技推广和特色农业项目。争取省科技资金和省技改贴息资金7,041万元,扶持77个专利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及技术改造项目。落实配套资金500万元,引进海外研发团队项目10个。
落实服务业发展政策,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全年预计投入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大力推进宝马钢铁物流中心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向上争取外经贸专项资金2,123万元,市配套资金239万元,大力支持外贸企业发展。拨付契税补贴2,150万元,支持房交会举办,推动存量商品房销售。
3.全力扶持“三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给予农民更多实惠。发放粮食补贴资金2.9亿元,比上年增加3,719万元。发放良种补贴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596万元。落实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累计兑付补贴资金8,200万元。进一步扩大设施农业和林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实际安排保费补贴资金5,935万元。
加大农业投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5亿元,完成土地治理项目11个,开发面积7.3万亩。完成产业化经营项目12项,企业年新增产值3.7亿元,带动农户增收1.5亿元,实现了企业与农户的双赢。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投入资金1,000万元,落实滴灌节水农业工程1.2万亩,架设和维修输变电线路10.1公里,铺设供水管网886.9万米。
加快推进青山工程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全省青山工程示范市,全市争取以奖代补资金2亿元,引导企业及社会投入资金总计3.2亿元,完成治理面积1.4万亩,占全市矿山可恢复面积的29%,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完成还林绿化4.4万亩,建设工程封育围栏150公里,实施墓地遮挡绿化600亩,植树6.2万株,有效改善了我市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
4.完善投入机制,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再就业。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投入47亿元,同比增长30.2%。其中,仅补助养老保险基金就达到25亿元,确保了27.3万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拨付再就业补助资金3.4亿元,促进全市实现实名制就业13.3万人。落实低保提标政策,城区低保、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年标准分别提高900元、500元和600元,并将城区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城市居民医保范围。投入供暖保证金7,000万元,解决了低收入群体取暖费问题。投入1,100万元,对关停企业独生子女退休职工家庭进行扶助。投入资金885万元,改造敬老院36所。投入资金279万元,支持农村社区建设。
加大教育支持力度,促进教育优先发展。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支出,落实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投入资金8,000万元,支持我市城区薄弱校改造、中小学校园安全工程和“双高普九”建设。投入资金4,070万元,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补助,资助学生8,000余人。投入资金3,400万元,支持我市15所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投入资金3,045万元,支持市职教城建设。投入资金1,500万元,支持免费高中发展。拨付资金340 万元,对当年考入国内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家庭困难的大学生给予每人3,000元补助。
稳步推进医疗保险,继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1.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55万元,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平稳运行。投入资金5,915万元,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投入资金2,895万元,支持鞍山市卫生中心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鞍山医院项目建设。投入资金702.6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技术免费服务,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给予扶助。
加大公共安全、文化、体育等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全年用于公安、政法等公共安全的支出预计达到11.6亿元,支持“平安鞍山”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落实鞍山市文体产业发展政策,投入资金9,592万元,支持市体育中心建设。投入547万元,推动全民健身月系列活动,推进后备体育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投入资金350万元,支持市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增加书籍馆藏量,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的免费开放工作。投入资金363万元,集中开展各类科普活动148次。
落实价调政策,维护市场稳定。完成了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发放工作,发放补贴资金4.3亿元, 缓解了相关行业由于油价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投入专项补助1,920万元,支持粮食企业增加仓储能力。储备成品粮4,500吨,财政补贴411万元,保证我市成品粮供应,维护粮食市场稳定。
5.科学调度资金,保障项目建设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力度,全年向国家和省争取各类资金150亿元。二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全年争取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100.5亿元。保证了民生、社会事业和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深入推进创造空间百日行动,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企业谈迁力度,投入资金8.8亿元,用于全市土地收购和经营工作,实现收购总价款27.8亿元。拨付资金11.8亿元,预计全年回迁房项目竣工12个,建筑总面积281.5万平方米。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亿元,新建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3,900套,城区、垦区、林区等棚户区改造10,896套,首批公租房东源公寓已开始出租。
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投入11.9亿元,主要用于达道湾标准厂房及人才公寓、五金机电大市场等项目建设,万水河景观带建设及杨柳河整治,锅炉供热工程建设,千山东路等道路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和农村老油路升级改造。
6.推进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效能日益提高
理顺区划调整后的财政体制,促进事权、财权相统一。明确经济开发区财政体制,通过“确定比例、总额分成”的办法,实现市本级与经济开发区共同发展,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财政运行机制。完善城维税管理体制,从2012年起,将原纳入市本级财政管理的各城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环卫、公厕、公园、绿化四项城市维护支出管理权限下划各城区,完善了市、区间事权和财权的统一。
加强绩效管理,完善财政运行机制。落实政府采购制度,预计全年采购总金额1.7亿元,节约资金1,151万元,平均节约率6.4%。强化投资评审,预计全年投资评审总额85亿元,审减资金12.8亿元,审减率达到15%,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财政监督,组织开展了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对各城区拆迁资金收缴及使用情况等事关民生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组织开展非税收入大检查,严肃了财经纪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了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科学化管理。
各位代表,2012年全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支出结构不断改善,财政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五个主体税种收入增幅回落,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尤其是市本级财政,收入增幅明显低于县(市)区,主要原因是市本级纳税企业固定和重点企业经营业绩下滑。二是财政收入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占比依然较大。三是财政支出规模不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愈加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非常重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研究解决。
三、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国家调结构、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一方面,中央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采取改善宏观调控、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结构调整、保障改善民生和增强经济发展内生活力和动力的组合措施。省委、省政府也制定了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建设重点产业集群等应对举措。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将进一步提速,招商引资成果逐渐显现,财政增收潜力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国内经济增速已由高速增长进入中速、低速增长期,国家还将继续对房地产实施宏观调控,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我市部分重点企业经营形势未见根本好转,经济企稳回升态势尚不明朗,财政增收受到一定制约。同时,全市面临着调整工资、社会保障标准提高、农科教法定支出增长等刚性支出,预计全市财政收支压力将进一步显现。
为此,确定201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三转型一创新”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依法理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证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突出全局意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二是保证刚性支出的原则。即在保证工资、保证政权运转的基础上,确保农、科、教等法定支出增长规模。三是保证重点支出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保证民生支出、债务支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四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零基预算,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3年预算草案是:
(一)全市预算安排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62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80.9亿元,增长15.3%;非税收入安排81.1亿元,增长5.1%。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45.6亿元,增长17.5%。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2.4亿元,同比增长14.3%。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152.9亿元,增长14.4%。
全市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1.6亿元,同比增长3.3%。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安排153亿元,增长4.1%。
全市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二)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45.2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税收收入安排90.1亿元,增长11.4%;非税收入安排55.1亿元,增长3.4%。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0.9亿元,增长22.2%。其中:经常性支出安排36.9亿元,增长4.2%;专项支出安排104亿元,增长30.2%。
市本级主要支出安排情况
(1)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28,428万元,同比增长14.3%。
(2)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9,352万元,同比增长8.6%。
(3)教育支出安排94,879万元,同比增长9.3%。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75,595万元,增长2.3倍。
(5)医疗卫生支出安排46,870万元,同比增长8.7%。
(6)节能环保支出10,599万元,同比增长12.5%。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375,734万元,同比增长2.9%。
(8)基本建设支出安排7,700万元,同比下降30%。
(9)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安排8,488万元,同比下降15.1%。
(10)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1,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2)扶持企业上市资金安排1,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3)预备费支出安排12,6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4)债务支出安排222,282万元,同比增长17.1%。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7亿元,同比下降1%。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100亿元,下降2.2%。
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6.4亿元,同比下降0.8%。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安排100亿元,与上年持平。
市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2013年财政的主要工作
1.强化收入征管,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深挖收入潜力,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将年度收入任务分别落实到国税、地税和财政部门,确保完成全年预算收入目标。落实促进工业经济企稳回升的政策措施,对增值税完成指标好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控制减免税,严厉打击偷逃税款等各种违法活动,杜绝空转收入、征收探头税等虚增收入行为,大力开展清理欠税。切实做好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的清缴和岫岩玉器、西柳服装和南台箱包三大市场的纳税管理工作。加快建立“房屋土地税收三维立体影像定位管理系统”,推行房屋土地税收管理新模式。建立从工商注册、宾馆住宿和工业用电量等指标的信息报送制度,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密切关注新投产达产项目动态,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管体系,逐步将预算外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统筹力度,增加政府可用财力规模。
2.推进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全力推进工业产业集群建设,继续帮助企业向上争取资金,用好、用活工业结构调整、科学技术进步等财政资金和政策,鼓励企业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积极推进健康制造、钢铁深加工、激光等10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全力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以总部经济、电子商务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以钢铁物流、研发设计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以城市综合体、连锁经营为重点的生活性服务业,以温泉旅游、乡村旅游为重点的旅游业,使服务业集聚区成为拉动服务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3.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围绕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力发展社会事业。继续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实施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医疗保险基金清查工作,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继续做好再就业工作,加大对创业培训的投入力度,促进新增就业,为我市创业工作创全国一流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加大对城市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提高各种优抚对象的保障水平,使符合低保和低保边缘户条件的困难群众切实得到有效的基本生活保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城区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措施。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科技、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支持我市“普九”达标验收工作,继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完善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加大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公检法司和消防部门的经费投入,有效提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和防灾救灾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实施青山、碧水、蓝天、净土四大工程,不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努力建设美丽鞍山。
4.实施强农惠农政策,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按照“一县一品、一县一业”的要求,加快推进农高区建设,带动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农业投融资体系,吸引各方面资金加大向农业的投入。下大气力抓好国家和省在我市实施的生态公益林补助、节水增粮、辽河治理及扶贫开发等惠农工程,落实市政府为全市人民办实事的各项惠农项目。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入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继续做好农业保险和森林保险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做好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中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
5.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载体功能
进一步加强资金调度,加强贷款及发行债券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加强土地销售工作,保证土地出让金应收尽收,加强对公建房(门市房)销售工作。多渠道融资,加快推进我市各项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国家政策,确保完成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进程,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完成省下达150万平的改造任务。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鞍海城际铁路、海岫铁路提级改造、腾鳌机场盲降系统等10个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6.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动财政改革发展
继续深化政府预算体系改革,进一步细化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完善问责机制,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效益。贯彻落实《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强化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深入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各位代表,2013年是实现鞍山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使命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五位一体”,同心戮力、开拓进取,确保实现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不断推进鞍山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鞍山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13-06-18

2013年1月7日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韩义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三转型一创新”这一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稳中求快”总基调,着力克服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严重洪涝灾害等不利因素影响,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在全市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上,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态势,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任务,为我市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较为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1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6.9亿元,增长8.6%;非税收入完成77.1亿元,增长23.4%。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91.9亿元,完成预算的95%,同比增长25.8%。其中:农业类支出18.2亿元,增长53.1%;科技类支出2.4亿元,增长20.3%;教育类支出34.3亿元,增长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亿元,增长30.7%;医疗卫生支出14.7亿元,增长19.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8亿元,增长54.8%。
预计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2亿元,完成预算的95%,同比下降8.3%。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133.7亿元,下降7.4%。
全市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46.2亿元,完成预算的85.4%,同比下降33.1%。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完成123亿元,下降40.6%。
预计全市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旅区、风景区,下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同比增长10.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0.9亿元,增长5.6%;非税收入完成53.3亿元,增长19.8%。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61.9亿元,完成预算的93.6%,同比增长29.1%。其中:农业类支出6.2亿元,增长1.2倍;科技类支出2亿元,增长20.1%;教育类支出15.7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亿元,增长34.2%;医疗卫生支出4.5亿元,下降19.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2.5亿元,增长63%。
预计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同比下降4.3%。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102.2亿元,下降2.5%。
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09.9亿元,完成预算的82.4%,同比下降30.8%。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完成93.5亿元,下降38.8%。
预计市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2年财政主要工作
1.依法聚财增收,公共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2012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征收力度,深挖增收潜力,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势头,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地方经济成为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地方企业预计全年实现税收131.9亿元,同比增长10.5%,拉动全市税收增长8.7个百分点,对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01.3%。
各县(市)区财政收入增速较快。县(市)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9.8亿元,同比增长16.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占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41.5%提高到42.6%。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大幅度增长。商业银行股权转让收入6.7亿元,股权分红收入3亿元,两项合计9.7亿元,成为我市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
2.落实调控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职能有效发挥
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转型升级。落实工业结构调整资金,发展“4+5”的工业产业集群。争取省财政贴息5,294万元,支持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主导产业园区产业项目建设。安排海外并购企业补贴资金704万元,实现海外并购额1,060万美元。落实推进企业上市政策,拨付补助资金560万元,支持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上市。利用“两台一会”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提供担保37笔,担保金额22.5亿元。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投入科技资金1.1亿元,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开发、信息化等新兴产业发展,扶持农业科技推广和特色农业项目。争取省科技资金和省技改贴息资金7,041万元,扶持77个专利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及技术改造项目。落实配套资金500万元,引进海外研发团队项目10个。
落实服务业发展政策,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全年预计投入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大力推进宝马钢铁物流中心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向上争取外经贸专项资金2,123万元,市配套资金239万元,大力支持外贸企业发展。拨付契税补贴2,150万元,支持房交会举办,推动存量商品房销售。
3.全力扶持“三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给予农民更多实惠。发放粮食补贴资金2.9亿元,比上年增加3,719万元。发放良种补贴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596万元。落实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累计兑付补贴资金8,200万元。进一步扩大设施农业和林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实际安排保费补贴资金5,935万元。
加大农业投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5亿元,完成土地治理项目11个,开发面积7.3万亩。完成产业化经营项目12项,企业年新增产值3.7亿元,带动农户增收1.5亿元,实现了企业与农户的双赢。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投入资金1,000万元,落实滴灌节水农业工程1.2万亩,架设和维修输变电线路10.1公里,铺设供水管网886.9万米。
加快推进青山工程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全省青山工程示范市,全市争取以奖代补资金2亿元,引导企业及社会投入资金总计3.2亿元,完成治理面积1.4万亩,占全市矿山可恢复面积的29%,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完成还林绿化4.4万亩,建设工程封育围栏150公里,实施墓地遮挡绿化600亩,植树6.2万株,有效改善了我市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
4.完善投入机制,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再就业。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投入47亿元,同比增长30.2%。其中,仅补助养老保险基金就达到25亿元,确保了27.3万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拨付再就业补助资金3.4亿元,促进全市实现实名制就业13.3万人。落实低保提标政策,城区低保、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年标准分别提高900元、500元和600元,并将城区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城市居民医保范围。投入供暖保证金7,000万元,解决了低收入群体取暖费问题。投入1,100万元,对关停企业独生子女退休职工家庭进行扶助。投入资金885万元,改造敬老院36所。投入资金279万元,支持农村社区建设。
加大教育支持力度,促进教育优先发展。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支出,落实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投入资金8,000万元,支持我市城区薄弱校改造、中小学校园安全工程和“双高普九”建设。投入资金4,070万元,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补助,资助学生8,000余人。投入资金3,400万元,支持我市15所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投入资金3,045万元,支持市职教城建设。投入资金1,500万元,支持免费高中发展。拨付资金340 万元,对当年考入国内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家庭困难的大学生给予每人3,000元补助。
稳步推进医疗保险,继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1.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55万元,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平稳运行。投入资金5,915万元,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投入资金2,895万元,支持鞍山市卫生中心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鞍山医院项目建设。投入资金702.6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技术免费服务,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给予扶助。
加大公共安全、文化、体育等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全年用于公安、政法等公共安全的支出预计达到11.6亿元,支持“平安鞍山”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落实鞍山市文体产业发展政策,投入资金9,592万元,支持市体育中心建设。投入547万元,推动全民健身月系列活动,推进后备体育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投入资金350万元,支持市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增加书籍馆藏量,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的免费开放工作。投入资金363万元,集中开展各类科普活动148次。
落实价调政策,维护市场稳定。完成了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发放工作,发放补贴资金4.3亿元, 缓解了相关行业由于油价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投入专项补助1,920万元,支持粮食企业增加仓储能力。储备成品粮4,500吨,财政补贴411万元,保证我市成品粮供应,维护粮食市场稳定。
5.科学调度资金,保障项目建设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力度,全年向国家和省争取各类资金150亿元。二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全年争取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100.5亿元。保证了民生、社会事业和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深入推进创造空间百日行动,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企业谈迁力度,投入资金8.8亿元,用于全市土地收购和经营工作,实现收购总价款27.8亿元。拨付资金11.8亿元,预计全年回迁房项目竣工12个,建筑总面积281.5万平方米。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亿元,新建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3,900套,城区、垦区、林区等棚户区改造10,896套,首批公租房东源公寓已开始出租。
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投入11.9亿元,主要用于达道湾标准厂房及人才公寓、五金机电大市场等项目建设,万水河景观带建设及杨柳河整治,锅炉供热工程建设,千山东路等道路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和农村老油路升级改造。
6.推进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效能日益提高
理顺区划调整后的财政体制,促进事权、财权相统一。明确经济开发区财政体制,通过“确定比例、总额分成”的办法,实现市本级与经济开发区共同发展,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财政运行机制。完善城维税管理体制,从2012年起,将原纳入市本级财政管理的各城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环卫、公厕、公园、绿化四项城市维护支出管理权限下划各城区,完善了市、区间事权和财权的统一。
加强绩效管理,完善财政运行机制。落实政府采购制度,预计全年采购总金额1.7亿元,节约资金1,151万元,平均节约率6.4%。强化投资评审,预计全年投资评审总额85亿元,审减资金12.8亿元,审减率达到15%,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财政监督,组织开展了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对各城区拆迁资金收缴及使用情况等事关民生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组织开展非税收入大检查,严肃了财经纪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了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科学化管理。
各位代表,2012年全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支出结构不断改善,财政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五个主体税种收入增幅回落,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尤其是市本级财政,收入增幅明显低于县(市)区,主要原因是市本级纳税企业固定和重点企业经营业绩下滑。二是财政收入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占比依然较大。三是财政支出规模不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愈加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非常重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研究解决。
三、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国家调结构、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一方面,中央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采取改善宏观调控、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结构调整、保障改善民生和增强经济发展内生活力和动力的组合措施。省委、省政府也制定了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建设重点产业集群等应对举措。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将进一步提速,招商引资成果逐渐显现,财政增收潜力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国内经济增速已由高速增长进入中速、低速增长期,国家还将继续对房地产实施宏观调控,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我市部分重点企业经营形势未见根本好转,经济企稳回升态势尚不明朗,财政增收受到一定制约。同时,全市面临着调整工资、社会保障标准提高、农科教法定支出增长等刚性支出,预计全市财政收支压力将进一步显现。
为此,确定201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三转型一创新”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依法理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证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突出全局意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二是保证刚性支出的原则。即在保证工资、保证政权运转的基础上,确保农、科、教等法定支出增长规模。三是保证重点支出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保证民生支出、债务支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四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零基预算,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3年预算草案是:
(一)全市预算安排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62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80.9亿元,增长15.3%;非税收入安排81.1亿元,增长5.1%。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45.6亿元,增长17.5%。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2.4亿元,同比增长14.3%。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152.9亿元,增长14.4%。
全市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1.6亿元,同比增长3.3%。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安排153亿元,增长4.1%。
全市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二)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45.2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税收收入安排90.1亿元,增长11.4%;非税收入安排55.1亿元,增长3.4%。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0.9亿元,增长22.2%。其中:经常性支出安排36.9亿元,增长4.2%;专项支出安排104亿元,增长30.2%。
市本级主要支出安排情况
(1)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28,428万元,同比增长14.3%。
(2)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9,352万元,同比增长8.6%。
(3)教育支出安排94,879万元,同比增长9.3%。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75,595万元,增长2.3倍。
(5)医疗卫生支出安排46,870万元,同比增长8.7%。
(6)节能环保支出10,599万元,同比增长12.5%。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375,734万元,同比增长2.9%。
(8)基本建设支出安排7,700万元,同比下降30%。
(9)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安排8,488万元,同比下降15.1%。
(10)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1,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2)扶持企业上市资金安排1,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3)预备费支出安排12,6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4)债务支出安排222,282万元,同比增长17.1%。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7亿元,同比下降1%。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100亿元,下降2.2%。
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6.4亿元,同比下降0.8%。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安排100亿元,与上年持平。
市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2013年财政的主要工作
1.强化收入征管,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深挖收入潜力,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将年度收入任务分别落实到国税、地税和财政部门,确保完成全年预算收入目标。落实促进工业经济企稳回升的政策措施,对增值税完成指标好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控制减免税,严厉打击偷逃税款等各种违法活动,杜绝空转收入、征收探头税等虚增收入行为,大力开展清理欠税。切实做好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的清缴和岫岩玉器、西柳服装和南台箱包三大市场的纳税管理工作。加快建立“房屋土地税收三维立体影像定位管理系统”,推行房屋土地税收管理新模式。建立从工商注册、宾馆住宿和工业用电量等指标的信息报送制度,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密切关注新投产达产项目动态,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管体系,逐步将预算外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统筹力度,增加政府可用财力规模。
2.推进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全力推进工业产业集群建设,继续帮助企业向上争取资金,用好、用活工业结构调整、科学技术进步等财政资金和政策,鼓励企业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积极推进健康制造、钢铁深加工、激光等10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全力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以总部经济、电子商务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以钢铁物流、研发设计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以城市综合体、连锁经营为重点的生活性服务业,以温泉旅游、乡村旅游为重点的旅游业,使服务业集聚区成为拉动服务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3.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围绕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力发展社会事业。继续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实施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医疗保险基金清查工作,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继续做好再就业工作,加大对创业培训的投入力度,促进新增就业,为我市创业工作创全国一流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加大对城市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提高各种优抚对象的保障水平,使符合低保和低保边缘户条件的困难群众切实得到有效的基本生活保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城区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措施。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科技、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支持我市“普九”达标验收工作,继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完善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加大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公检法司和消防部门的经费投入,有效提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和防灾救灾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实施青山、碧水、蓝天、净土四大工程,不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努力建设美丽鞍山。
4.实施强农惠农政策,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按照“一县一品、一县一业”的要求,加快推进农高区建设,带动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农业投融资体系,吸引各方面资金加大向农业的投入。下大气力抓好国家和省在我市实施的生态公益林补助、节水增粮、辽河治理及扶贫开发等惠农工程,落实市政府为全市人民办实事的各项惠农项目。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入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继续做好农业保险和森林保险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做好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中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
5.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载体功能
进一步加强资金调度,加强贷款及发行债券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加强土地销售工作,保证土地出让金应收尽收,加强对公建房(门市房)销售工作。多渠道融资,加快推进我市各项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国家政策,确保完成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进程,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完成省下达150万平的改造任务。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鞍海城际铁路、海岫铁路提级改造、腾鳌机场盲降系统等10个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6.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动财政改革发展
继续深化政府预算体系改革,进一步细化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完善问责机制,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效益。贯彻落实《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强化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深入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各位代表,2013年是实现鞍山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使命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五位一体”,同心戮力、开拓进取,确保实现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不断推进鞍山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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