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制定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慧芳 副市长
副组长:王泓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石 崧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秦 政 市综治办副主任
赵丽娟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医改办专职副主任
刘忠发 市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丁炳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 彦 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 毓 市司法局副局长
商大顺 市财政局副局长
项晓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就业局局长
周志辉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王玉民 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云龙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高言让 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
翟宝刚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永峰 团市委副书记
于晓丽 市妇联副主席
刘世娟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刘彦(兼)。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