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办发〔2013〕77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37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地区要加强对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要将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接收系统建设和乡镇自动气象站维护的资金投入。

二、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进度根据省政府要求,岫岩县应于20131231日前确保全县75%的村完成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建设,并于20145月底前实现每个村都有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海城市应于20145月底前完成辖区各村的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建设。

三、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每年要组织对乡镇气象助理或协理员、气象信息员进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要做好本辖区内乡镇、行政村及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1025        

鞍政办发〔2013〕77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37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地区要加强对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要将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接收系统建设和乡镇自动气象站维护的资金投入。

二、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进度根据省政府要求,岫岩县应于20131231日前确保全县75%的村完成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建设,并于20145月底前实现每个村都有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海城市应于20145月底前完成辖区各村的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建设。

三、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每年要组织对乡镇气象助理或协理员、气象信息员进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要做好本辖区内乡镇、行政村及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