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3-13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 [2014] 2号)的要求,现将《鞍山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鞍山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家保密局、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经济研究信息中心、市总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具体的考核工作。

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都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鞍山市已建立起市、县(市、区)、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四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覆盖到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和各个环节。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2013年,鞍山市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市直行政机关和中省直驻鞍行政机关及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等98个单位更新和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及本单位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及落实情况。制定了《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办法》、《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鞍山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等29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完善了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和政策咨询接待室。在网站上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单位的受理部门、地址和办公电话;公开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图、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政策咨询流程图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工作人员培训情况。全市组织开展第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市、县(市)区两级政府的191个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了第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累计发放便民服务卡、科普知识手册、法律法规汇编等实用资料10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政策咨询8977人次,现场解决问题396件。2013年,鞍山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累计开展信息公开培训68次,培训2289人次,其中:市政府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4次,培训239人次;市政府各部门举办52次,培训793人次;各县(市)区举办13次,培训1147人次。编发《政务公开工作简报》15期,介绍了32个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促进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交流。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46号)精神,积极推进鞍山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带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下发了《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鞍政办发〔201367号)。明确了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九个方面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定了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20个单位和部门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要求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努力提升公开效果,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要从加强制度建设、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规范信息发布、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加强机构和对外建设等五个方面予以落实,确保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到位。各项重点公开工作牵头部门已于1031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并在本部门网站开通“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牵头部门已于126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61号)文件精神,鞍山市出台了《鞍山市关于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市民可以通过各行政机关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查询中心、鞍山日报、千山晚报、辽沈晚报等渠道了解政府发布的各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数量。201311日至1231日,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24253条,其中,市政府及其部门发布信息10315条,占全市发布总量的42.53%;县(市、区)政府发布信息10477条,占总量的43.2%;乡(镇)政府发布信息3461条,占总量的14.27%。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公共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项目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一是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2013年,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7648条,其中,《今日鞍山》栏目发布信息5720条,占总数的74.79%;《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928条占总数的25.2%。二是通过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2013年,鞍山市印发政府公报7期,全部发放到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社区,同时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府公报。三是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2013年,市政府围绕政府重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问题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四是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全市设置政府信息查询场所1282个,累计接待查阅6672人次。五是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在办公、办事场所的LED显示屏或公示板,主动公开本单位领导照片、姓名、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工作流程、办公电话、监督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全市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3条,其中,当面受理11条;信函受理92条。同意公开65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信息不存在27条。申请内容不明确11条。各行政机关主要以信函或当面告知方式进行了答复,平均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完全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鞍山市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省政府法制办受理并转办2人次涉及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例。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核实,涉诉行政机关已按法定程序和时限对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了明确的答复,并没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核查结果已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未能严格按照《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公开相关事项,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二是个别单位没有开展信息公开属性界定工作。应公开的现行文件,公开不及时、不全面,难以满足群众的需要。三是个别单位制度不健全,未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内容少,公开程序不规范,公开载体较少。四是个别单位的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信息发布不及时,缺乏连贯性。五是个别单位的网站硬件陈旧、软件落后,无专人负责网站信息保障工作,未发挥好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六是个别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不全面,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难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和行政问责力度。二是加大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民生的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办事公开目录和办事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公开行政机关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建设,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报送和著录工作,对已录入政府信息查询中心的政府信息实行数据库管理。五是继续依托民心网受理、解决、反馈好群众的政策咨询。六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着力抓好网站、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LED屏幕等载体建设。着力推进网上审批、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开形式,不断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鞍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