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发〔2014〕19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更好地发挥外贸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争取到2017年初步建成外贸大市,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重大意义

对外开放以来,我市对外贸易加快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市进出口总额实现175亿美元,比“十五”期间增长2倍多,外贸依存度达到11.7%。虽然我市对外贸易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外贸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总量少、拉动力弱、出口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作为开放型经济标志的外贸依存度偏低,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存在巨大差距。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加速发展,2013年全市GDP达到2638亿元,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迅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为我市加快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加快对外贸易发展,实施外贸大市建设,将有利于推动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拓宽就业渠道,培养外向型人才;有利于提升全市对外开放水平,促进鞍山经济全面振兴。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全市对外贸易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出口基地建设为依托,以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外贸发展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对外贸易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实现建设外贸大市的战略目标,为鞍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超过65亿美元,其中出口额达37亿美元,年均增长17.2%。到2017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超过100亿美元,其中,全市出口额达到57亿美元,与2013年相比翻一番,年均增幅20.5%,成为全省出口前三强城市;进口额达到43亿美元 ,年均增长19.5%;全市外贸依存度达到16%。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2014-2015年年均增幅达到16.4%2016-2017年年均增幅达到24%,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调整出口结构。

要加大投入,加快技术创新、实现产品升级换代,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实现外贸出口结构调整,开发潜在比较优势。

1.加快调整冶金产品出口结构。提高冶金工业产品的出口档次和技术水平,推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钢铁工业产品的开发和出口。地方冶金行业要从鞍钢的下游产品做起,拉长钢铁产业链,重点开发专用钢新品种和钢铁制品的深度加工。到2015年,全市钢材出口额达到20亿美元,2017年达到28亿美元。

2.加快调整机电产品出口结构。围绕我市装备制造业的战略调整,重点推进冶金设备、电力装备、矿山设备、工程机械、汽车配件、改装车辆、环保设备等高技术机电产品的开发和出口,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到2017年,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10亿美元。

3.加快调整矿产品出口结构。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菱镁、滑石资源,重点推进镁合金、镁化工、镁建材等菱镁产品和高细目滑石产品的开发和出口。到2017年,矿产品出口额达到6亿美元。

4.加快调整轻纺产品出口结构。以海城西柳及南台箱包两个市场为中心,推进国家商务部市场采购试点,加快我市轻纺行业转型升级,力争2017年,纺织服装及轻工产品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

5.加快调整新兴产业产品出口结构,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重点是发展激光科技、高端阀门、彩涂板、新能源电池、精细化工、健康制造、高分子材料等新兴产业,推进产品开发和出口。到2017年,新兴产业产品出口额力争达到8亿美元。

6.加快调整农产品出口结构。通过积极推动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全力推进胶原蛋白、鸭鹅、南果梨、食用菌、山野菜、果蔬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深加工农副产品和绿色食品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增加农副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到2017年,农业出口额达到2亿美元。

7.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搭建平台,推动软件、技术、文化、会计、医疗等重点领域服务出口以及信息服务、商贸流通、金融等新兴服务出口。着力引进总部、高端、离岸型服务外包企业。以辽宁科技大学服务外包为突破口,全面提升我市服务外包水平,着力培养一批服务贸易龙头企业,提高服务贸易在全市出口中的比重。到2017年,力争服务贸易出口额实现1亿美元。

8.加快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利用我市加工能力、技术及劳动力优势,积极寻求国外企业合作,扩大加工贸易规模,提高加工贸易档次和水平。到2017年,加工贸易出口额达到1亿美元。

(二)大力推进出口基地建设。

根据产业现状及发展潜力,重点推进钢铁制品、机电及高新技术、纺织服装、新兴工业产业、农产品等领域的出口基地建设。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鞍山特色的出口基地,使之成为我市出口产业的聚集地和沿海发达地区出口产业转移的承接地。力争到2017年,全市形成2个国家级出口基地、7个省级出口基地、9个市级出口基地。基地出口总额要达到53亿美元以上,占全市出口总额90%以上。

1.经济开发区要重点打造精特钢国家级出口基地及精细化工、高端阀门两个省级出口基地。到2017年,钢材出口额达到28亿美元(含鞍钢);到2017年,精细化工和高端阀门出口额力争达到2亿美元。

2.高新区要重点打造工业自动化及装备制造、激光两个省级出口基地。到2017年,工业自动化及装备制造产业力争实现出口额4亿美元,激光产业出口额力争达到3亿美元。

3.海城市要重点打造菱镁新材料国家级出口基地和以西柳、南台两个专业市场为中心的轻纺省级出口基地。到2017年,菱镁新材料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其中深加工矿产品比重要达到90%;轻纺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

4.岫岩县要重点打造食用菌省级出口基地、高分子材料市级出口基地,台安县要重点打造彩涂板省级出口基地、工艺品市级出口基地。到2017年,食用菌基地出口额力争达到0.5亿美元,高分子材料基地出口额达到0.5亿美元,彩涂板基地出口额达到1亿美元,工艺品基地出口额达到0.5亿美元。

5.铁西区要重点打造新能源电池市级出口基地,立山区要重点打造冶金矿山设备市级出口基地,千山区要重点打造健康制造产品市级出口基地。力争到2017年,新能源电池出口额达到0.5亿美元,冶金矿山设备出口额达到1亿美元,健康制造产品出口额达到0.5亿美元。

6.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要重点打造4个特色农业市级出口基地。到2017年,力争市级特色农业出口基地出口额达到1.5亿美元。

(三)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

1.引导企业走出去积极抢占国际市场。在巩固欧、美、日、韩传统市场的同时,全力开拓俄罗斯、南美、东欧、非洲、中东亚等新兴市场。要充分利用国家、省鼓励国际市场开拓的各项优惠政策,组织企业参加省外经贸厅确定的重点展会,努力扩大出口成交额。从2014年开始,我市每年将组织超过20个以上境外重点展会,利用国外各类展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推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不断提高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比重。

2.加强出口品牌培育。制订品牌发展战略,为出口名牌成长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创品牌、买品牌、租品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商标的产品出口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和国际专利注册,增加商标和专利的国际注册数量,维护企业海外商标权益。通过政策引导,每年境外商标注册30件以上,到2017年,争取境外商标注册达到150件,境外商标注册企业超过100户。

3.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境外工程承包,带动相关产业产品出口。充分利用三冶、鞍钢国贸、鞍钢建设公司、环宇公司、紫竹集团、荣信股份的工程承包权到国外承揽工程,力争到2017年新增出口额4亿美元。

4.强化国际贸易摩擦案件的应诉,建立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体系,帮助企业制订贸易摩擦应对预案。

(四)狠抓重点出口大户培育。

1.鞍钢出口占全市出口额的一半,是我市出口大户中的重点。对鞍钢的出口工作要加强沟通与协调,从政策落实、业务办理等方面积极搞好服务,确保鞍钢的出口额稳定增长。进一步推动鞍钢与地方企业合作开拓国际市场工作,充分发挥鞍钢在国际贸易中较强的管理、资金、人才、销售网络优势及国际化运作经验,带动地方企业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好地方企业产能扩大鞍钢出口。

2.对紫竹集团、后英集团、北方钢管、荣信电力、亚世光电等50户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大户企业重点支持,密切跟踪企业生产、经营、出口情况,予以重点帮扶与指导。力争到2017年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2家,出口额1千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0家。

3.通过业务指导与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出口供货企业开展自营出口,由向外地代理窗口公司供货变为直接出口。

(五)积极发展外贸服务平台建设。

要以基地企业的需求为核心,通过政策扶持,努力培养一批服务设施完备、服务能力较强、外贸关联度较高的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为外贸企业提供技术创新、质量检测、市场开拓、信息查询、人才培训、仓储运输、设备共享等服务。可采取政府投资企业化运行、龙头企业建设、基地商会(协会)建设、第三方建设等方式搭建外贸公共服务平台。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规划和建设鞍山西柳综合保税仓库,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高我市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以完善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吸引更多企业向出口基地聚集。

(六)积极扩大进口。

认真落实国家及省进口贴息、进口信贷等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进口程序,提高进口通关的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进口环境。通过扩大进口,实现加速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培育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目标。一是服务鞍钢大力进口原材料、先进设备及零部件,保证鞍钢持续发展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需要;二是引导地方工业企业扩大进口,积极进口生产所需能源和重要原材料,进口适应结构调整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三是鼓励我市各类商贸企业积极进口生活消费品及文化消费品,满足群众需求。

四、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已成立鞍山市建设外贸大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服务业委、市外经贸局、市外事办、市工商局、鞍山海关、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市贸促会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主要负责编制鞍山市外贸发展及出口基地建设整体规划和推进方案;制订加快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外贸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制订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出口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协调解决企业在出口环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出口工作的领导。

(二)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机制。

将全市出口目标和基地建设目标落实到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对出口工作的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出口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对出口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单位予以处罚,用目标管理推动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

(三)健全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

在用好用足国家及省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政策的同时,加大市本级对外贸发展的资金支持规模。市政府每年安排2000万元,建立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出口基地建设、品牌创建、开拓市场、信用保险、对外投资合作、应对贸易摩擦等方面给与扶持。加强财税、金融对外贸的支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在金融政策上,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为全市各类出口企业安全收汇保驾护航。(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方法,推动区域通关检验一体化。推行“一站式”通关检验服务,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加快通关速度。深化“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改革,所有进出口货物均通过电子监管检验放行;落实出口直通放行便利措施,将更多的出口企业纳入检验检疫直通放行范围,对重点企业全部实行“无纸化通关”。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减少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责任部门:鞍山海关、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加大出口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依托重点出口基地,按照产业发展方向,规划出口集中区,优化区域出口软硬环境,大力做好出口型企业和项目引进的主题招商,引进一批具有出口潜力和国际市场发展前景的大项目,成为出口产业的龙头,带动地方企业出口。制订相关政策,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落户鞍山开展业务,为全市外贸出口调结构、扩规模做贡献。(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市协作办)

(六)加强外贸队伍建设。

要加强外贸工作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全市外贸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出口企业一线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一支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队伍。要进一步落实人才引进的各项政策,为出口企业人才引进搭建平台。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通过举办外贸人才招聘会、对接会等形式,帮助企业引进外贸实用人才;充分利用高校的教育资源,积极组织专题培训班,培养报关、退税、报检、核销等专业岗位上的外贸专门人才,为企业开展外贸业务提供人才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贸促会)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4825日       

鞍政发〔2014〕19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更好地发挥外贸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争取到2017年初步建成外贸大市,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重大意义

对外开放以来,我市对外贸易加快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市进出口总额实现175亿美元,比“十五”期间增长2倍多,外贸依存度达到11.7%。虽然我市对外贸易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外贸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总量少、拉动力弱、出口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作为开放型经济标志的外贸依存度偏低,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存在巨大差距。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加速发展,2013年全市GDP达到2638亿元,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迅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为我市加快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加快对外贸易发展,实施外贸大市建设,将有利于推动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拓宽就业渠道,培养外向型人才;有利于提升全市对外开放水平,促进鞍山经济全面振兴。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全市对外贸易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出口基地建设为依托,以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外贸发展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对外贸易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实现建设外贸大市的战略目标,为鞍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超过65亿美元,其中出口额达37亿美元,年均增长17.2%。到2017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超过100亿美元,其中,全市出口额达到57亿美元,与2013年相比翻一番,年均增幅20.5%,成为全省出口前三强城市;进口额达到43亿美元 ,年均增长19.5%;全市外贸依存度达到16%。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2014-2015年年均增幅达到16.4%2016-2017年年均增幅达到24%,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调整出口结构。

要加大投入,加快技术创新、实现产品升级换代,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实现外贸出口结构调整,开发潜在比较优势。

1.加快调整冶金产品出口结构。提高冶金工业产品的出口档次和技术水平,推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钢铁工业产品的开发和出口。地方冶金行业要从鞍钢的下游产品做起,拉长钢铁产业链,重点开发专用钢新品种和钢铁制品的深度加工。到2015年,全市钢材出口额达到20亿美元,2017年达到28亿美元。

2.加快调整机电产品出口结构。围绕我市装备制造业的战略调整,重点推进冶金设备、电力装备、矿山设备、工程机械、汽车配件、改装车辆、环保设备等高技术机电产品的开发和出口,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到2017年,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10亿美元。

3.加快调整矿产品出口结构。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菱镁、滑石资源,重点推进镁合金、镁化工、镁建材等菱镁产品和高细目滑石产品的开发和出口。到2017年,矿产品出口额达到6亿美元。

4.加快调整轻纺产品出口结构。以海城西柳及南台箱包两个市场为中心,推进国家商务部市场采购试点,加快我市轻纺行业转型升级,力争2017年,纺织服装及轻工产品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

5.加快调整新兴产业产品出口结构,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重点是发展激光科技、高端阀门、彩涂板、新能源电池、精细化工、健康制造、高分子材料等新兴产业,推进产品开发和出口。到2017年,新兴产业产品出口额力争达到8亿美元。

6.加快调整农产品出口结构。通过积极推动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全力推进胶原蛋白、鸭鹅、南果梨、食用菌、山野菜、果蔬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深加工农副产品和绿色食品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增加农副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到2017年,农业出口额达到2亿美元。

7.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搭建平台,推动软件、技术、文化、会计、医疗等重点领域服务出口以及信息服务、商贸流通、金融等新兴服务出口。着力引进总部、高端、离岸型服务外包企业。以辽宁科技大学服务外包为突破口,全面提升我市服务外包水平,着力培养一批服务贸易龙头企业,提高服务贸易在全市出口中的比重。到2017年,力争服务贸易出口额实现1亿美元。

8.加快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利用我市加工能力、技术及劳动力优势,积极寻求国外企业合作,扩大加工贸易规模,提高加工贸易档次和水平。到2017年,加工贸易出口额达到1亿美元。

(二)大力推进出口基地建设。

根据产业现状及发展潜力,重点推进钢铁制品、机电及高新技术、纺织服装、新兴工业产业、农产品等领域的出口基地建设。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鞍山特色的出口基地,使之成为我市出口产业的聚集地和沿海发达地区出口产业转移的承接地。力争到2017年,全市形成2个国家级出口基地、7个省级出口基地、9个市级出口基地。基地出口总额要达到53亿美元以上,占全市出口总额90%以上。

1.经济开发区要重点打造精特钢国家级出口基地及精细化工、高端阀门两个省级出口基地。到2017年,钢材出口额达到28亿美元(含鞍钢);到2017年,精细化工和高端阀门出口额力争达到2亿美元。

2.高新区要重点打造工业自动化及装备制造、激光两个省级出口基地。到2017年,工业自动化及装备制造产业力争实现出口额4亿美元,激光产业出口额力争达到3亿美元。

3.海城市要重点打造菱镁新材料国家级出口基地和以西柳、南台两个专业市场为中心的轻纺省级出口基地。到2017年,菱镁新材料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其中深加工矿产品比重要达到90%;轻纺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

4.岫岩县要重点打造食用菌省级出口基地、高分子材料市级出口基地,台安县要重点打造彩涂板省级出口基地、工艺品市级出口基地。到2017年,食用菌基地出口额力争达到0.5亿美元,高分子材料基地出口额达到0.5亿美元,彩涂板基地出口额达到1亿美元,工艺品基地出口额达到0.5亿美元。

5.铁西区要重点打造新能源电池市级出口基地,立山区要重点打造冶金矿山设备市级出口基地,千山区要重点打造健康制造产品市级出口基地。力争到2017年,新能源电池出口额达到0.5亿美元,冶金矿山设备出口额达到1亿美元,健康制造产品出口额达到0.5亿美元。

6.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要重点打造4个特色农业市级出口基地。到2017年,力争市级特色农业出口基地出口额达到1.5亿美元。

(三)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

1.引导企业走出去积极抢占国际市场。在巩固欧、美、日、韩传统市场的同时,全力开拓俄罗斯、南美、东欧、非洲、中东亚等新兴市场。要充分利用国家、省鼓励国际市场开拓的各项优惠政策,组织企业参加省外经贸厅确定的重点展会,努力扩大出口成交额。从2014年开始,我市每年将组织超过20个以上境外重点展会,利用国外各类展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推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不断提高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比重。

2.加强出口品牌培育。制订品牌发展战略,为出口名牌成长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创品牌、买品牌、租品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商标的产品出口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和国际专利注册,增加商标和专利的国际注册数量,维护企业海外商标权益。通过政策引导,每年境外商标注册30件以上,到2017年,争取境外商标注册达到150件,境外商标注册企业超过100户。

3.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境外工程承包,带动相关产业产品出口。充分利用三冶、鞍钢国贸、鞍钢建设公司、环宇公司、紫竹集团、荣信股份的工程承包权到国外承揽工程,力争到2017年新增出口额4亿美元。

4.强化国际贸易摩擦案件的应诉,建立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体系,帮助企业制订贸易摩擦应对预案。

(四)狠抓重点出口大户培育。

1.鞍钢出口占全市出口额的一半,是我市出口大户中的重点。对鞍钢的出口工作要加强沟通与协调,从政策落实、业务办理等方面积极搞好服务,确保鞍钢的出口额稳定增长。进一步推动鞍钢与地方企业合作开拓国际市场工作,充分发挥鞍钢在国际贸易中较强的管理、资金、人才、销售网络优势及国际化运作经验,带动地方企业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好地方企业产能扩大鞍钢出口。

2.对紫竹集团、后英集团、北方钢管、荣信电力、亚世光电等50户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大户企业重点支持,密切跟踪企业生产、经营、出口情况,予以重点帮扶与指导。力争到2017年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2家,出口额1千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0家。

3.通过业务指导与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出口供货企业开展自营出口,由向外地代理窗口公司供货变为直接出口。

(五)积极发展外贸服务平台建设。

要以基地企业的需求为核心,通过政策扶持,努力培养一批服务设施完备、服务能力较强、外贸关联度较高的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为外贸企业提供技术创新、质量检测、市场开拓、信息查询、人才培训、仓储运输、设备共享等服务。可采取政府投资企业化运行、龙头企业建设、基地商会(协会)建设、第三方建设等方式搭建外贸公共服务平台。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规划和建设鞍山西柳综合保税仓库,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高我市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以完善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吸引更多企业向出口基地聚集。

(六)积极扩大进口。

认真落实国家及省进口贴息、进口信贷等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进口程序,提高进口通关的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进口环境。通过扩大进口,实现加速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培育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目标。一是服务鞍钢大力进口原材料、先进设备及零部件,保证鞍钢持续发展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需要;二是引导地方工业企业扩大进口,积极进口生产所需能源和重要原材料,进口适应结构调整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三是鼓励我市各类商贸企业积极进口生活消费品及文化消费品,满足群众需求。

四、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已成立鞍山市建设外贸大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服务业委、市外经贸局、市外事办、市工商局、鞍山海关、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市贸促会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主要负责编制鞍山市外贸发展及出口基地建设整体规划和推进方案;制订加快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外贸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制订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出口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协调解决企业在出口环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出口工作的领导。

(二)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机制。

将全市出口目标和基地建设目标落实到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对出口工作的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出口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对出口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单位予以处罚,用目标管理推动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

(三)健全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

在用好用足国家及省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政策的同时,加大市本级对外贸发展的资金支持规模。市政府每年安排2000万元,建立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出口基地建设、品牌创建、开拓市场、信用保险、对外投资合作、应对贸易摩擦等方面给与扶持。加强财税、金融对外贸的支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在金融政策上,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为全市各类出口企业安全收汇保驾护航。(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方法,推动区域通关检验一体化。推行“一站式”通关检验服务,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加快通关速度。深化“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改革,所有进出口货物均通过电子监管检验放行;落实出口直通放行便利措施,将更多的出口企业纳入检验检疫直通放行范围,对重点企业全部实行“无纸化通关”。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减少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责任部门:鞍山海关、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加大出口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依托重点出口基地,按照产业发展方向,规划出口集中区,优化区域出口软硬环境,大力做好出口型企业和项目引进的主题招商,引进一批具有出口潜力和国际市场发展前景的大项目,成为出口产业的龙头,带动地方企业出口。制订相关政策,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落户鞍山开展业务,为全市外贸出口调结构、扩规模做贡献。(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市协作办)

(六)加强外贸队伍建设。

要加强外贸工作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全市外贸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出口企业一线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一支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队伍。要进一步落实人才引进的各项政策,为出口企业人才引进搭建平台。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通过举办外贸人才招聘会、对接会等形式,帮助企业引进外贸实用人才;充分利用高校的教育资源,积极组织专题培训班,培养报关、退税、报检、核销等专业岗位上的外贸专门人才,为企业开展外贸业务提供人才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贸促会)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48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