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发〔2014〕31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
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4127日     

 

关于贯彻落实

《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方案

 

计量发展水平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支撑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综合实力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发〔2014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计量应用科学研究,强化计量检测平台、量传溯源体系、计量法制监管和诚实守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鞍山老工业基地计量能力和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长期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手段和基础保障。

(二)发展目标。

计量应用研究实现突破:为全市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医药、食品安全、节能减排、贸易结算、安全监测、环境监测、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提供先进的计量检测技术手段,完成4项科研项目,完成20项设备能力提升和改造项目,完成2项在线计量检测项目,完成10项辽宁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全市计量技术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计量服务水平全面增强: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水平,健全各级计量标准,完善量传溯源体系。新建30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70项以上。建立健全计量监管体系,计量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普遍提高。

计量法制水平显著提升:建立民生、能源、资源和安全等重点领域计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总体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进出用能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受检率达到100%。引导并培育4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计量环境基本形成,诚信计量体系基本建成。

二、加强计量新技术应用

加强计量技术的应用研究,在动态测量、在线测量等方面运用新技术,力求取得突破。开展量传溯源方法研究,解决量传溯源的关键技术问题,在远程数据采集、微小量、多参数综合参量等相关的量传溯源技术和方法上进行应用研究,解决工业生产过程测量和影响产品质量的测量难题。运用自动化技术和信息化技术,加快计量标准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实现电能表、水表、燃气和热量表检测自动化。加强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环境监测等方面计量器具检测技术服务,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数据。根据鞍山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使用的新计量器具,及时做好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做好计量技术规范编制工作。

三、加强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建设

(一)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服务与保障能力。

统筹规划全市量传溯源体系,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统筹社会计量资源,合理定位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计量机构职能,积极发挥各自作用,分层级、分项目、分阶段推进全市量值传递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填补一批新兴产业领域量传溯源能力空白。加强企事业计量技术机构的管理和实验室建设。全面构建量传溯源公共信息平台,实现计量管理网络化。

(二)推进能源资源计量应用管理。

依托省级能效标识检测中心及全省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帮助用能单位解决能源资源计量中出现的技术问题。采集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全面强化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为政府节能监管提供客观依据。

(三)夯实企业计量基础。

加强企业计量技术能力的建设。引导企业加大计量投入,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符合要求的计量实验室和计量控制中心。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和过程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计量器具。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技术,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供计量技术保障。帮助企业建立或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或管理制度,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或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

四、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一)加强计量法规体系建设。

落实《计量法》、《计量法实施条例》及省人大、省政府制定的法规、规章和相关配套政策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计量联动、激励政策、财政经费保障等具体政策,以适应鞍山计量事业的发展需要。

(二)完善计量监管体系,加强计量监管力度。

进一步完善计量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明确市场主办方的主体责任和使用单位对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科学确定监督管理的职责范围,使计量监督管理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建立完善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建立健全计量检定机构及检定人员的监管机制。开展计量比对活动,规范各类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行为。强化计量监管手段,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配备,提高计量监管和执法查处能力。健全投诉举报监督机制。

(三)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深入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立健全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制度、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以及诚信计量内外监督制度。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将诚信计量体系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

(四)强化民生计量监管。

加强对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计量监管。在服务业领域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重点监管民用四表、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电子计价秤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计量器具。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抽查。加大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力度,开展计量专项检查。深化“强计量、惠民生”行动,对乡(镇)、社区的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和集贸市场在用民生计量器具逐步实行免费检定。

(五)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监管。

完善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制度,强化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和碳排放交易计量监管。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开展定期审查,加大能效标识计量检测和执法力度,培育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分析、使用和管理。

(六)加强安全计量监管。

加强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和强制检定,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制度,配备满足要求并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压力表、燃气表、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和易燃易爆气体报警仪等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监督抽查,提高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产品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逐年分解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形成动态实施机制。

(二)注重政策支持。

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投资、财政、科技、人才、价格等支持政策、措施。同等条件下,对计量科研项目优先支持,促进计量科研成果加快转化。增加强制检定所需计量检定设备投入。建立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渠道的计量经费保障机制,对定量包装商品和计量器具监督抽查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把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所需费用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根据计量工作发展要求,不断增加对计量工作所需经费的投入。

(三)抓好队伍建设。

加大计量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分层级、分类别做好各地、各部门、各企业的计量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计量技术机构应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定位,确定人才培养的重点和方向,着力建设一支结构优、素质好、活力强、水平高的计量技术队伍。进一步完善计量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机制,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四)加强计量文化建设。

加强计量基础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倡导“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文化。坚持开展“5·20世界计量日”活动,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开放计量实验室,宣传计量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民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市民计量意识,形成公平交易、诚信计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监督评估。

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定期开展检查,建立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分析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取得实效。2016年对贯彻落实本方案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对评估后需调整的方案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2020年对本方案最终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情况及成效。

 

附件:有关名词术语

1.计量: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2.量传溯源:是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的简称。量值传递指通过对测量仪器的校准或检定,将国家测量标准所实现的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的测量标准传递到工作测量仪器的活动,以保证测量所得的量值准确一致。量值溯源是量值传递的逆过程。

3.计量标准: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用于检定或校准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标准物质或者测量系统。

4.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并对社会实施计量监督并具有公证作用的各项计量标准。

5.测量:通过实验获得并可合理地赋予某量一个或多个量值的过程。

6.计量技术规范:根据《计量法》的规定,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其计量工作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批准和颁布的,对计量技术工作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技术文件。

7.量值传递:通过对测量仪器的校准或检定,将国家测量标准所实现的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的测量标准传递到工作测量仪器的活动,以保证测量所得的量值准确一致。

8.计量比对: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或指定不确定度范围的同种测量仪器复现的量值之间比较的过程。

9.量值溯源:通过一条具有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10.计量检定: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11.计量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12.强制检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规定为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的定点定期检定。

13.定量包装商品: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批量预包装商品。

14.过度包装:超出适度的功能需求,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

15.能效标识产品:能效标识又称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耗能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上,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目的是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我国强制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产品即为能效标识产品。

鞍政发〔2014〕31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4127日     

 

关于贯彻落实

《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方案

 

计量发展水平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支撑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综合实力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发〔2014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计量应用科学研究,强化计量检测平台、量传溯源体系、计量法制监管和诚实守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鞍山老工业基地计量能力和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长期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手段和基础保障。

(二)发展目标。

计量应用研究实现突破:为全市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医药、食品安全、节能减排、贸易结算、安全监测、环境监测、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提供先进的计量检测技术手段,完成4项科研项目,完成20项设备能力提升和改造项目,完成2项在线计量检测项目,完成10项辽宁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全市计量技术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计量服务水平全面增强: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水平,健全各级计量标准,完善量传溯源体系。新建30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70项以上。建立健全计量监管体系,计量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普遍提高。

计量法制水平显著提升:建立民生、能源、资源和安全等重点领域计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总体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进出用能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受检率达到100%。引导并培育4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计量环境基本形成,诚信计量体系基本建成。

二、加强计量新技术应用

加强计量技术的应用研究,在动态测量、在线测量等方面运用新技术,力求取得突破。开展量传溯源方法研究,解决量传溯源的关键技术问题,在远程数据采集、微小量、多参数综合参量等相关的量传溯源技术和方法上进行应用研究,解决工业生产过程测量和影响产品质量的测量难题。运用自动化技术和信息化技术,加快计量标准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实现电能表、水表、燃气和热量表检测自动化。加强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环境监测等方面计量器具检测技术服务,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数据。根据鞍山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使用的新计量器具,及时做好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做好计量技术规范编制工作。

三、加强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建设

(一)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服务与保障能力。

统筹规划全市量传溯源体系,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统筹社会计量资源,合理定位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计量机构职能,积极发挥各自作用,分层级、分项目、分阶段推进全市量值传递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填补一批新兴产业领域量传溯源能力空白。加强企事业计量技术机构的管理和实验室建设。全面构建量传溯源公共信息平台,实现计量管理网络化。

(二)推进能源资源计量应用管理。

依托省级能效标识检测中心及全省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帮助用能单位解决能源资源计量中出现的技术问题。采集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全面强化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为政府节能监管提供客观依据。

(三)夯实企业计量基础。

加强企业计量技术能力的建设。引导企业加大计量投入,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符合要求的计量实验室和计量控制中心。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和过程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计量器具。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技术,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供计量技术保障。帮助企业建立或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或管理制度,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或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

四、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一)加强计量法规体系建设。

落实《计量法》、《计量法实施条例》及省人大、省政府制定的法规、规章和相关配套政策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计量联动、激励政策、财政经费保障等具体政策,以适应鞍山计量事业的发展需要。

(二)完善计量监管体系,加强计量监管力度。

进一步完善计量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明确市场主办方的主体责任和使用单位对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科学确定监督管理的职责范围,使计量监督管理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建立完善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建立健全计量检定机构及检定人员的监管机制。开展计量比对活动,规范各类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行为。强化计量监管手段,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配备,提高计量监管和执法查处能力。健全投诉举报监督机制。

(三)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深入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立健全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制度、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以及诚信计量内外监督制度。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将诚信计量体系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

(四)强化民生计量监管。

加强对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计量监管。在服务业领域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重点监管民用四表、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电子计价秤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计量器具。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抽查。加大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力度,开展计量专项检查。深化“强计量、惠民生”行动,对乡(镇)、社区的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和集贸市场在用民生计量器具逐步实行免费检定。

(五)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监管。

完善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制度,强化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和碳排放交易计量监管。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开展定期审查,加大能效标识计量检测和执法力度,培育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分析、使用和管理。

(六)加强安全计量监管。

加强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和强制检定,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制度,配备满足要求并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压力表、燃气表、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和易燃易爆气体报警仪等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监督抽查,提高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产品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逐年分解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形成动态实施机制。

(二)注重政策支持。

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投资、财政、科技、人才、价格等支持政策、措施。同等条件下,对计量科研项目优先支持,促进计量科研成果加快转化。增加强制检定所需计量检定设备投入。建立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渠道的计量经费保障机制,对定量包装商品和计量器具监督抽查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把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所需费用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根据计量工作发展要求,不断增加对计量工作所需经费的投入。

(三)抓好队伍建设。

加大计量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分层级、分类别做好各地、各部门、各企业的计量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计量技术机构应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定位,确定人才培养的重点和方向,着力建设一支结构优、素质好、活力强、水平高的计量技术队伍。进一步完善计量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机制,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四)加强计量文化建设。

加强计量基础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倡导“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文化。坚持开展“5·20世界计量日”活动,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开放计量实验室,宣传计量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民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市民计量意识,形成公平交易、诚信计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监督评估。

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定期开展检查,建立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分析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取得实效。2016年对贯彻落实本方案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对评估后需调整的方案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2020年对本方案最终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情况及成效。

 

附件:有关名词术语

1.计量: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2.量传溯源:是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的简称。量值传递指通过对测量仪器的校准或检定,将国家测量标准所实现的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的测量标准传递到工作测量仪器的活动,以保证测量所得的量值准确一致。量值溯源是量值传递的逆过程。

3.计量标准: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用于检定或校准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标准物质或者测量系统。

4.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并对社会实施计量监督并具有公证作用的各项计量标准。

5.测量:通过实验获得并可合理地赋予某量一个或多个量值的过程。

6.计量技术规范:根据《计量法》的规定,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其计量工作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批准和颁布的,对计量技术工作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技术文件。

7.量值传递:通过对测量仪器的校准或检定,将国家测量标准所实现的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的测量标准传递到工作测量仪器的活动,以保证测量所得的量值准确一致。

8.计量比对: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或指定不确定度范围的同种测量仪器复现的量值之间比较的过程。

9.量值溯源:通过一条具有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10.计量检定: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11.计量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12.强制检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规定为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的定点定期检定。

13.定量包装商品: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批量预包装商品。

14.过度包装:超出适度的功能需求,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

15.能效标识产品:能效标识又称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耗能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上,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目的是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我国强制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产品即为能效标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