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发〔2015〕2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文化创意
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5112日     

 

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

 

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是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是提升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辽政发〔20142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纲领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引擎,以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和创新型人力资源开发为核心,以创新融合为发展主线,以提高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整体水平为目标,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新动力,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供服务。

(二)行动目标。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我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先导产业作用更加明显,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培养一批文化创意高端人才,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意设计龙头企业和专门机构,建成一批特色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创意设计服务平台。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制造业设计创新能力。加快工业设计高端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强化装备制造业和消费品工业设计的先导作用,基本建立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

1.提升高端装备设计能力。重点发展冶金矿山设备设计、工业自动化及电力装备设计、高端阀门设计、金融设备设计、通用装备设计等,在生产工艺、制造流程、材料选择、模块设计、软件控制等方面提升设计水平,同时运用心理学和人体工程学内容,对机械装备的造型、色彩搭配等方面进行定制化、特色化设计。

2.提升专用汽车及零部件设计能力。依托海城石油机械、海诺、森远、衡业4家专用车生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技术开发优势,进行专用车功能、外观造型、零部件开发等设计能力建设,推动前端设计与制造能力的结合及设计、制造与服务的对接。

3.提升激光产业设计水平。依托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加强与国内外激光院(所)合作,建立激光工业设计平台。促进激光技术与光学、计算机软件开发、数字图像处理、机械设计及制造等多个学科相结合,形成多个技术领域,实现激光工业设计的应用和发展。

4.发展纺织服装设计产业。依托海城宏基工业园,推进纺织服装设计创意产业发展,并以工业设计为主线,重点发展棉服设计、裤业设计、牛仔服设计、工装设计、辅料设计和床上用品设计等。加快纺织产业结构调整,增加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纺织深加工产品比例。

5.发展高端工艺美术业。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域特色,在继承和发扬传统工艺的同时,将工艺美术作品融入新的创意设计和技术,最终发展成为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先进创意理念的工艺美术作品,促进我市玉雕、木雕、剪纸、柳编、满族刺绣、皮影戏、缝纫机绣等向高端化发展。

6.提升软件开发应用水平。以应用为牵引,将软件技术渗透到工业的各个要素中,促进装备制造的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智能化进程,并在优化设计、优化调度、优化流程、降低成本、节能降耗和增强活力等方面发挥作用,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推进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加快发展动漫游戏、新媒体等新兴业态。

1.推动动漫游戏业快速发展。发挥沈大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的带动作用,推进集动画设计制作、菲力猫动漫主题乐园和中国(鞍山)数字娱乐电子竞技产业园为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工建设,举办中国·鞍山国际电子竞技大赛。支持辽宁新时空动漫股份有限公司做大做强,推进该公司的26集动漫《钢蛋侠》早日搬上荧屏;推动动漫游戏设计在制造业等多领域的拓展应用。

2.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传媒企业与电信运营商合作,提升文化产品的互联网传播辐射力。积极融入全省广播电视网络,加快高清网络双向数字化改造,完成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交互式网络电视等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广播电视、固定和移动通讯、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快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和智慧企业建设。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手机终端等数字技术,建设现代视听传媒。发展车载移动电视、楼宇电视、手机电视、电子杂志等新媒体,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

(三)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从创意设计优化入手,按照环保、生态、绿色、宜居的目标,逐步改善和提升我市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1.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集约、生态环保、传承创新的理念,推进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绿地、水系、景观风貌等专项规划编制和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提高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水平,完善优化功能,提升文化品位。发展室内软装饰设计和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居用品等设计,促进室内装饰设计产业联动发展。

2.注重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有效保护海城牛庄古镇等历史文化镇村和传统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形态,重点修复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搞好文化遗址的保护性开发。保护古路、桥、涵、垣和古井、塘、树、藤等历史环境要素,保护海城市厝石山公园等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提高园林绿化、城市公共艺术的设计和制作质量,建设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形象鲜明的特色文化城市。

3.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从科学规划入手,建设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宜居乡村。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建筑设计理念,在全市推行住宅建筑节能率65%、公共建筑节能率50%的设计标准,倡导选用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并将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列为审图重要内容。

4.发挥工程设计龙头作用,促进建筑业水平整体提升。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品牌工程、创新工程,培育品牌企业和领军设计人才,提高工程策划和实施能力及水平。

(四)提升演艺出版影视创意设计水平。

1.艺术创作演出业。发挥美术会展、艺术品经营的推动作用,不断创新开发具有鞍山地域特色的原创艺术作品。加强舞美设计、舞台创意和舞台技术创新,丰富舞台艺术形式,打造展现鞍山特色的演艺精品力作。积极推进鞍山演艺集团、剧院公司加盟辽宁剧院联盟,扶持演艺企业创作生产,增强面向市场服务的能力。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打造地域特色的民俗品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展示传统技艺,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水平。

2.广播影视和印刷发行业。招商引进北京橙润影视有限公司等影视制作企业,推进岫岩国家指定的影视剧拍摄基地和对桩石影视基地建设,邀请著名导演、编剧、演员,拍摄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影视剧作品,推进我市广播影视创新发展。重视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应用。发展壮大影视产业,加快县(市)区、开发区数字影院建设,实现全市数字院线全覆盖。提高我市图书、报纸、期刊、杂志以及数字媒体的创意设计能力。推进鞍山永安包装有限公司等包装装潢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市新华书店加入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推进我市民营书业发展。

(五)促进文化创意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把文化创意元素融入旅游景区景点规划、旅游产品开发与线路开发、旅游品牌与节庆策划、旅游市场推广、旅游商品开发等领域,丰富旅游产品文化内涵,提升旅游产品核心竞争力,打造大东北旅游品牌。

1.发展特色旅游。大力发展温泉旅游,贯彻实施《鞍山市温泉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积极构建鞍山温泉旅游“一城、两带、六镇、百汤”布局。着力推进千山温泉旅游集聚区、汤岗子温泉旅游集聚区、腾鳌温泉旅游集聚区建设,推进绿中海温泉、清水湾温泉、热岛玉温泉、港中旅温泉城等项目建设。加快发展生态旅游,至少创建3个省级以上生态旅游示范区,推动千山、玉佛苑联合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动汤岗子温泉旅游度假区晋升国家4A级旅游景区。重点发展农业生态旅游园区、休闲农庄、农事采摘园、市民农园,以山水度假庄园、千山渔掌门老院子为依托,打造省级、星级农家乐80家以上。制定出台《鞍山市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鞍山市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扶持办法》。

2.推动旅游与文化融合。密切旅游与各类文化资源的相互融合,培育一批主题旅游演艺项目,明确旅游演艺项目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推出展示千山宗教文化、冶铁文化、温泉文化和玉文化的文艺演出项目。创意发展旅游新型业态,搞好春季梨花赏花会、南果梨文化旅游节、春节千山及玉佛山庙会等节庆娱乐活动。深度挖掘鞍山评书、辽南皮影戏、海城高跷、岫岩满族舞蹈等具有鞍山本地特色的地域文化,打造地方民俗特色文化旅游品牌。

3.推进旅游业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智慧旅游,推动旅游与互联网、物联网的融合创新,促进全市旅游景点智慧化提升。成立鞍山市智慧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建立鞍山市旅游政务平台和旅游资讯平台,与省旅游局实现实时数据交换,为国家、省旅游局智慧旅游平台提供政务动态、旅游活动、营销活动等信息。发挥市智慧旅游责任有限公司资源优势,加强智慧旅游商务网站的市场化运作,将我市主要旅游企业纳入到智慧旅游商务平台,实现旅游产品展示、宣传和网上预订功能。

(六)推进创意设计与特色农业融合发展。

1.加强特色农业发展规划设计,促进特色农业与农事体验、田园风光、教育展示、文化传承等创意设计的相互融合。加强对鞍山南果梨栽培系统作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在基地生产、产品包装、观光采摘、市场销售等方面突出创意设计,发展南果梨文化,打造南果梨知名品牌。强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场所创意和设计,到2020年,全市重点培育建设20个休闲农业示范村、30个休闲农庄(园区)和100个农家乐示范户,规划10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2.结合美丽城乡建设,进一步拓展休闲农业发展空间。充分利用城乡楼宇顶端闲置空间,进行绿植和观光种植开发,美化居住环境。从设计环节入手,预留楼宇绿植开发通道、雨水存储空间和太阳能利用空间,发展楼宇农业、阳台农艺和庭院经济。

3.加快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技术认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检测体系。对申报地理标志保护的单位予以政策扶持。建立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实行标准化生产,强化环境保护,确保产品质量。挖掘地理标志产品文化内涵,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受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加强标志监管,实施品牌战略,促进我市农产品在原产地域的产业化发展。

4.创新特色农产品营销模式。加强农产品专业市场规划设计,支持特色农产品展览展示馆建设。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依托阿里巴巴1688网络平台,建立“特色中国—鞍山优质农产品馆”,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300家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线交易,建立最快速度、最短距离、最少环节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

(七)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间。充分发挥我市体育资源优势,提升体育资源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培育体育经济市场,引导大众体育文化消费,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间。

1.发展体育经济。发挥我市乒乓球运动群众基础雄厚、名将众多的优势,加快乒乓球学校和市民健身中心场(馆)建设,提高鞍山乒乓球培训基地的知名度,培养高水平、高素质体育后备人才。伴随大型体育赛事的承办,创办体育摄影展、书法展等活动,深度开发体育经济,丰富体育艺术内容。依托千山风景区自然环境优势,打造“中国·鞍山千山国际登山旅游节”。创意策划每年一届的中国鞍山国际少儿乒乓球大赛等精品赛事,推动体育竞赛、表演和全民健身产业全面发展。

2.创新发展模式。促进体育运动和表演艺术有机融合,形成新的表演艺术门类和品牌,策划创办“武术交流大会”、“沿辽河国际自行车骑行大赛”和位于岫岩县滑翔伞基地的“国际滑翔伞邀请赛”。大力发展体育赛会经济,并以此为牵引,鼓励发展节庆表演、体育旅游、场馆运营、技术培训、中介服务、体育保险等,逐步扩大体育服务规模。

3.推动与体育相关版权的开发与保护。立足我市体育优势项目,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深入挖掘场馆冠名权、特许经营权、商业赞助以及场馆内外广告等无形资产潜力。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带动相关产业竞相发展。

(八)加快区域文化和科技融合。抓住国家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的有利契机,依托重点文化科技项目,促进文化和科技创新资源与要素互动衔接、协同创新。加强工业设计、动漫游戏、影视产业、网络文化、文化装备制造等领域技术攻关,强化数字技术、软件技术、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的支撑作用,支持科技文化融合重大技术和产品研发,提升关键设备和集成系统的科技创新水平。

(九)大力发展广告会展业。

1.推进广告创意设计加快发展。鼓励文化艺术内容的创意设计、社交平台网络创意设计、广告创意设计、印刷设计、平面设计、公共关系设计、调查资讯设计、互动营销设计、媒体广告策划与投放设计等,搭建多形式、多层次的广告创意设计平台,推动广告创意设计的自主创新。扶持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先进技术、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广告设计企业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提高广告创意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鼓励广告企业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分工及协作,提升广告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元素和文化内涵。支持威望传媒、博众传媒户外广告公司和365传媒、领航嘉业传媒互联网广告公司的发展。策划开展“创意鞍山广告创意大赛”活动,促进广告业可持续发展。

2.完善会展场馆服务功能,提升会展能力和档次。加快展览中心周边宾馆酒店、休闲娱乐、购物、金融、交通、旅游、通信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会展业与相关产业的协调联动。加速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会展场馆的规划建设。

3.引进全国性展会活动落户鞍山。与沈阳、大连等城市组成辽宁中部城市会展共同体,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共同联手打造会展品牌,创办新的大型会展活动。不断提升展会的主题创新、文化创新和设计创新水平,支持举办一批如冶金、钢铁深加工、装备制造、蘑菇和岫玉等突出产业特点、具有地方特色的自主品牌展会。在办好鞍山文化产业博览会、岫岩玉文化节、西柳国际服装节、汽车展等专业展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会展和消费类会展等新型展会。结合千山、温泉、岫玉等特色文化旅游资源,以游促会,发展我市旅游会展经济。

三、政策措施

(一)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优势,助推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结合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进一步落实《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鞍政发〔200912号)精神。加强知识产权开发、运用和保护。鼓励创意产品申请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开展专利产品设计与研发,支持专利产业化。支持拥有优秀外观专利,并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商业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遴选我市优秀的外观专利,向上级部门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技术、产品和企业。

(二)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地方财政支持。

1.落实国家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关政策,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对国家重点鼓励的创意和设计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等政策。

2.落实市本级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支持。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性开发给予资金支持。对创新开发具有鞍山地域特色的原创艺术作品和玉雕、柳编、苏氏正骨、牛庄馅饼等资源优势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利用和保护在专项资金支持上给予重点倾斜。对出版发行、广播影视和体育衍生品的创意和设计开发在专项资金支持上给予重点倾斜。对我市科技文化融合的创意和设计开发视其进程和影响力给予资金支持。实行优秀专利技术奖励政策,对获得国家和省专利奖项的文化创意产品给予奖励。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文化创意中小企业扩大授信额度,进一步放宽对文化创意中小企业信贷的规模限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文化创意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在加大力度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价的基础上,推广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抵质押贷款等新型产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文化创意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搭建银企对接专项平台,促进银企无缝对接。

2.推动文化创意企业上市融资。加强对我市文化企业上市的培育和辅导,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在“新三板”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开展股权、债券和其他权益类产品转让等融资交易。

3.强化保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针对文化创意设计企业创新保险产品,发展小微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业务,解决文化创意企业资金周转需求。

(四)加强创意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第一资源的理念,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实用人才、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

1.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文化创意人才。鼓励相关行业和产业园区、龙头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及科研机构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基地,促进专业人才培养与创意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推进以产教一体、工学合一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以教、学、做“三位一体”为主线的教学模式改革。推动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模式改革,以“学生社团”、“大师工作室”等多种模式为载体,探索培养一批具有文化创新能力的民族文化传承新型人才。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相关专业发展,设立满族剪纸、满族刺绣、玉雕素活等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专业。加强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具有行业特点、专业特质的开放式生产型实训基地。

2.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等四类协同创新模式,打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体制壁垒,有效汇集创新资源和要素,转变高校创新模式。

3.加强重点领域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鼓励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文化创意人才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意人才。完善政府奖励、用人单位奖励和社会奖励互为补充的多层次创意和设计人才奖励体系。加大对创意设计人才创新研发活动的扶持力度。鼓励举办专业化的创意设计竞赛活动,促进创意设计成果展示交易。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和职称评定工作,实施职称评审“直通车”,对文化创意企业中级以下职称评审实行“4个不限”和“2个放开”,强化人才科学管理,促进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五)壮大创意产业市场主体。扶持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成长,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意设计企业,支持创意设计、广告策划、文化软件工作室等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使其成为我市文化创意设计领域重要依靠力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创意策划人才开办商业、投资、教育、生活消费等咨询和创意策划服务机构,开展各类创意活动。支持创意设计优势企业根据产业关联度,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业务合作。支持我市大型装备企业加强设计能力建设,鼓励企业设计服务外包,推动专业设计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走出去”,扩大新闻出版、动漫游戏、演艺娱乐、高端工艺美术、文化会展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对文化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的,在审批过程中优先申报,并使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扶持。

(六)集合有效资源,提升创意产业集约化水平。

1.引入民间资本,发展创意产业。大力宣传推介我市优势文化项目,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在盘活文化资源、创新文化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内在动力和活力。广泛宣传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及相关政策,提升发展环境,吸引更多文化企业来鞍发展。整合全市可供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的资源,拓展招商空间,为新增企业发展提供机遇。

2.鼓励利用闲置楼宇、仓库和厂房通过改造扩建,打造与城市特点相适应的创意产业集聚区。发挥特色工业园区、开发区和大学科技园在人才、技术、信息、土地、政策等方面优势,建设软件设计、动漫设计、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等与工业园区配套的创意设计产业园区(基地)。鼓励利用成熟时尚文化消费圈,建设文化传媒、时尚消费类创意产业基地,推进创意产业与打造时尚之都相结合。完善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区(基地)公共技术、资源信息、交易展示、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服务能力,促进各要素相互融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经济效益。

3.做强做大国有文化创意企业。支持鞍山报业集团、鞍山广电集团、辽宁北方联合广电网络鞍山分公司和鞍山市新华书店等国有文化骨干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传统媒体与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促进传媒产业战略转型。支持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文化资源和要素向优势文化企业集聚,形成一批综合实力较强、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名品牌的文化创意领军企业。

(七)积极扩大文化消费。激发居民对文化创意设计产品和服务的消费热情,培育创意文化消费市场载体,丰富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形成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充分利用群众艺术馆、博物馆、剧场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品牌文化活动,引导居民逐步树立文化消费理念,提高居民文化素质和鉴赏水平。发展城市休闲、体验、保健、养生等新兴业态,鼓励时尚产品创意、设计、生产和营销,着力打造一批时尚消费街区、时尚娱乐街区等。增加面向大众的多层次、多品种,价格低廉的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满足居民文化创意消费需求。

四、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行动计划,结合实际,确保各项任务的扎实推进和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由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总体推进,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所规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范围,研究我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统计核算工作,分析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状况。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鼓励创意和设计的良好氛围。

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表

 

 

 

鞍政发〔2015〕2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5112日     

 

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

 

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是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是提升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辽政发〔20142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纲领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引擎,以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和创新型人力资源开发为核心,以创新融合为发展主线,以提高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整体水平为目标,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新动力,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供服务。

(二)行动目标。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我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先导产业作用更加明显,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培养一批文化创意高端人才,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意设计龙头企业和专门机构,建成一批特色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创意设计服务平台。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制造业设计创新能力。加快工业设计高端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强化装备制造业和消费品工业设计的先导作用,基本建立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

1.提升高端装备设计能力。重点发展冶金矿山设备设计、工业自动化及电力装备设计、高端阀门设计、金融设备设计、通用装备设计等,在生产工艺、制造流程、材料选择、模块设计、软件控制等方面提升设计水平,同时运用心理学和人体工程学内容,对机械装备的造型、色彩搭配等方面进行定制化、特色化设计。

2.提升专用汽车及零部件设计能力。依托海城石油机械、海诺、森远、衡业4家专用车生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技术开发优势,进行专用车功能、外观造型、零部件开发等设计能力建设,推动前端设计与制造能力的结合及设计、制造与服务的对接。

3.提升激光产业设计水平。依托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加强与国内外激光院(所)合作,建立激光工业设计平台。促进激光技术与光学、计算机软件开发、数字图像处理、机械设计及制造等多个学科相结合,形成多个技术领域,实现激光工业设计的应用和发展。

4.发展纺织服装设计产业。依托海城宏基工业园,推进纺织服装设计创意产业发展,并以工业设计为主线,重点发展棉服设计、裤业设计、牛仔服设计、工装设计、辅料设计和床上用品设计等。加快纺织产业结构调整,增加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纺织深加工产品比例。

5.发展高端工艺美术业。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域特色,在继承和发扬传统工艺的同时,将工艺美术作品融入新的创意设计和技术,最终发展成为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先进创意理念的工艺美术作品,促进我市玉雕、木雕、剪纸、柳编、满族刺绣、皮影戏、缝纫机绣等向高端化发展。

6.提升软件开发应用水平。以应用为牵引,将软件技术渗透到工业的各个要素中,促进装备制造的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智能化进程,并在优化设计、优化调度、优化流程、降低成本、节能降耗和增强活力等方面发挥作用,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推进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加快发展动漫游戏、新媒体等新兴业态。

1.推动动漫游戏业快速发展。发挥沈大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的带动作用,推进集动画设计制作、菲力猫动漫主题乐园和中国(鞍山)数字娱乐电子竞技产业园为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工建设,举办中国·鞍山国际电子竞技大赛。支持辽宁新时空动漫股份有限公司做大做强,推进该公司的26集动漫《钢蛋侠》早日搬上荧屏;推动动漫游戏设计在制造业等多领域的拓展应用。

2.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传媒企业与电信运营商合作,提升文化产品的互联网传播辐射力。积极融入全省广播电视网络,加快高清网络双向数字化改造,完成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交互式网络电视等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广播电视、固定和移动通讯、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快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和智慧企业建设。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手机终端等数字技术,建设现代视听传媒。发展车载移动电视、楼宇电视、手机电视、电子杂志等新媒体,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

(三)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从创意设计优化入手,按照环保、生态、绿色、宜居的目标,逐步改善和提升我市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1.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集约、生态环保、传承创新的理念,推进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绿地、水系、景观风貌等专项规划编制和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提高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水平,完善优化功能,提升文化品位。发展室内软装饰设计和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居用品等设计,促进室内装饰设计产业联动发展。

2.注重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有效保护海城牛庄古镇等历史文化镇村和传统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形态,重点修复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搞好文化遗址的保护性开发。保护古路、桥、涵、垣和古井、塘、树、藤等历史环境要素,保护海城市厝石山公园等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提高园林绿化、城市公共艺术的设计和制作质量,建设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形象鲜明的特色文化城市。

3.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从科学规划入手,建设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宜居乡村。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建筑设计理念,在全市推行住宅建筑节能率65%、公共建筑节能率50%的设计标准,倡导选用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并将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列为审图重要内容。

4.发挥工程设计龙头作用,促进建筑业水平整体提升。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品牌工程、创新工程,培育品牌企业和领军设计人才,提高工程策划和实施能力及水平。

(四)提升演艺出版影视创意设计水平。

1.艺术创作演出业。发挥美术会展、艺术品经营的推动作用,不断创新开发具有鞍山地域特色的原创艺术作品。加强舞美设计、舞台创意和舞台技术创新,丰富舞台艺术形式,打造展现鞍山特色的演艺精品力作。积极推进鞍山演艺集团、剧院公司加盟辽宁剧院联盟,扶持演艺企业创作生产,增强面向市场服务的能力。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打造地域特色的民俗品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展示传统技艺,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水平。

2.广播影视和印刷发行业。招商引进北京橙润影视有限公司等影视制作企业,推进岫岩国家指定的影视剧拍摄基地和对桩石影视基地建设,邀请著名导演、编剧、演员,拍摄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影视剧作品,推进我市广播影视创新发展。重视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应用。发展壮大影视产业,加快县(市)区、开发区数字影院建设,实现全市数字院线全覆盖。提高我市图书、报纸、期刊、杂志以及数字媒体的创意设计能力。推进鞍山永安包装有限公司等包装装潢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市新华书店加入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推进我市民营书业发展。

(五)促进文化创意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把文化创意元素融入旅游景区景点规划、旅游产品开发与线路开发、旅游品牌与节庆策划、旅游市场推广、旅游商品开发等领域,丰富旅游产品文化内涵,提升旅游产品核心竞争力,打造大东北旅游品牌。

1.发展特色旅游。大力发展温泉旅游,贯彻实施《鞍山市温泉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积极构建鞍山温泉旅游“一城、两带、六镇、百汤”布局。着力推进千山温泉旅游集聚区、汤岗子温泉旅游集聚区、腾鳌温泉旅游集聚区建设,推进绿中海温泉、清水湾温泉、热岛玉温泉、港中旅温泉城等项目建设。加快发展生态旅游,至少创建3个省级以上生态旅游示范区,推动千山、玉佛苑联合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动汤岗子温泉旅游度假区晋升国家4A级旅游景区。重点发展农业生态旅游园区、休闲农庄、农事采摘园、市民农园,以山水度假庄园、千山渔掌门老院子为依托,打造省级、星级农家乐80家以上。制定出台《鞍山市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鞍山市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扶持办法》。

2.推动旅游与文化融合。密切旅游与各类文化资源的相互融合,培育一批主题旅游演艺项目,明确旅游演艺项目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推出展示千山宗教文化、冶铁文化、温泉文化和玉文化的文艺演出项目。创意发展旅游新型业态,搞好春季梨花赏花会、南果梨文化旅游节、春节千山及玉佛山庙会等节庆娱乐活动。深度挖掘鞍山评书、辽南皮影戏、海城高跷、岫岩满族舞蹈等具有鞍山本地特色的地域文化,打造地方民俗特色文化旅游品牌。

3.推进旅游业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智慧旅游,推动旅游与互联网、物联网的融合创新,促进全市旅游景点智慧化提升。成立鞍山市智慧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建立鞍山市旅游政务平台和旅游资讯平台,与省旅游局实现实时数据交换,为国家、省旅游局智慧旅游平台提供政务动态、旅游活动、营销活动等信息。发挥市智慧旅游责任有限公司资源优势,加强智慧旅游商务网站的市场化运作,将我市主要旅游企业纳入到智慧旅游商务平台,实现旅游产品展示、宣传和网上预订功能。

(六)推进创意设计与特色农业融合发展。

1.加强特色农业发展规划设计,促进特色农业与农事体验、田园风光、教育展示、文化传承等创意设计的相互融合。加强对鞍山南果梨栽培系统作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在基地生产、产品包装、观光采摘、市场销售等方面突出创意设计,发展南果梨文化,打造南果梨知名品牌。强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场所创意和设计,到2020年,全市重点培育建设20个休闲农业示范村、30个休闲农庄(园区)和100个农家乐示范户,规划10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2.结合美丽城乡建设,进一步拓展休闲农业发展空间。充分利用城乡楼宇顶端闲置空间,进行绿植和观光种植开发,美化居住环境。从设计环节入手,预留楼宇绿植开发通道、雨水存储空间和太阳能利用空间,发展楼宇农业、阳台农艺和庭院经济。

3.加快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技术认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检测体系。对申报地理标志保护的单位予以政策扶持。建立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实行标准化生产,强化环境保护,确保产品质量。挖掘地理标志产品文化内涵,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受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加强标志监管,实施品牌战略,促进我市农产品在原产地域的产业化发展。

4.创新特色农产品营销模式。加强农产品专业市场规划设计,支持特色农产品展览展示馆建设。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依托阿里巴巴1688网络平台,建立“特色中国—鞍山优质农产品馆”,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300家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线交易,建立最快速度、最短距离、最少环节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

(七)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间。充分发挥我市体育资源优势,提升体育资源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培育体育经济市场,引导大众体育文化消费,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间。

1.发展体育经济。发挥我市乒乓球运动群众基础雄厚、名将众多的优势,加快乒乓球学校和市民健身中心场(馆)建设,提高鞍山乒乓球培训基地的知名度,培养高水平、高素质体育后备人才。伴随大型体育赛事的承办,创办体育摄影展、书法展等活动,深度开发体育经济,丰富体育艺术内容。依托千山风景区自然环境优势,打造“中国·鞍山千山国际登山旅游节”。创意策划每年一届的中国鞍山国际少儿乒乓球大赛等精品赛事,推动体育竞赛、表演和全民健身产业全面发展。

2.创新发展模式。促进体育运动和表演艺术有机融合,形成新的表演艺术门类和品牌,策划创办“武术交流大会”、“沿辽河国际自行车骑行大赛”和位于岫岩县滑翔伞基地的“国际滑翔伞邀请赛”。大力发展体育赛会经济,并以此为牵引,鼓励发展节庆表演、体育旅游、场馆运营、技术培训、中介服务、体育保险等,逐步扩大体育服务规模。

3.推动与体育相关版权的开发与保护。立足我市体育优势项目,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深入挖掘场馆冠名权、特许经营权、商业赞助以及场馆内外广告等无形资产潜力。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带动相关产业竞相发展。

(八)加快区域文化和科技融合。抓住国家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的有利契机,依托重点文化科技项目,促进文化和科技创新资源与要素互动衔接、协同创新。加强工业设计、动漫游戏、影视产业、网络文化、文化装备制造等领域技术攻关,强化数字技术、软件技术、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的支撑作用,支持科技文化融合重大技术和产品研发,提升关键设备和集成系统的科技创新水平。

(九)大力发展广告会展业。

1.推进广告创意设计加快发展。鼓励文化艺术内容的创意设计、社交平台网络创意设计、广告创意设计、印刷设计、平面设计、公共关系设计、调查资讯设计、互动营销设计、媒体广告策划与投放设计等,搭建多形式、多层次的广告创意设计平台,推动广告创意设计的自主创新。扶持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先进技术、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广告设计企业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提高广告创意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鼓励广告企业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分工及协作,提升广告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元素和文化内涵。支持威望传媒、博众传媒户外广告公司和365传媒、领航嘉业传媒互联网广告公司的发展。策划开展“创意鞍山广告创意大赛”活动,促进广告业可持续发展。

2.完善会展场馆服务功能,提升会展能力和档次。加快展览中心周边宾馆酒店、休闲娱乐、购物、金融、交通、旅游、通信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会展业与相关产业的协调联动。加速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会展场馆的规划建设。

3.引进全国性展会活动落户鞍山。与沈阳、大连等城市组成辽宁中部城市会展共同体,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共同联手打造会展品牌,创办新的大型会展活动。不断提升展会的主题创新、文化创新和设计创新水平,支持举办一批如冶金、钢铁深加工、装备制造、蘑菇和岫玉等突出产业特点、具有地方特色的自主品牌展会。在办好鞍山文化产业博览会、岫岩玉文化节、西柳国际服装节、汽车展等专业展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会展和消费类会展等新型展会。结合千山、温泉、岫玉等特色文化旅游资源,以游促会,发展我市旅游会展经济。

三、政策措施

(一)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优势,助推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结合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进一步落实《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鞍政发〔200912号)精神。加强知识产权开发、运用和保护。鼓励创意产品申请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开展专利产品设计与研发,支持专利产业化。支持拥有优秀外观专利,并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商业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遴选我市优秀的外观专利,向上级部门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技术、产品和企业。

(二)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地方财政支持。

1.落实国家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关政策,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对国家重点鼓励的创意和设计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等政策。

2.落实市本级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支持。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性开发给予资金支持。对创新开发具有鞍山地域特色的原创艺术作品和玉雕、柳编、苏氏正骨、牛庄馅饼等资源优势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利用和保护在专项资金支持上给予重点倾斜。对出版发行、广播影视和体育衍生品的创意和设计开发在专项资金支持上给予重点倾斜。对我市科技文化融合的创意和设计开发视其进程和影响力给予资金支持。实行优秀专利技术奖励政策,对获得国家和省专利奖项的文化创意产品给予奖励。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文化创意中小企业扩大授信额度,进一步放宽对文化创意中小企业信贷的规模限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文化创意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在加大力度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价的基础上,推广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抵质押贷款等新型产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文化创意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搭建银企对接专项平台,促进银企无缝对接。

2.推动文化创意企业上市融资。加强对我市文化企业上市的培育和辅导,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在“新三板”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开展股权、债券和其他权益类产品转让等融资交易。

3.强化保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针对文化创意设计企业创新保险产品,发展小微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业务,解决文化创意企业资金周转需求。

(四)加强创意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第一资源的理念,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实用人才、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

1.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文化创意人才。鼓励相关行业和产业园区、龙头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及科研机构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基地,促进专业人才培养与创意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推进以产教一体、工学合一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以教、学、做“三位一体”为主线的教学模式改革。推动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模式改革,以“学生社团”、“大师工作室”等多种模式为载体,探索培养一批具有文化创新能力的民族文化传承新型人才。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相关专业发展,设立满族剪纸、满族刺绣、玉雕素活等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专业。加强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具有行业特点、专业特质的开放式生产型实训基地。

2.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等四类协同创新模式,打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体制壁垒,有效汇集创新资源和要素,转变高校创新模式。

3.加强重点领域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鼓励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文化创意人才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意人才。完善政府奖励、用人单位奖励和社会奖励互为补充的多层次创意和设计人才奖励体系。加大对创意设计人才创新研发活动的扶持力度。鼓励举办专业化的创意设计竞赛活动,促进创意设计成果展示交易。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和职称评定工作,实施职称评审“直通车”,对文化创意企业中级以下职称评审实行“4个不限”和“2个放开”,强化人才科学管理,促进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五)壮大创意产业市场主体。扶持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成长,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意设计企业,支持创意设计、广告策划、文化软件工作室等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使其成为我市文化创意设计领域重要依靠力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创意策划人才开办商业、投资、教育、生活消费等咨询和创意策划服务机构,开展各类创意活动。支持创意设计优势企业根据产业关联度,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业务合作。支持我市大型装备企业加强设计能力建设,鼓励企业设计服务外包,推动专业设计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走出去”,扩大新闻出版、动漫游戏、演艺娱乐、高端工艺美术、文化会展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对文化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的,在审批过程中优先申报,并使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扶持。

(六)集合有效资源,提升创意产业集约化水平。

1.引入民间资本,发展创意产业。大力宣传推介我市优势文化项目,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在盘活文化资源、创新文化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内在动力和活力。广泛宣传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及相关政策,提升发展环境,吸引更多文化企业来鞍发展。整合全市可供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的资源,拓展招商空间,为新增企业发展提供机遇。

2.鼓励利用闲置楼宇、仓库和厂房通过改造扩建,打造与城市特点相适应的创意产业集聚区。发挥特色工业园区、开发区和大学科技园在人才、技术、信息、土地、政策等方面优势,建设软件设计、动漫设计、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等与工业园区配套的创意设计产业园区(基地)。鼓励利用成熟时尚文化消费圈,建设文化传媒、时尚消费类创意产业基地,推进创意产业与打造时尚之都相结合。完善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区(基地)公共技术、资源信息、交易展示、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服务能力,促进各要素相互融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经济效益。

3.做强做大国有文化创意企业。支持鞍山报业集团、鞍山广电集团、辽宁北方联合广电网络鞍山分公司和鞍山市新华书店等国有文化骨干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传统媒体与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促进传媒产业战略转型。支持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文化资源和要素向优势文化企业集聚,形成一批综合实力较强、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名品牌的文化创意领军企业。

(七)积极扩大文化消费。激发居民对文化创意设计产品和服务的消费热情,培育创意文化消费市场载体,丰富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形成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充分利用群众艺术馆、博物馆、剧场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品牌文化活动,引导居民逐步树立文化消费理念,提高居民文化素质和鉴赏水平。发展城市休闲、体验、保健、养生等新兴业态,鼓励时尚产品创意、设计、生产和营销,着力打造一批时尚消费街区、时尚娱乐街区等。增加面向大众的多层次、多品种,价格低廉的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满足居民文化创意消费需求。

四、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行动计划,结合实际,确保各项任务的扎实推进和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由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总体推进,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所规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范围,研究我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统计核算工作,分析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状况。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鼓励创意和设计的良好氛围。

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