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发〔2015〕5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各部门、各行业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优化软环境,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关于印发<2013-2014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纪发〔20149号)精神,我市对有关部门、单位的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现将民主评议情况通报如下:

2014年,市政府纠风办采取问卷测评、县(市)区评议和日常工作考核与年终检查评议三种形式,围绕建立工作责任体系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查处违纪案件情况和办理群众诉求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对全市68个部门(单位)、43个重点基层单位的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经评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29个单位被评为优秀单位,市服务业委等36个单位被评为达标单位,市地税局等3个单位被评为不达标单位,鞍山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等32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基层单位。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一年。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等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全市各级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十二条规定》,加强政风行风常态化监督检查,深入推进软环境建设,着力纠正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整治“慵懒散拖、纪律涣散、效率低下”等问题,严肃查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要坚持深化改革,转变职能,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优化政务环境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改善鞍山经济发展软环境。要坚持“纠建并举”和“标本兼治”的方针,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责任单位的主体作用和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治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建设“五个鞍山”的工作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全市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优秀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和先进基层单位名单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5211日       

附件

 

2014年度全市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

优秀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

和先进基层单位名单

 

一、优秀单位(29

(一)综合管理类(13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鞍山广播电视台、市民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协作办

(二)执法监督类(8

市交通委、市国税局、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审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鞍山海关

(三)社会服务类(8

中国银行鞍山分行、鞍山银行、鞍山供电公司、中国联通鞍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鞍山分公司、玉佛山风景区管委会、中国移动鞍山分公司、辽宁邮政公司鞍山分公司

二、达标单位(36

(一)综合管理类(17

市服务业委、市供销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社保局、市气象局、市外经贸局、市人防办、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农委、职教城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发展委、市规划局、市外事办、市老龄办

(二)执法监督类(9

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仲裁办、市综合执法局、市消防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环保局、鞍山公路路政管理局

(三)社会服务类(10

农业银行鞍山分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中国石油辽宁鞍山销售分公司、工商银行鞍山分行、建设银行鞍山分行、市邮政储蓄银行、沈铁鞍山车务段、鞍山人保财险公司、鞍山人寿保险公司、鞍山烟草公司

三、不达标单位(3

市地税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先进基层单位(32

鞍山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地热水资源管理处、市国税局稽查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市卫生监督所、市自来水公司、市运输车辆管理处、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市公证处、市民政便民服务中心、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市农业(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市学生保健所、千山区教育局、岫岩县教育局、市第三中学、市第六中学、市第二十九中学、市第四十五中学、市第五十一中学、新华街小学、晨光小学、光明小学、鞍钢总医院、市长大医院、市传染病院、市第三医院、市中心医院

鞍政发〔2015〕5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各部门、各行业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优化软环境,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关于印发<2013-2014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纪发〔20149号)精神,我市对有关部门、单位的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现将民主评议情况通报如下:

2014年,市政府纠风办采取问卷测评、县(市)区评议和日常工作考核与年终检查评议三种形式,围绕建立工作责任体系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查处违纪案件情况和办理群众诉求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对全市68个部门(单位)、43个重点基层单位的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经评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29个单位被评为优秀单位,市服务业委等36个单位被评为达标单位,市地税局等3个单位被评为不达标单位,鞍山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等32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基层单位。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一年。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等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全市各级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十二条规定》,加强政风行风常态化监督检查,深入推进软环境建设,着力纠正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整治“慵懒散拖、纪律涣散、效率低下”等问题,严肃查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要坚持深化改革,转变职能,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优化政务环境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改善鞍山经济发展软环境。要坚持“纠建并举”和“标本兼治”的方针,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责任单位的主体作用和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治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建设“五个鞍山”的工作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全市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优秀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和先进基层单位名单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5211日       

附件

 

2014年度全市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

优秀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

和先进基层单位名单

 

一、优秀单位(29

(一)综合管理类(13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鞍山广播电视台、市民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协作办

(二)执法监督类(8

市交通委、市国税局、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审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鞍山海关

(三)社会服务类(8

中国银行鞍山分行、鞍山银行、鞍山供电公司、中国联通鞍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鞍山分公司、玉佛山风景区管委会、中国移动鞍山分公司、辽宁邮政公司鞍山分公司

二、达标单位(36

(一)综合管理类(17

市服务业委、市供销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社保局、市气象局、市外经贸局、市人防办、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农委、职教城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发展委、市规划局、市外事办、市老龄办

(二)执法监督类(9

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仲裁办、市综合执法局、市消防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环保局、鞍山公路路政管理局

(三)社会服务类(10

农业银行鞍山分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中国石油辽宁鞍山销售分公司、工商银行鞍山分行、建设银行鞍山分行、市邮政储蓄银行、沈铁鞍山车务段、鞍山人保财险公司、鞍山人寿保险公司、鞍山烟草公司

三、不达标单位(3

市地税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先进基层单位(32

鞍山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地热水资源管理处、市国税局稽查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市卫生监督所、市自来水公司、市运输车辆管理处、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市公证处、市民政便民服务中心、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市农业(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市学生保健所、千山区教育局、岫岩县教育局、市第三中学、市第六中学、市第二十九中学、市第四十五中学、市第五十一中学、新华街小学、晨光小学、光明小学、鞍钢总医院、市长大医院、市传染病院、市第三医院、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