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路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倡导绿色出行建立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的建议,我委及公交总公司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研究,形成了初步设想。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察学习。特别是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较好的杭州、苏州等市学习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
二是通过学习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城市发展实际情况及公共自行车使用需求情况,制定发展规划,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待批复后进行实施。
三是建议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项组织,统筹协调解决。
感谢您对鞍山市交通委的建议和提案,我委及下属市公交总公司将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根据市民的出行需求及广大代表建议和意见,逐步完善公交线网结构,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舒适、安全、快捷的公交服务。
鞍山市交通委员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