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精神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实施制造强市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制造强市建设工作,推动落实国家、省重大政策措施,研究部署全市制造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要工作安排,指导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忠琼 市长
副组长:李德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秦国夫 副市长
孙慧芳 副市长
杨 君 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成 员:王 澍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金 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长青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丹群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李 季 市教育局局长
刘耀庭 市科技局局长
张晓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晓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伟 市环保局局长
马培钢 市外经贸局局长
顾洪新 市国资委主任
刘丹华 市金融办主任
张宏录 市质监局局长
邓延发 海城市市长
朱德义 台安县代县长
张 鑫 岫岩县县长
李树凡 铁东区区长
李 田 铁西区区长
杜鸣青 立山区区长
武秋丹 千山区区长
贾清瑞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郑继中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丁尚满 市地税局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王丹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