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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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政发〔2015〕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51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任务更加紧迫、更加艰巨。为把这项改革向纵深推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大力清除阻碍全市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全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要实现从重取消下放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重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继续取消下放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并公布市、县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开展投资领域简政放权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全面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资质资格认定、企业办事关卡、审批中介事项及审批中的繁文缛节,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开路、清障、除弊、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指南,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全面梳理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行政职权,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对两个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制度运行监管。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与促进经济增长、创新创业就业密切相关的行政权力,进一步提高放权的含金量。严格落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公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实施限时办结,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工作细则,研究网上并联审批等跨部门审批工作,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国家证照管理工作要求,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全面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制定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对国务院和省及市政府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进一步深化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省关于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权限的要求,制定我市具体落实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结合我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以推进。贯彻落实《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制定我市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制定我市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研究提出推进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改革的具体办法。

(三)进一步深化职业资格改革。

做好国家和省清理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的承接和落实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本地区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清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加强对全市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规划,突出鞍山特点,逐步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相适应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

(四)进一步深化收费清理改革。

转发国家和省出台的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深入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规范全市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性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对我市2014年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规范完善,依据国家和省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更新我市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收费清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清理规范工作,不如实清理及隐瞒不报收费情况的,严肃追究责任。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出台的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并入相应税种的政策。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等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相关政策,公开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认真落实国家修订后的与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的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的部署,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继续创新优化登记方式,全面落实国家进一步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出台、修改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改革,逐步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六)进一步深化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日新月异的趋势,围绕打造双引擎,研究推进全市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尤其是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既解决门槛过高问题,又解决无路可走问题,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逐项检查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落实到位,及时整改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行为,确保彻底放、放到位。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确保管得好、管得住。结合开展权力清单建设工作,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各部门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加强市场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围绕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和推进综合执法,深入调研、积极探索,适时组织实施。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企业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公示的抽查。全面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全面优化政府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通过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来体现改革的成效。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做好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要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他们承担;确需政府参与的,要实行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也要尽量采取这种模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要创新服务方式,通过网上办理、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最大程度地便民利企。

(八)进一步建立健全改革保障机制。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加大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权力清单、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改革的督查力度。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积极跟进,搞好衔接、上下联动。要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要求和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领导责任,将其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安排,把握改革方向。要切实提高改革效率,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形式和任务书。要建立奖惩机制,对主动作为的要积极激励,对落实不力的要及时问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

各地区、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与相关配合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强化督导检查。

市政府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改革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的平台。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各部门推进改革扫除障碍。完善考评机制,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适时开展回头看,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强化舆论引导。

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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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政发〔2015〕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51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任务更加紧迫、更加艰巨。为把这项改革向纵深推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大力清除阻碍全市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全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要实现从重取消下放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重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继续取消下放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并公布市、县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开展投资领域简政放权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全面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资质资格认定、企业办事关卡、审批中介事项及审批中的繁文缛节,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开路、清障、除弊、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指南,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全面梳理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行政职权,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对两个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制度运行监管。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与促进经济增长、创新创业就业密切相关的行政权力,进一步提高放权的含金量。严格落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公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实施限时办结,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工作细则,研究网上并联审批等跨部门审批工作,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国家证照管理工作要求,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全面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制定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对国务院和省及市政府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进一步深化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省关于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权限的要求,制定我市具体落实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结合我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以推进。贯彻落实《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制定我市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制定我市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研究提出推进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改革的具体办法。

(三)进一步深化职业资格改革。

做好国家和省清理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的承接和落实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本地区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清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加强对全市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规划,突出鞍山特点,逐步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相适应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

(四)进一步深化收费清理改革。

转发国家和省出台的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深入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规范全市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性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对我市2014年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规范完善,依据国家和省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更新我市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收费清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清理规范工作,不如实清理及隐瞒不报收费情况的,严肃追究责任。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出台的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并入相应税种的政策。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等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相关政策,公开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认真落实国家修订后的与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的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的部署,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继续创新优化登记方式,全面落实国家进一步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出台、修改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改革,逐步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六)进一步深化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日新月异的趋势,围绕打造双引擎,研究推进全市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尤其是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既解决门槛过高问题,又解决无路可走问题,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逐项检查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落实到位,及时整改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行为,确保彻底放、放到位。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确保管得好、管得住。结合开展权力清单建设工作,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各部门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加强市场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围绕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和推进综合执法,深入调研、积极探索,适时组织实施。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企业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公示的抽查。全面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全面优化政府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通过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来体现改革的成效。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做好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要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他们承担;确需政府参与的,要实行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也要尽量采取这种模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要创新服务方式,通过网上办理、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最大程度地便民利企。

(八)进一步建立健全改革保障机制。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加大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权力清单、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改革的督查力度。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积极跟进,搞好衔接、上下联动。要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要求和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领导责任,将其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安排,把握改革方向。要切实提高改革效率,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形式和任务书。要建立奖惩机制,对主动作为的要积极激励,对落实不力的要及时问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

各地区、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与相关配合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强化督导检查。

市政府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改革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的平台。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各部门推进改革扫除障碍。完善考评机制,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适时开展回头看,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强化舆论引导。

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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