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协作办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协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5-27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协作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协作办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协作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协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为发展开放型的地区经济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负责组织落实在国内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促和服务。

(二)负责与外省市区域合作和国内对口支援工作的协调组织落实,做好参与西部开发的联络与服务,负责本市在外地举行全市性的经贸博览活动和外地在本市开展经贸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

(三)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各地的政务、经济、科技、文化等综合信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管理外地在本市设立的各类机构。

(五)负责国内友好城市的联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负责市代表团或由市领导带队的工作团组到市驻外机构所在地访问的联络、接待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协作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鞍山市协作办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协作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鞍山市协作办公室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协作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改革支出等。鞍山市协作办2015年收支总预算为978万元。

二、关于鞍山市协作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2.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64万元。2015年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11.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3.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3年减少8.56万元,主要原有一是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二是公务接待餐费标准降低、减少接待批次等原因。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车辆用油有所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人大事务、政协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组织事务等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
2015协作办预算公开.xls

鞍山市协作办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协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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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鞍山市协作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协作办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协作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协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为发展开放型的地区经济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负责组织落实在国内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促和服务。

(二)负责与外省市区域合作和国内对口支援工作的协调组织落实,做好参与西部开发的联络与服务,负责本市在外地举行全市性的经贸博览活动和外地在本市开展经贸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

(三)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各地的政务、经济、科技、文化等综合信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管理外地在本市设立的各类机构。

(五)负责国内友好城市的联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负责市代表团或由市领导带队的工作团组到市驻外机构所在地访问的联络、接待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协作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鞍山市协作办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协作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鞍山市协作办公室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协作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改革支出等。鞍山市协作办2015年收支总预算为978万元。

二、关于鞍山市协作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2.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64万元。2015年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11.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3.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3年减少8.56万元,主要原有一是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二是公务接待餐费标准降低、减少接待批次等原因。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车辆用油有所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人大事务、政协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组织事务等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
2015协作办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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