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环境的建议》(25号代表建议)的办理复文摘要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6-09-27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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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商事服务水平,降低企业的准入门槛

市工商局近期出台了《关于鼓励大众创业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一是推进“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发照时限3个工作日,降低企业创设成本,将“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适用范围从注册地县(市)区域扩大到市域范围,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二是支持众创空间申请企业登记,鼓励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众创空间。三是支持依托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群注册,对小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设在科技园、孵化园、创新工场、创业基地等集中办公区楼宇内的,实行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免予提交场地使用证明。四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支持电子商务领域等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五是将公安部门企业印章刻制备案纳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时直接出具印章刻制备案证明,企业凭此证明直接刻制印章,进一步简化和缩短企业办理手续、时间。六是实行登记注册和涉企服务零收费,除依法抽查外,不再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日常检查,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指导,不予行政处罚,严禁多头执法、多头检查或滥施强制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其正常经营,切实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松绑减负。

二、强化软环境建设,营造中小企业发展良好氛围

一是紧跟国家、省政策出台步伐,结合全市实际情况,适时出台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利好政策。二是积极宣传贯彻《鞍山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在全社会营造贯彻实施《保护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印制并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中小微企业政策解答》、《中小企业常用法律法规导读》等宣传手册,全面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制环境。四是开展中小微企业法律维权服务活动。召开“鞍山市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与法律服务”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和律师意见;组织“7.28中小微企业维权法律咨询日活动”;开通企业维权投诉热线(6017616)和免费法律咨询热线(5555661),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优化发展环境的活动,对全市百户“软环境监测点企业”进行工作走访。

(三)加大企业政策扶持宣传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减负发展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宣传单、户外广告等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力求优惠政策宣传全覆盖、无盲点。二是全市组织各种层次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培训,既有对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也有对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培训。明确月营业税未达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是积极探索小微企业税收服务新模式,延展税务部门对小微企业纳税服务链条,增设“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责任制”。开辟小微企业退税绿色通道,确保应退尽退。截止2015年底,鞍山地区共有45876户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10777.93万元;2608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受惠面达到100%,减免税额合计为1690万元,户均减免税额0.65万元。四是企业社保缴费比例过高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市人社局将有关情况和企业的要求及时向省厅反映,积极配合相关的调研工作,待上级确定下调政策后,立即组织实施,以减轻企业负担。

(四)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我市已有3家省级窗口单位实现了与省网的互联互通,开通96680热线在线呼叫和完成应答系统建设,实现窗口平台对本区域中小企业“一点”呼叫、灵活接转、快速响应、就近服务的高效便捷服务。在公共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大厅、服务联盟、中小企业鞍山网、中小企业联合会等互动支持下,延伸出产品与品牌信息、管理咨询、设备租赁、执业认证、供求信息等百余项服务项目;二是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创业环境,强化创业辅导服务,组织开展了鞍山市第三批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孵化)基地申报工作。全市已有1家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10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26家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实现了创业培训全覆盖;三是开展以创业促就业活动。根据大学生需求,举办创业辅导、社会实践技能等培训班,同时与近50家的中小企业合作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实习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参与社会实践的工作岗位,推荐十多户中小企业走进校园招聘,近百名大学生签订就业意向。举办“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四是积极开展鞍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活动。在鞍钢体育馆举办“鞍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推介会”。活动设有企业人才招聘、创业项目展洽、服务项目推介三个主题。展会上我市130户企业提供了近5000个岗位,现场开展了人才招聘活动,组织我市53家创业企业开展项目展览展洽。同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在现场开展了各种咨询与服务活动。

(五)强化公共教育平台建设,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企业家及员工素质。向清华大学教育继续学院推荐了多名企业管理者,并纳入到工信部领军人才库。会同臻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了10余名企业家到辽宁大学参加清华大学客座教授张嘉伟的授课。邀请了北京影响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营销专家孟昭春来鞍授课,近200名企业家参加会议。举办了《企业盈利密码高峰论坛》、“现代企业领导的管理思维”论坛,全市300多名中小微企业家参加了论坛。二是多渠道满足我市中小微企业人才需求。举办大型人才招聘会,现场组织企业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为企业搭建招工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媒体平台、猎头平台等,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近3200条。为企业成功推荐高级管理人才90人。累计为鞍山市的中小微企业招聘各类人才8600人。三是组织企业参加专项培训班。4月11日组织5户企业家参加了在辽宁大学举办的子承父业“创二代”免费培训班,为企业家提供了抱团取暖,整合资源的好机会;4月13日组织25户企业参加了在人民大厦举办的全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解读培训班,请专家就企业如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及支持企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六)创新融资服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一是加强对信贷的政策引导。综合运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差别税率、先税后补等财税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建立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金,制定风险补偿发放的管理办法,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二是与银行一同走访重点企业,为企业在信贷方面进行指导。开展了“融资顾问进企业”活动,制定专门的金融服务和业务营销方案,不断创新服务手段,简化审批流程,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力度。三是努力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中小企业上市工作,帮助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思路。我市共有福鞍股份等6家企业主板上市,13家民营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成功挂牌、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Q板挂牌的企业数量达到20家。四是在担保机构备案证制度框架内,为担保机构积极争取各级各项政策支持。积极引导担保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倾斜。2015年,7家备案担保机构新增担保额19.8亿,新增担保企业233户。五是税务部门联合建设银行、农商行等多家银行共同搭建“微贷通”平台,为纳税信用A类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是以“纳税信用”换取“信用贷款额度”的金融信贷服务,有助于打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已为50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2亿元。


 


 


《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环境的建议》(25号代表建议)的办理复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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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商事服务水平,降低企业的准入门槛

市工商局近期出台了《关于鼓励大众创业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一是推进“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发照时限3个工作日,降低企业创设成本,将“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适用范围从注册地县(市)区域扩大到市域范围,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二是支持众创空间申请企业登记,鼓励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众创空间。三是支持依托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群注册,对小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设在科技园、孵化园、创新工场、创业基地等集中办公区楼宇内的,实行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免予提交场地使用证明。四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支持电子商务领域等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五是将公安部门企业印章刻制备案纳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时直接出具印章刻制备案证明,企业凭此证明直接刻制印章,进一步简化和缩短企业办理手续、时间。六是实行登记注册和涉企服务零收费,除依法抽查外,不再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日常检查,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指导,不予行政处罚,严禁多头执法、多头检查或滥施强制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其正常经营,切实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松绑减负。

二、强化软环境建设,营造中小企业发展良好氛围

一是紧跟国家、省政策出台步伐,结合全市实际情况,适时出台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利好政策。二是积极宣传贯彻《鞍山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在全社会营造贯彻实施《保护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印制并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中小微企业政策解答》、《中小企业常用法律法规导读》等宣传手册,全面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制环境。四是开展中小微企业法律维权服务活动。召开“鞍山市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与法律服务”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和律师意见;组织“7.28中小微企业维权法律咨询日活动”;开通企业维权投诉热线(6017616)和免费法律咨询热线(5555661),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优化发展环境的活动,对全市百户“软环境监测点企业”进行工作走访。

(三)加大企业政策扶持宣传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减负发展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宣传单、户外广告等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力求优惠政策宣传全覆盖、无盲点。二是全市组织各种层次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培训,既有对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也有对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培训。明确月营业税未达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是积极探索小微企业税收服务新模式,延展税务部门对小微企业纳税服务链条,增设“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责任制”。开辟小微企业退税绿色通道,确保应退尽退。截止2015年底,鞍山地区共有45876户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10777.93万元;2608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受惠面达到100%,减免税额合计为1690万元,户均减免税额0.65万元。四是企业社保缴费比例过高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市人社局将有关情况和企业的要求及时向省厅反映,积极配合相关的调研工作,待上级确定下调政策后,立即组织实施,以减轻企业负担。

(四)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我市已有3家省级窗口单位实现了与省网的互联互通,开通96680热线在线呼叫和完成应答系统建设,实现窗口平台对本区域中小企业“一点”呼叫、灵活接转、快速响应、就近服务的高效便捷服务。在公共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大厅、服务联盟、中小企业鞍山网、中小企业联合会等互动支持下,延伸出产品与品牌信息、管理咨询、设备租赁、执业认证、供求信息等百余项服务项目;二是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创业环境,强化创业辅导服务,组织开展了鞍山市第三批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孵化)基地申报工作。全市已有1家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10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26家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实现了创业培训全覆盖;三是开展以创业促就业活动。根据大学生需求,举办创业辅导、社会实践技能等培训班,同时与近50家的中小企业合作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实习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参与社会实践的工作岗位,推荐十多户中小企业走进校园招聘,近百名大学生签订就业意向。举办“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四是积极开展鞍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活动。在鞍钢体育馆举办“鞍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推介会”。活动设有企业人才招聘、创业项目展洽、服务项目推介三个主题。展会上我市130户企业提供了近5000个岗位,现场开展了人才招聘活动,组织我市53家创业企业开展项目展览展洽。同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在现场开展了各种咨询与服务活动。

(五)强化公共教育平台建设,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企业家及员工素质。向清华大学教育继续学院推荐了多名企业管理者,并纳入到工信部领军人才库。会同臻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了10余名企业家到辽宁大学参加清华大学客座教授张嘉伟的授课。邀请了北京影响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营销专家孟昭春来鞍授课,近200名企业家参加会议。举办了《企业盈利密码高峰论坛》、“现代企业领导的管理思维”论坛,全市300多名中小微企业家参加了论坛。二是多渠道满足我市中小微企业人才需求。举办大型人才招聘会,现场组织企业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为企业搭建招工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媒体平台、猎头平台等,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近3200条。为企业成功推荐高级管理人才90人。累计为鞍山市的中小微企业招聘各类人才8600人。三是组织企业参加专项培训班。4月11日组织5户企业家参加了在辽宁大学举办的子承父业“创二代”免费培训班,为企业家提供了抱团取暖,整合资源的好机会;4月13日组织25户企业参加了在人民大厦举办的全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解读培训班,请专家就企业如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及支持企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六)创新融资服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一是加强对信贷的政策引导。综合运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差别税率、先税后补等财税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建立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金,制定风险补偿发放的管理办法,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二是与银行一同走访重点企业,为企业在信贷方面进行指导。开展了“融资顾问进企业”活动,制定专门的金融服务和业务营销方案,不断创新服务手段,简化审批流程,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力度。三是努力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中小企业上市工作,帮助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思路。我市共有福鞍股份等6家企业主板上市,13家民营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成功挂牌、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Q板挂牌的企业数量达到20家。四是在担保机构备案证制度框架内,为担保机构积极争取各级各项政策支持。积极引导担保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倾斜。2015年,7家备案担保机构新增担保额19.8亿,新增担保企业233户。五是税务部门联合建设银行、农商行等多家银行共同搭建“微贷通”平台,为纳税信用A类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是以“纳税信用”换取“信用贷款额度”的金融信贷服务,有助于打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已为50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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