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综治委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就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出台意见,以保障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基本权利。“作为鞍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的配套政策,意见对流动人口在民主政治、户籍、居住、社保、公共卫生服务、教育、计生服务等方面权益的规定更加细化、更具可操作性。”
对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员享有下列权益或者待遇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患 者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
实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可免费享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