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7-02-15浏览次数:

2017年1月9日在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人选、党组书记刘依椿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是鞍山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面对经济增速整体性放缓、结构性减税政策扩大实施等矛盾叠加的多重压力,深度聚焦“落实四个着力、实施四个驱动”这条工作主线,牢牢把握全面振兴钢都、促进人民幸福、全面从严治党三大关键任务,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开拓财政工作,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破解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和刚性支出大幅增加的双重困难,通过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从严支出预算约束、压缩经费开支规模、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等一系列措施,多策并举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目标任务,较好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助推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6.7亿元,下降5.8%;非税收入完成36.3亿元,增长37.6%。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7.2亿元,完成预算的94.8%,同比增长1.1%。主要支出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亿元,增长1.7%;

公共安全支出15.7亿元,增长11.8%;

科学技术支出1.5亿元,下降34.2%;

教育支出30.6亿元,增长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亿元,增长1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亿元,下降9.7%;

节能环保支出3.1亿元,下降39.4%;

城乡社区支出20.8亿元,下降21.1%;

债务付息支出4.6亿元,增长76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含高新区、风景区、经济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9%,同比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0.1亿元,下降3.2%;非税收入完成26.8亿元,增长58.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6.5亿元,完成预算的93.1%,同比增长6.2%。主要支出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亿元,增长9.8%;

公共安全支出9.4亿元,增长17.9%;

教育支出8.7亿元,增长2%;

科学技术支出1.2亿元,下降4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亿元,增长2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亿元,增长2%;

节能环保支出2亿元,下降40.1%;

城乡社区支出10.1亿元,下降27.9%;

债务付息支出3.6亿元,增长10.5倍。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5.8亿元,完成预算的99.8%,同比增长9.5%。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40.4亿元,增长12%。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8.2亿元,完成预算的78.1%,同比增长26.4%。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完成40.8亿元,增长23.8%。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2%,同比增长24.3%。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22.3亿元,增长36.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6亿元,完成预算的67.4%,同比增长173.5%。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完成17.8亿元,增长345%。

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分级统筹。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2.2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保险费收入60.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1亿元、其他收入1.1亿元。具体收入项目是: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2.2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3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8.4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8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0.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4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1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2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8.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1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2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4亿元。其中:缴费收入3.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9.1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1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7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4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8.7亿元,同比增长11.8%。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1.7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4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7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7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5亿元。

通过向省借款、失业保险基金垫付资金,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共四项,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8.2亿元,同比增长4.8%。其中:保险费收入15.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3亿元、其他收入0.2亿元。具体收入项目是: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8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4.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1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1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亿元。其中:缴费收入0.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2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2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2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8.3亿元,同比增长14.1%。其中: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9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8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4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1亿元。

加上上年结余,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4.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0,719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40,71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2,000万元,全部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6年主要财政工作。

2016年的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在重振鞍山经济关键时点召开的关键性会议,这次大会为财政工作精准地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根据市党代会精神,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把彻底贯彻市委要求部署始终体现在财政工作实际中,全力落实在全面振兴钢都的实践上,用心、用力找准工作的发力点、切入点,着力推进六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强化收入调度、分析,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努力培育新的增长点,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推进我市开发园区财政体制机制创新。积极盘活国有资产,加强与银监部门、银行机构和股权摘牌方的沟通协商,推进鞍山银行股权转让、战略重组,华阳集团已缴清全部尾款8亿元,并经省银监局批准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过户。经过一年的努力,全面完成年初人大批复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

二是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努力缓解资金压力。深入研究国家和省出台的财经政策,积极主动上跑上级财政部门,努力破解财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民生事业方面,共筹集企业养老保障基金55.7亿元,确保我市37万名退休职工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筹集城乡低保资金3亿元,确保全市6.8万名城乡低保对象按时、足额领取保障金;筹集医药卫生资金11亿元,全部用于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等支出;筹集就业资金3.6亿元,实现实名制就业2.1万人,提供公益性岗位9500多个,为1.5万余名“4050”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

三是切实加强支出管理,通盘统筹整合使用财力。在从严预算执行方面,除特殊事项,执行中不再追加预算;严禁截留各类专项资金、挪用上级专项资金或擅自改变项目支出用途;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向县(市)区转移支付及时拨付到位;厉行节约,严控经费规模,分别按5%和3.6%比例压缩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共压缩经费类支出9,863万元,把节约下来的资金用于急需的基本支出上来。在统筹财政资金方面,整合使用专项资金、部门资金在内的各类财政资金,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安排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1亿元,采用投资补贴和贴息等方式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发展、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等市场引导性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使财政投入从竞争领域有序退出;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资金有效供给,缓解预算支出压力。

四是积极强化债务管理,着力化解债务风险。制定《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提供制度依据。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共争取3批次置换债券合计250.14亿元、新增债券3.2亿元全部落实到位。PPP项目建设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建立全市PPP项目库、PPP项目评审专家库,出台《鞍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联合市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稳步协调推进我市重点PPP项目的识别、准备及采购工作。“兴业环城大道”等3个重点项目已签定PPP合同;“城市道路及隧道大修”改扩建项目入选财政部第三批1.1万亿PPP示范项目,我市经验做法得到财政部、凤凰网相继报道,省政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是扎实推进财政特色工作,强化机制创新。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财政支出绩效工作,对预算中超500万元以上项目,除经费类、补助个人类、偿债类及涉密项目外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编制范围,涉及项目86个,涉及资金49.5亿元。对7个重点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地揭示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实现程度;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深入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集中开展全市预决算公开检查、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实现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全覆盖;着力构建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出台《鞍山市财政局财政内部管理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完成内部控制“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建设工作,制定基本制度、预算编制等6个内部控制规范,以制度建设防控廉政风险,将内部管理水平推向新高点。

六是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加快改革步伐。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若干意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管,实现收入4.1亿元;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公租房建设6,200万元;村内道路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年度预期任务,其中,村内道路计划建设280公里,我市多争取近100公里,实际完成379.3公里,建设项目数225个,投入资金9,947万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深入推进公车改革,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保障了各项改革举措的顺利实施。加大扶贫攻坚投入力度,设立脱贫专项资金,投入1.35亿元用以解决农村道路、用水用电、教育医疗等难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开发园区财政体制创新的实施意见》,完善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我市20件重点民生实事财政资金全部落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成绩来之不易。在困难和压力面前,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财政工作在困难中前行,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财政管理不断加强,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有待完善之处。一是财政收入企稳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收入增幅下行压力较大;二是非税收入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三是财政刚性支出规模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四是财政体制仍需完善,地区间财力差异较大;五是企业养老金收支缺口和偿债压力加大,财政风险增加。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非常重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处于历史新起点的鞍山,已步入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对财政工作而言,是仍然面临严重收支压力的一年,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坚决落实“一条主线”、“三大任务”作为衡量财政工作的重要标尺,认清市情、校准定位,正视困难、战胜挑战。

当前,我市全面振兴钢都的创新发展思路已经明确,各级财政工作所面临的总体形势是既有机遇,又有挑战。在收入方面,国家“一带一路”和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重大战略带来的发展机遇逐步显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东北振兴提出“四个着力”的顶层设计后,中央又出台了振兴东北7号文件,这些政策利好为鞍山新一轮振兴提供了重要动力引擎。为抓住这一难得历史机遇,伴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以鞍钢为代表的钢铁制造业经济运行走势逐步趋稳,我市先进装备制造等“四大基地”、激光与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集群”经济活力日渐彰显,经济结构调整动力、新兴产业和园区体制机制创新活力不断为我市经济发展增添持续动能。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市财政收入结构相对单一,钢铁和房地产业形成的财政收入占比偏高,财政受去产能、去库存阵痛影响较大,加之“营改增”面临一定不确定性,财政增收任务仍然较重。在支出方面,深化改革又面临着不少增支项目,涉及社保、债务领域的收支缺口不断扩大。综上所述,我市2017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必须通过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使用各类财政资金等措施加以解决。

(一)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大发展机遇,坚定不移地落实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立足市情财情,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不断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快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公用经费支出定额体系;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司法体制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让预算编制工作与中央和省一系列要求规定无缝对接、深度融合,让市委确定的总体部署在预算中得以充分贯彻。

2017年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必保刚性支出原则。集中有限财力优先保障人员工资、运转中基本经费支出,国家、省和市明确的民生支出中补助个人部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民生支出,不得在上述支出留有缺口的情况下安排其它方面支出;二是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在足额满足必保刚性支出需求的基础上,对于其他政策依据充分的专项资金,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等实际需要,实事求是、量力安排;三是加强统筹使用原则。统筹整合使用存量资金等在内的各类财政资金,盘活用好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建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实现财政资金从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四是讲求支出绩效原则。将绩效理念融入到部门预算编制各环节中,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绩效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遵循完整细化原则。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按照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编制到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编制到项;六是贯彻厉行节约原则。继续实行零基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缩经费类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017年预算编制的方法: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保证基本支出,坚持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三是保障涉及民生项目的刚性支出,改善人民生活;四是继续压缩经费类支出和专项支出规模;五是统筹各项财政资金用于补充年度预算支出。

1.全市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9.7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01.7亿元,增长5.1%;非税收入安排38亿元,增长4.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38.6亿元(含上级财政部门提前告知等补助项目),同比增长4.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动用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稳定调节资金、存量资金等,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5.9亿元,同比下降21.7%。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28.3亿元,下降29.8%。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4.3亿元,同比下降25.1%。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安排28.3亿元,下降29.2%。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55.6亿元,同比增长52.1%。其中:保险费收入59.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8.5亿元、其他收入47.5亿元。具体收入项目是: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7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31.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4.9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47.1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0.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5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1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3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1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2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8亿元。其中:缴费收入3.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9.8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2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7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5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53.9亿元,同比增长8.6%。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3.7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2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9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6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2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7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2.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1.8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税收收入安排53.1亿元,增长5.9%;非税收入安排28.7亿元,增长7.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9.7亿元,同比增长0.4%。其中:基本支出安排47.4亿元,增长3%;专项支出安排82.3亿元,下降0.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亿元,下降6.5%;

公共安全支出7.3亿元,增长2.2%;

教育支出10.2亿元,下降8.8%;

科学技术支出1.2亿元,下降2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亿元,增长17.3%;

城乡社区支出8亿元,下降8.2%;

债务支出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动用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稳定调节资金、存量资金等,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2亿元,同比下降46.6%。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10亿元,同比下降55.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9亿元,同比下降43.8%。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安排10亿元,下降50%。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8.8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保险费收入15.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8亿元、其他收入0.1亿元。具体收入项目是: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9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4.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1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1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3亿元。其中:缴费收入0.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4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01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3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3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9.5亿元,同比下降6.3%。其中: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7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5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3亿元。

加上上年结余,市本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448.3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安排11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安排5,688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50.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448.3万元,用于资本性支出5,000万元,安排费用性支出6,448.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保障措施。

1.抓收入,确保收入任务实现。密切跟踪财政收入形势,加强研判分析,强化协税护税,严防“跑、冒、滴、漏”等涉税违法行为。把税收任务指标与征收部门无缝对接,层层分解,落实到户、责任到人。加强非税收入监管,坚持以票管收和以查促收,将依法征税、依法管费贯穿至收入征管全过程。

2.抓创新,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从整合重大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等方面入手,提高政府财力综合运筹水平。统筹使用好财政科技资金、结构调整资金和技改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资金。全面改进财政管理水平,对标全国先进地区,不断在政府采购管理等重点部位提高工作效能,促进财政职能更好发挥。

3.抓改革,创新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保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独立、相互衔接,构建覆盖所有收支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科学有序的预算管理机制,编实、编全收入预算,编细、编准支出预算,分清主次、轻重缓急,保证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建立常态化预决算公开机制,建好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积极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倒逼各预算单位把财政资金花得明白、花出效益。完善财政监管机制,大力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4.抓政策,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战略决策和重大部署,深入研究、紧盯不放,做深做实做细各项前期工作,力争在政策支持、资金倾斜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果。切实管好用好专项资金,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前提下,积极探索财政奖励政策,推动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良好局面。

5.抓融资,建设开放型经济格局。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加速实施,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中国医大鞍山医院病房保障、绿色公交等多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大力推广PPP模式,完成政府采购的三个项目尽快启动实施,同时谋划未来项目,会同交通委推进环市铁路提标改造项目和30亿存量道路项目。加强政府性引导基金运作管理,综合运用好贴息、奖补、担保等政策手段,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市委、市政府重点发展的产业和相关地区。

6.抓项目,促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全力支持鞍钢改革发展,不断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大力支持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管好、用好扶贫开发、棚户区改造等政策性资金,加强有关资金调配、管理,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尽力确保财政资金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倾斜。

7.抓防范,确保政府运行平稳。严格债务风险管理,加快存量债务置换进度,加大新增债券资金争取力度,全力为市委、政府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提供低成本资金保障。直面养老金这个主要困难和矛盾点(2017年领取养老保险金的离退休人数比上年净增加2.6万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硬缺口61.9亿元),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绝不在养老金问题上让鞍山掉队。

8.抓保障,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合理确定财力保障次序,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民生支出,大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公共安全支出,努力建设美丽乡村,不断满足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强化重点民生支出监管,严禁挤占、挪用民生资金。

各位代表,刚刚送走不平凡的2016年,我们的脚步已经踏进了崭新的2017年。我们深知,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重、责任大,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科学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全力以赴稳增长,持之以恒调结构,聚精会神促改革,一心一意惠民生,全面完成好2017年预算工作任务。

 

 

关于鞍山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2-15

2017年1月9日在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人选、党组书记刘依椿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是鞍山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面对经济增速整体性放缓、结构性减税政策扩大实施等矛盾叠加的多重压力,深度聚焦“落实四个着力、实施四个驱动”这条工作主线,牢牢把握全面振兴钢都、促进人民幸福、全面从严治党三大关键任务,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开拓财政工作,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破解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和刚性支出大幅增加的双重困难,通过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从严支出预算约束、压缩经费开支规模、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等一系列措施,多策并举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目标任务,较好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助推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6.7亿元,下降5.8%;非税收入完成36.3亿元,增长37.6%。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7.2亿元,完成预算的94.8%,同比增长1.1%。主要支出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亿元,增长1.7%;

公共安全支出15.7亿元,增长11.8%;

科学技术支出1.5亿元,下降34.2%;

教育支出30.6亿元,增长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亿元,增长1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亿元,下降9.7%;

节能环保支出3.1亿元,下降39.4%;

城乡社区支出20.8亿元,下降21.1%;

债务付息支出4.6亿元,增长76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含高新区、风景区、经济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9%,同比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0.1亿元,下降3.2%;非税收入完成26.8亿元,增长58.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6.5亿元,完成预算的93.1%,同比增长6.2%。主要支出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亿元,增长9.8%;

公共安全支出9.4亿元,增长17.9%;

教育支出8.7亿元,增长2%;

科学技术支出1.2亿元,下降4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亿元,增长2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亿元,增长2%;

节能环保支出2亿元,下降40.1%;

城乡社区支出10.1亿元,下降27.9%;

债务付息支出3.6亿元,增长10.5倍。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5.8亿元,完成预算的99.8%,同比增长9.5%。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40.4亿元,增长12%。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8.2亿元,完成预算的78.1%,同比增长26.4%。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完成40.8亿元,增长23.8%。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2%,同比增长24.3%。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22.3亿元,增长36.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6亿元,完成预算的67.4%,同比增长173.5%。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完成17.8亿元,增长345%。

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分级统筹。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2.2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保险费收入60.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1亿元、其他收入1.1亿元。具体收入项目是: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2.2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3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8.4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8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0.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4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1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2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8.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1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2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4亿元。其中:缴费收入3.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9.1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1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7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4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8.7亿元,同比增长11.8%。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1.7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4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7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7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5亿元。

通过向省借款、失业保险基金垫付资金,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共四项,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8.2亿元,同比增长4.8%。其中:保险费收入15.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3亿元、其他收入0.2亿元。具体收入项目是: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8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4.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1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1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亿元。其中:缴费收入0.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2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2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2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8.3亿元,同比增长14.1%。其中: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9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8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4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1亿元。

加上上年结余,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4.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0,719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40,71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2,000万元,全部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6年主要财政工作。

2016年的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在重振鞍山经济关键时点召开的关键性会议,这次大会为财政工作精准地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根据市党代会精神,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把彻底贯彻市委要求部署始终体现在财政工作实际中,全力落实在全面振兴钢都的实践上,用心、用力找准工作的发力点、切入点,着力推进六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强化收入调度、分析,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努力培育新的增长点,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推进我市开发园区财政体制机制创新。积极盘活国有资产,加强与银监部门、银行机构和股权摘牌方的沟通协商,推进鞍山银行股权转让、战略重组,华阳集团已缴清全部尾款8亿元,并经省银监局批准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过户。经过一年的努力,全面完成年初人大批复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

二是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努力缓解资金压力。深入研究国家和省出台的财经政策,积极主动上跑上级财政部门,努力破解财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民生事业方面,共筹集企业养老保障基金55.7亿元,确保我市37万名退休职工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筹集城乡低保资金3亿元,确保全市6.8万名城乡低保对象按时、足额领取保障金;筹集医药卫生资金11亿元,全部用于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等支出;筹集就业资金3.6亿元,实现实名制就业2.1万人,提供公益性岗位9500多个,为1.5万余名“4050”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

三是切实加强支出管理,通盘统筹整合使用财力。在从严预算执行方面,除特殊事项,执行中不再追加预算;严禁截留各类专项资金、挪用上级专项资金或擅自改变项目支出用途;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向县(市)区转移支付及时拨付到位;厉行节约,严控经费规模,分别按5%和3.6%比例压缩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共压缩经费类支出9,863万元,把节约下来的资金用于急需的基本支出上来。在统筹财政资金方面,整合使用专项资金、部门资金在内的各类财政资金,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安排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1亿元,采用投资补贴和贴息等方式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发展、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等市场引导性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使财政投入从竞争领域有序退出;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资金有效供给,缓解预算支出压力。

四是积极强化债务管理,着力化解债务风险。制定《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提供制度依据。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共争取3批次置换债券合计250.14亿元、新增债券3.2亿元全部落实到位。PPP项目建设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建立全市PPP项目库、PPP项目评审专家库,出台《鞍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联合市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稳步协调推进我市重点PPP项目的识别、准备及采购工作。“兴业环城大道”等3个重点项目已签定PPP合同;“城市道路及隧道大修”改扩建项目入选财政部第三批1.1万亿PPP示范项目,我市经验做法得到财政部、凤凰网相继报道,省政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是扎实推进财政特色工作,强化机制创新。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财政支出绩效工作,对预算中超500万元以上项目,除经费类、补助个人类、偿债类及涉密项目外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编制范围,涉及项目86个,涉及资金49.5亿元。对7个重点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地揭示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实现程度;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深入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集中开展全市预决算公开检查、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实现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全覆盖;着力构建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出台《鞍山市财政局财政内部管理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完成内部控制“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建设工作,制定基本制度、预算编制等6个内部控制规范,以制度建设防控廉政风险,将内部管理水平推向新高点。

六是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加快改革步伐。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若干意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管,实现收入4.1亿元;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公租房建设6,200万元;村内道路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年度预期任务,其中,村内道路计划建设280公里,我市多争取近100公里,实际完成379.3公里,建设项目数225个,投入资金9,947万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深入推进公车改革,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保障了各项改革举措的顺利实施。加大扶贫攻坚投入力度,设立脱贫专项资金,投入1.35亿元用以解决农村道路、用水用电、教育医疗等难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开发园区财政体制创新的实施意见》,完善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我市20件重点民生实事财政资金全部落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成绩来之不易。在困难和压力面前,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财政工作在困难中前行,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财政管理不断加强,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有待完善之处。一是财政收入企稳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收入增幅下行压力较大;二是非税收入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三是财政刚性支出规模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四是财政体制仍需完善,地区间财力差异较大;五是企业养老金收支缺口和偿债压力加大,财政风险增加。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非常重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处于历史新起点的鞍山,已步入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对财政工作而言,是仍然面临严重收支压力的一年,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坚决落实“一条主线”、“三大任务”作为衡量财政工作的重要标尺,认清市情、校准定位,正视困难、战胜挑战。

当前,我市全面振兴钢都的创新发展思路已经明确,各级财政工作所面临的总体形势是既有机遇,又有挑战。在收入方面,国家“一带一路”和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重大战略带来的发展机遇逐步显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东北振兴提出“四个着力”的顶层设计后,中央又出台了振兴东北7号文件,这些政策利好为鞍山新一轮振兴提供了重要动力引擎。为抓住这一难得历史机遇,伴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以鞍钢为代表的钢铁制造业经济运行走势逐步趋稳,我市先进装备制造等“四大基地”、激光与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集群”经济活力日渐彰显,经济结构调整动力、新兴产业和园区体制机制创新活力不断为我市经济发展增添持续动能。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市财政收入结构相对单一,钢铁和房地产业形成的财政收入占比偏高,财政受去产能、去库存阵痛影响较大,加之“营改增”面临一定不确定性,财政增收任务仍然较重。在支出方面,深化改革又面临着不少增支项目,涉及社保、债务领域的收支缺口不断扩大。综上所述,我市2017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必须通过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使用各类财政资金等措施加以解决。

(一)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大发展机遇,坚定不移地落实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立足市情财情,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不断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快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公用经费支出定额体系;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司法体制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让预算编制工作与中央和省一系列要求规定无缝对接、深度融合,让市委确定的总体部署在预算中得以充分贯彻。

2017年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必保刚性支出原则。集中有限财力优先保障人员工资、运转中基本经费支出,国家、省和市明确的民生支出中补助个人部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民生支出,不得在上述支出留有缺口的情况下安排其它方面支出;二是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在足额满足必保刚性支出需求的基础上,对于其他政策依据充分的专项资金,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等实际需要,实事求是、量力安排;三是加强统筹使用原则。统筹整合使用存量资金等在内的各类财政资金,盘活用好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建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实现财政资金从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四是讲求支出绩效原则。将绩效理念融入到部门预算编制各环节中,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绩效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遵循完整细化原则。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按照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编制到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编制到项;六是贯彻厉行节约原则。继续实行零基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缩经费类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017年预算编制的方法: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保证基本支出,坚持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三是保障涉及民生项目的刚性支出,改善人民生活;四是继续压缩经费类支出和专项支出规模;五是统筹各项财政资金用于补充年度预算支出。

1.全市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9.7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01.7亿元,增长5.1%;非税收入安排38亿元,增长4.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38.6亿元(含上级财政部门提前告知等补助项目),同比增长4.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动用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稳定调节资金、存量资金等,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5.9亿元,同比下降21.7%。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28.3亿元,下降29.8%。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4.3亿元,同比下降25.1%。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安排28.3亿元,下降29.2%。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55.6亿元,同比增长52.1%。其中:保险费收入59.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8.5亿元、其他收入47.5亿元。具体收入项目是: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7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31.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4.9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47.1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0.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5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1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3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1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2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8亿元。其中:缴费收入3.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9.8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2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7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5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53.9亿元,同比增长8.6%。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3.7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2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9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6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2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7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2.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1.8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税收收入安排53.1亿元,增长5.9%;非税收入安排28.7亿元,增长7.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9.7亿元,同比增长0.4%。其中:基本支出安排47.4亿元,增长3%;专项支出安排82.3亿元,下降0.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亿元,下降6.5%;

公共安全支出7.3亿元,增长2.2%;

教育支出10.2亿元,下降8.8%;

科学技术支出1.2亿元,下降2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亿元,增长17.3%;

城乡社区支出8亿元,下降8.2%;

债务支出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动用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稳定调节资金、存量资金等,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2亿元,同比下降46.6%。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10亿元,同比下降55.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9亿元,同比下降43.8%。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安排10亿元,下降50%。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8.8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保险费收入15.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8亿元、其他收入0.1亿元。具体收入项目是: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9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4.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1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1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3亿元。其中:缴费收入0.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4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01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3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3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9.5亿元,同比下降6.3%。其中: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7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5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3亿元。

加上上年结余,市本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448.3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安排11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安排5,688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50.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448.3万元,用于资本性支出5,000万元,安排费用性支出6,448.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保障措施。

1.抓收入,确保收入任务实现。密切跟踪财政收入形势,加强研判分析,强化协税护税,严防“跑、冒、滴、漏”等涉税违法行为。把税收任务指标与征收部门无缝对接,层层分解,落实到户、责任到人。加强非税收入监管,坚持以票管收和以查促收,将依法征税、依法管费贯穿至收入征管全过程。

2.抓创新,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从整合重大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等方面入手,提高政府财力综合运筹水平。统筹使用好财政科技资金、结构调整资金和技改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资金。全面改进财政管理水平,对标全国先进地区,不断在政府采购管理等重点部位提高工作效能,促进财政职能更好发挥。

3.抓改革,创新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保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独立、相互衔接,构建覆盖所有收支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科学有序的预算管理机制,编实、编全收入预算,编细、编准支出预算,分清主次、轻重缓急,保证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建立常态化预决算公开机制,建好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积极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倒逼各预算单位把财政资金花得明白、花出效益。完善财政监管机制,大力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4.抓政策,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战略决策和重大部署,深入研究、紧盯不放,做深做实做细各项前期工作,力争在政策支持、资金倾斜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果。切实管好用好专项资金,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前提下,积极探索财政奖励政策,推动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良好局面。

5.抓融资,建设开放型经济格局。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加速实施,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中国医大鞍山医院病房保障、绿色公交等多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大力推广PPP模式,完成政府采购的三个项目尽快启动实施,同时谋划未来项目,会同交通委推进环市铁路提标改造项目和30亿存量道路项目。加强政府性引导基金运作管理,综合运用好贴息、奖补、担保等政策手段,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市委、市政府重点发展的产业和相关地区。

6.抓项目,促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全力支持鞍钢改革发展,不断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大力支持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管好、用好扶贫开发、棚户区改造等政策性资金,加强有关资金调配、管理,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尽力确保财政资金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倾斜。

7.抓防范,确保政府运行平稳。严格债务风险管理,加快存量债务置换进度,加大新增债券资金争取力度,全力为市委、政府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提供低成本资金保障。直面养老金这个主要困难和矛盾点(2017年领取养老保险金的离退休人数比上年净增加2.6万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硬缺口61.9亿元),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绝不在养老金问题上让鞍山掉队。

8.抓保障,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合理确定财力保障次序,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民生支出,大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公共安全支出,努力建设美丽乡村,不断满足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强化重点民生支出监管,严禁挤占、挪用民生资金。

各位代表,刚刚送走不平凡的2016年,我们的脚步已经踏进了崭新的2017年。我们深知,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重、责任大,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科学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全力以赴稳增长,持之以恒调结构,聚精会神促改革,一心一意惠民生,全面完成好2017年预算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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