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仲裁办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17-03-30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今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稳步推进仲裁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办发〔201432号、鞍政办明电〔2017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办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辽委办发〔201633号和辽政办〔201623号以及鞍委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是加强权力制约,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也是密切党群关系,加强群众监督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鞍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秘书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详细的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并将各处室的政务公开任务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当中,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考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条,被采用129条。主要类别是部门动态、政府机构、通知公告、部门预决算等信息。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1、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今年我办未出台重大决策。

2、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情况。因今年我办无涉及重大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故而未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

3、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点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进展和结果公开情况。《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项目均未涉及我办工作任务。

4、权责清单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等情况。我办是按照《仲裁法》建立的准司法机构,无行政权力权责清单。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我办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包括单位职责、机关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

2、重大建设项目、国有企业运行监管、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转移落户人员服务、减少降费、扶贫、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均未涉及我办工作任务。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主要负责人2016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解读政策的情况。因今年我单位未出台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力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故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主要负责人2016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解读政策等均未开展。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1、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建设的情况。我单位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并完善其配套措施。

2、重大政务舆情的回应效果情况。今年无公众对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诉求,无涉及本部门的重大事件、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6年,我办未涉及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办未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处理结果情况。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办未涉及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编制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

2016年,仲裁办根据工作任务及实施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为当事人办理业务提供了有效保障。

2、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鞍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在秘书处设立了政府信息查询场所,实行专人负责,配置电脑2台,设置查询文件28份。      

3、宣传、培训等工作情况

鞍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全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8次,参加人数11/次。

4、存在不足情况

尽管我办政府公开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办公开内容单一,部门动态类信息多,其他类信息少。二是我办缺乏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没有从事政务公开等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政务公开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措施加以整改。

(二)对存在的问题我办从以下几点进行整改

一是我办要加强其他信息内容的发布,二是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十一、2017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清理我办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将政务公开作为我办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来抓紧抓好。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充实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鞍山市仲裁办     

20172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