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17-03-30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政府办公厅: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按照通知严格对照《实施方案》和《通知》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逐条梳理落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可核查,能监督”。对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推进“五公开”情况

通过中心网站及时公开和更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权力清单,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等信息公开;制作并公开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清单,规范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提供,依法规范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要求,通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按时向社会披露了201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时公开

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和中心的预算、决算、住房公积金运营情况报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等信息。

3.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6年对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能够及时、准确的给予答复,为广大群众提供最直接、最便利、最准确的服务,互动回应指数为:11.96%;执首率为100%;单位信息完善度为100%。我们通过网络政策解读回应、民心网办理民意诉求、政府12345服务热线等76件,答复满意率达100%。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市住房公积金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

5.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政务公开制度办事,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行为,坚决追究有关处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

6.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复文及时进行了公开。2016年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为1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处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中存在“公开就是公布”的理解误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得不够到位。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拓展不够,政务公开信息还有待加强。

三、2017年的目标和方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督查下,积极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随着人员、业务范围的扩大,中心将积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用好自己的权益,不断提高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服务,为鞍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为总目标。

1.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抓全面。

2.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突出做好主动公开,及时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进一步抓好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建设,完善网上审批、查询、投诉等服务范围,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推进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4.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搞好人员调配,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