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发〔2017〕22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
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步伐,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9号)精神,结合鞍山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农产品加工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为基础,依托农业主导产业和资源优势,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导,突出特色、优化布局,龙头带动、绿色加工,集聚发展、融合互动,积极发展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力求在推进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上取得新突破,在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壮大龙头企业上取得新成效,在打造特色品牌、强化研发检测等服务平台上取得新进展,不断提高主要农产品加工业核心竞争力。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

——达到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标准75家、达到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标准80家;

——主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及企业达到5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5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及企业达到2家以上;

——税收总额年均增长5%以上,带动年就业达到7万人;

——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70%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

1、稻谷加工业。发展优质米、专用米、功能米等米制主食品,开发米糠制油和稻壳综合利用,在辽河、浑河、太子河流域的海城市温香镇、西四镇、牛庄镇,台安县的新华镇、富家镇、新台镇等重点乡镇形成优质米加工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年处理稻谷能力5万吨以上的骨干龙头企业,全市年加工能力达到40万吨。

发展优质特色杂粮产业,提高杂粮、豆类的适口性、营养性和方便性,加快推进杂粮食品工业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在岫岩东南部乡镇、台安西北部部分乡镇建设杂粮杂豆加工业基地。支持速冻面食加工,年加工能力达到4.5万吨。(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2、饲料加工业。发展安全高效环保型饲料产品,支持发展青贮玉米,在境内辽河、浑河、太子河流域和东部山区大部分乡镇发展饲料原料基地。综合运用营养平衡技术和新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开发低氮、低磷、低微量元素排放饲料配方技术。重点培育一批年加工饲料能力10万吨以上的骨干龙头企业和青贮饲料玉米年加工能力15万吨的骨干龙头企业,全市饲料加工能力达到350万吨。(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

3、禽类加工业。发展禽肉分割食品、清真食品、调理品、熟食制品,蛋粉、休闲蛋产品,提升禽类骨、血、毛、皮等副产品的加工度。在海城市的牛庄镇、台安县的西佛镇、桑林镇、黄沙镇发展鸭鹅养殖和肉鸡加工养殖基地。重点培育一批年加工禽类能力5万吨以上骨干龙头企业,全市禽肉加工能力达到30万吨以上。发展蛋类加工业,在海城市的耿庄镇、腾鳌镇、高坨镇,台安县的黄沙坨镇、桑林镇等发展禽蛋产业基地,重点培育一批禽蛋加工骨干龙头企业。(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

4、生猪加工业。发展冷鲜分割肉、小包装、细分割、便携的鲜肉制品和多样化、系列化、精包装、易存贮的熟食制品,在海城市的八里镇、东四镇、腾鳌镇,台安县的桑林镇、西佛镇、洪家农牧场等发展生猪养殖基地,新建百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百万头生猪屠宰及深加工项目,全市年屠宰加工能力达到300万头。(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

5、食用菌加工业。发展香菇、滑子菇等鲜品、速冻冷冻、低温干品、腌制制品、罐头制品、休闲食品等特色食用菌深加工产品,在海城市的接文镇,岫岩县的牧牛镇、三家子镇、大营子镇和石灰窑镇等发展香菇、滑子菇等品种的食用菌加工产业基地,大力发展草腐菌种植基地,年种植食用菌5亿袋。培育一批食用菌加工骨干龙头企业,全市年加工能力达到25万吨。(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

6、蔬菜加工业。发展设施蔬菜、陆地蔬菜和山野菜的清洗、分级、包装;脱水蔬菜、保鲜蔬菜、酱菜、蔬菜汁、蔬菜粉等精深加工产品,推广蔬菜贮藏保鲜技术,发展蔬菜冷链物流系统。在海城市的望台镇、温香镇、耿庄镇,岫岩县的黄花甸镇,台安县的西佛镇、高力房镇、黄沙镇等乡镇发展蔬菜加工产业基地。培育一批蔬菜加工骨干龙头企业,蔬菜加工能力显著提高。蔬菜种苗加工业。发展黄瓜、茄子、辣椒和番茄等果实类的蔬菜种苗,在海城市的耿庄镇、望台镇、台安县的高力房镇建设蔬菜种苗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工厂化生产种苗骨干龙头企业,全市年繁育种苗能力达到10亿株以上。(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

7、水果加工业。发展南果梨、寒富苹果、山楂、红树莓、奇异莓、黑果花楸等果品的分级、保鲜、包装处理能力,加工速冻果品、果汁果肉饮料、果蔬混合饮料、果脯果干、果酒、罐头食品以及花青素提取物精深加工产品等,在海城市的接文镇、马风镇、王石镇,台安县的西平林场、桑林镇、桓洞镇,岫岩县的杨家堡镇,千山区的大屯镇、唐家房镇等乡镇发展水果加工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南果梨初加工冷藏、保鲜和加工的骨干龙头企业。(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林业局)

(二)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

1、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按照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建设标准,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完善功能、突出特色、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促进产业集聚,使园区成为企业孵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人才交流的平台。支持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到2020年,要有2个以上农高区进入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行列,海城、台安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5亿元以上,岫岩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以上。(责任部门:市农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2、加快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围绕各自产业定位,突出特色,加大项目建设,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集聚,推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发展海城市现代农业、果蔬和粮食饲料等农产品加工项目,重点推进南果梨蒸馏白酒、果粉果汁等项目;发展台安县肉类制品深加工、粮油果蔬加工等项目,重点推进百万头生猪屠宰和熟食加工等项目;发展岫岩县食用菌、果蔬、中药材加工等项目,重点推进奇异莓种植及加工项目。到2020年,园区项目累计达到120个以上。(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经合局、市农委)

3、加大招商引资引智力度。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聚焦主导产业,瞄准产业前沿,瞄准国内外500强企业、行业百强企业开展招商,积极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在秸秆综合利用、禽肉制品及其副产品的深加工、速冻食品、休闲食品、果蔬提取、食用菌功能保健品等方面着力引进体量大、牵动性强的大项目,积极推进熟食、蛋粉以及果品加工等在建项目,促其尽快投产。同时,把引资和引智结合起来,培养和引进高端科技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引领产业向高端迈进。(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经合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科技局)

(三)培育龙头企业

1、做强龙头企业。完善农产品加工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产业链延伸、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组整合,发展壮大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或集团。鼓励企业科研投入,以开发方便、安全、卫生、天然、保健产品为发展方向,加速农产品的速冻、干燥、提取、分离、灭菌等新技术研发,提高生物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在产品研发中普及应用。鼓励龙头企业与国家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开展农产品加工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支持建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等研发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强与欧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农业投资、贸易、科技、加工机械装备等领域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到2020年,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有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领军企业或领军集团。(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2、打造全产业链企业。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作,以产业链条延伸型和农业多功能拓展型融合发展模式为主,重点在水果、蔬菜、畜禽等产业种养殖、加工、物流、休闲采摘几个主要领域开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发展以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庄等为主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主体,探索建立农民在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中的利益共享机制和实现机制,使参与项目的农民能够从二三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中分享利润,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融合方式。(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农委)

3、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立原料基地,向后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促进产业相互渗透和交叉重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办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发展产业带动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幸福。(责任部门:市农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四)实施品牌战略

1、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采用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进行标准化生产。围绕稻米、畜禽、蔬菜、食用菌和果品产业发展优质特色农产品、畜产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把农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纳入标准化轨道,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建立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逐步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生产,开拓国内中高端市场。(责任部门:市农委,配合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管委会)

2、打造知名农产品品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内外展会,开展品牌展示、推介和宣传活动,加快培育知名品牌,提升品牌的影响力。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品牌管理,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争创企业品牌、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牌产品。重点培育“祝家”“宏星”南果梨、“安井”速冻食品、“银珠”大米、“深山秀”罐头饮料、“大智然”奇异莓产品、星源肉制品等的企业品牌。到2020,全市争创驰(著)名商标2-3个、推荐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7个以上、培育8-10个区域公用品牌。责任部门:市农委,配合部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管委会)

三、政策措施

(一)落实省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政策

充分利用辽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现有涉农资金,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对列入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市政府予以一定支持。(责任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农委)

(二)加大土地支持

对进入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重点项目用地,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每年要在积极盘活存量、控制总量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保障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的用地需求。(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三)完善金融服务

对龙头企业在原材料收购、仓储设施、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金融支持。积极开展农业信用担保中心的贷款担保服务,扩大业务规模。(责任部门:市金融办,配合部门: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农委)

(四)改善服务环境

简化审批流程,加强服务,提高效率。对投资农产品加工项目,由当地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优先保证重点龙头企业生产和新建项目用电,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国网鞍山供电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鞍山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考核评比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相应调整完善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部门: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服务指导

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基础统计和调查分析制度,加强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行业发展跟踪分析。对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及时发布,为政府制定政策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服务。(责任部门: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立考核奖励制度

市政府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市农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考评量化指标和考评办法。加强工作考核,每年对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给予通报表扬。〖HTK〗(责任部门: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鞍山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名单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75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名单

 

 

  长:陈守义 副市长

副组长:梁  然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员:彭泽宇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李庆滨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齐玉宾 市科技局副局长

        邵启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增刚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隆发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毅菲 市农委主任

        李耀国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东明 市统计局副局长

        阚殿平 市金融办副主任

        杨玉川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寇灵君 市工商局副局长

        唐玉涛 市质监局副局长

        艾福斌 市经合局副局长

        陈  松  市林业局副局长

        佟少华 市供销社副主任

        刘宝林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徐德文 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毅菲(兼)。

鞍政发〔2017〕22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步伐,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9号)精神,结合鞍山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农产品加工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为基础,依托农业主导产业和资源优势,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导,突出特色、优化布局,龙头带动、绿色加工,集聚发展、融合互动,积极发展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力求在推进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上取得新突破,在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壮大龙头企业上取得新成效,在打造特色品牌、强化研发检测等服务平台上取得新进展,不断提高主要农产品加工业核心竞争力。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

——达到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标准75家、达到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标准80家;

——主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及企业达到5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5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及企业达到2家以上;

——税收总额年均增长5%以上,带动年就业达到7万人;

——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70%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

1、稻谷加工业。发展优质米、专用米、功能米等米制主食品,开发米糠制油和稻壳综合利用,在辽河、浑河、太子河流域的海城市温香镇、西四镇、牛庄镇,台安县的新华镇、富家镇、新台镇等重点乡镇形成优质米加工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年处理稻谷能力5万吨以上的骨干龙头企业,全市年加工能力达到40万吨。

发展优质特色杂粮产业,提高杂粮、豆类的适口性、营养性和方便性,加快推进杂粮食品工业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在岫岩东南部乡镇、台安西北部部分乡镇建设杂粮杂豆加工业基地。支持速冻面食加工,年加工能力达到4.5万吨。(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2、饲料加工业。发展安全高效环保型饲料产品,支持发展青贮玉米,在境内辽河、浑河、太子河流域和东部山区大部分乡镇发展饲料原料基地。综合运用营养平衡技术和新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开发低氮、低磷、低微量元素排放饲料配方技术。重点培育一批年加工饲料能力10万吨以上的骨干龙头企业和青贮饲料玉米年加工能力15万吨的骨干龙头企业,全市饲料加工能力达到350万吨。(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

3、禽类加工业。发展禽肉分割食品、清真食品、调理品、熟食制品,蛋粉、休闲蛋产品,提升禽类骨、血、毛、皮等副产品的加工度。在海城市的牛庄镇、台安县的西佛镇、桑林镇、黄沙镇发展鸭鹅养殖和肉鸡加工养殖基地。重点培育一批年加工禽类能力5万吨以上骨干龙头企业,全市禽肉加工能力达到30万吨以上。发展蛋类加工业,在海城市的耿庄镇、腾鳌镇、高坨镇,台安县的黄沙坨镇、桑林镇等发展禽蛋产业基地,重点培育一批禽蛋加工骨干龙头企业。(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

4、生猪加工业。发展冷鲜分割肉、小包装、细分割、便携的鲜肉制品和多样化、系列化、精包装、易存贮的熟食制品,在海城市的八里镇、东四镇、腾鳌镇,台安县的桑林镇、西佛镇、洪家农牧场等发展生猪养殖基地,新建百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百万头生猪屠宰及深加工项目,全市年屠宰加工能力达到300万头。(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

5、食用菌加工业。发展香菇、滑子菇等鲜品、速冻冷冻、低温干品、腌制制品、罐头制品、休闲食品等特色食用菌深加工产品,在海城市的接文镇,岫岩县的牧牛镇、三家子镇、大营子镇和石灰窑镇等发展香菇、滑子菇等品种的食用菌加工产业基地,大力发展草腐菌种植基地,年种植食用菌5亿袋。培育一批食用菌加工骨干龙头企业,全市年加工能力达到25万吨。(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

6、蔬菜加工业。发展设施蔬菜、陆地蔬菜和山野菜的清洗、分级、包装;脱水蔬菜、保鲜蔬菜、酱菜、蔬菜汁、蔬菜粉等精深加工产品,推广蔬菜贮藏保鲜技术,发展蔬菜冷链物流系统。在海城市的望台镇、温香镇、耿庄镇,岫岩县的黄花甸镇,台安县的西佛镇、高力房镇、黄沙镇等乡镇发展蔬菜加工产业基地。培育一批蔬菜加工骨干龙头企业,蔬菜加工能力显著提高。蔬菜种苗加工业。发展黄瓜、茄子、辣椒和番茄等果实类的蔬菜种苗,在海城市的耿庄镇、望台镇、台安县的高力房镇建设蔬菜种苗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工厂化生产种苗骨干龙头企业,全市年繁育种苗能力达到10亿株以上。(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

7、水果加工业。发展南果梨、寒富苹果、山楂、红树莓、奇异莓、黑果花楸等果品的分级、保鲜、包装处理能力,加工速冻果品、果汁果肉饮料、果蔬混合饮料、果脯果干、果酒、罐头食品以及花青素提取物精深加工产品等,在海城市的接文镇、马风镇、王石镇,台安县的西平林场、桑林镇、桓洞镇,岫岩县的杨家堡镇,千山区的大屯镇、唐家房镇等乡镇发展水果加工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南果梨初加工冷藏、保鲜和加工的骨干龙头企业。(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林业局)

(二)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

1、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按照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建设标准,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完善功能、突出特色、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促进产业集聚,使园区成为企业孵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人才交流的平台。支持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到2020年,要有2个以上农高区进入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行列,海城、台安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5亿元以上,岫岩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以上。(责任部门:市农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2、加快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围绕各自产业定位,突出特色,加大项目建设,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集聚,推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发展海城市现代农业、果蔬和粮食饲料等农产品加工项目,重点推进南果梨蒸馏白酒、果粉果汁等项目;发展台安县肉类制品深加工、粮油果蔬加工等项目,重点推进百万头生猪屠宰和熟食加工等项目;发展岫岩县食用菌、果蔬、中药材加工等项目,重点推进奇异莓种植及加工项目。到2020年,园区项目累计达到120个以上。(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经合局、市农委)

3、加大招商引资引智力度。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聚焦主导产业,瞄准产业前沿,瞄准国内外500强企业、行业百强企业开展招商,积极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在秸秆综合利用、禽肉制品及其副产品的深加工、速冻食品、休闲食品、果蔬提取、食用菌功能保健品等方面着力引进体量大、牵动性强的大项目,积极推进熟食、蛋粉以及果品加工等在建项目,促其尽快投产。同时,把引资和引智结合起来,培养和引进高端科技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引领产业向高端迈进。(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经合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科技局)

(三)培育龙头企业

1、做强龙头企业。完善农产品加工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产业链延伸、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组整合,发展壮大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或集团。鼓励企业科研投入,以开发方便、安全、卫生、天然、保健产品为发展方向,加速农产品的速冻、干燥、提取、分离、灭菌等新技术研发,提高生物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在产品研发中普及应用。鼓励龙头企业与国家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开展农产品加工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支持建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等研发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强与欧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农业投资、贸易、科技、加工机械装备等领域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到2020年,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有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领军企业或领军集团。(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2、打造全产业链企业。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作,以产业链条延伸型和农业多功能拓展型融合发展模式为主,重点在水果、蔬菜、畜禽等产业种养殖、加工、物流、休闲采摘几个主要领域开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发展以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庄等为主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主体,探索建立农民在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中的利益共享机制和实现机制,使参与项目的农民能够从二三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中分享利润,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融合方式。(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农委)

3、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立原料基地,向后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促进产业相互渗透和交叉重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办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发展产业带动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幸福。(责任部门:市农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四)实施品牌战略

1、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采用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进行标准化生产。围绕稻米、畜禽、蔬菜、食用菌和果品产业发展优质特色农产品、畜产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把农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纳入标准化轨道,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建立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逐步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生产,开拓国内中高端市场。(责任部门:市农委,配合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管委会)

2、打造知名农产品品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内外展会,开展品牌展示、推介和宣传活动,加快培育知名品牌,提升品牌的影响力。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品牌管理,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争创企业品牌、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牌产品。重点培育“祝家”“宏星”南果梨、“安井”速冻食品、“银珠”大米、“深山秀”罐头饮料、“大智然”奇异莓产品、星源肉制品等的企业品牌。到2020,全市争创驰(著)名商标2-3个、推荐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7个以上、培育8-10个区域公用品牌。责任部门:市农委,配合部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管委会)

三、政策措施

(一)落实省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政策

充分利用辽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现有涉农资金,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对列入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市政府予以一定支持。(责任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农委)

(二)加大土地支持

对进入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重点项目用地,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每年要在积极盘活存量、控制总量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保障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的用地需求。(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三)完善金融服务

对龙头企业在原材料收购、仓储设施、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金融支持。积极开展农业信用担保中心的贷款担保服务,扩大业务规模。(责任部门:市金融办,配合部门: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农委)

(四)改善服务环境

简化审批流程,加强服务,提高效率。对投资农产品加工项目,由当地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优先保证重点龙头企业生产和新建项目用电,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国网鞍山供电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鞍山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考核评比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相应调整完善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部门: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服务指导

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基础统计和调查分析制度,加强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行业发展跟踪分析。对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及时发布,为政府制定政策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服务。(责任部门: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立考核奖励制度

市政府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市农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考评量化指标和考评办法。加强工作考核,每年对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给予通报表扬。〖HTK〗(责任部门: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鞍山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名单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75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名单

 

 

  长:陈守义 副市长

副组长:梁  然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员:彭泽宇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李庆滨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齐玉宾 市科技局副局长

        邵启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增刚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隆发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毅菲 市农委主任

        李耀国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东明 市统计局副局长

        阚殿平 市金融办副主任

        杨玉川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寇灵君 市工商局副局长

        唐玉涛 市质监局副局长

        艾福斌 市经合局副局长

        陈  松  市林业局副局长

        佟少华 市供销社副主任

        刘宝林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徐德文 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毅菲(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