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楼宇经济发展,促进楼宇资源整合和专业化建设,实现高端产业集聚,形成具有鞍山特色的楼宇经济,使楼宇经济成为鞍山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加快楼宇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制定加快楼宇经济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加快楼宇经济发展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加快楼宇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相关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赵余富 副市长
副组长:张大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兴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成 员:金玉华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
马继仁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许利民 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敬雅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向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周宝恒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东明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 诚 市金融办主任
艾福斌 市经合局副局长
张政民 海城市副市长
高 伟 台安县副县级干部
韩 松 岫岩县副县长
周丹东 铁东区党组副书记
赵光剑 铁西区副区长
张越强 立山区副区长
周 绕 千山区副区长
张国林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宋 威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国平 千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静海 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建东 鞍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兴东(兼)。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