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办发〔2017〕92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鞍山市推进铁东金融集聚区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推进铁东金融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7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关于推进铁东金融集聚区

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铁东金融集聚区建设,增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的承载、集聚、创新、辐射功能,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转型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按照市委工作部署,经研究论证,结合鞍山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四个着力”,落实“三个推进”,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要求和部署,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决定作用和政府组织引导的推动作用,坚持以特色化为方向、创新发展为动力,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金融集聚区,促进金融资源、信息、高端人才集聚,为促进鞍山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强劲支撑。

(二)功能定位 

金融集聚区是新型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承担着集聚金融机构、提供投融资服务、承办金融培训会议等一系列职能,是建设金融中心的重要一环。充分发挥铁东金融机构聚集、金融人才聚集、服务业发达的优势,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功能,加快形成全市金融助力实体产业示范区、股权投资产业集聚区,打造具有鞍山特色的区域金融中心。

二、总体目标 

工作重点:打造“金融生态圈”与“金融产业链”,采用“政府+新型运作主体”的发展机制,专业化运作,市场化运营,整合金融资源,汇聚金融要素,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集金融服务、股权投资、保险、证券等于一体的金融集聚区,助力钢都振兴进程,力争在2020年引进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股权投资公司、债权类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外资法人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类金融公司总计30家。

近期目标:逐步确立金融业在创新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搭建金融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平台,促进全国各类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中介服务与本市成长性好的实体经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建立起广泛的业务关系渠道。20172020年,新增金融机构30家,金融产值30亿,金融业实现地方财政收入新增3亿元。

远期目标:金融质量显著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明显提高,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财富管理中心等地区品牌,成为不同形式金融创新的试验区和先行区,20202025年,新增金融业增加值100亿元,金融业实现地方财政收入新增15亿元。

三、重点任务 

铁东区政府与第三方共同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服务铁东金融集聚区,以引入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和创新型金融机构为重点,构建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以金融链服务产业链,努力将鞍山建设成为创业投资高度活跃的天使之城、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中心,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为全面振兴钢都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优先发展金融楼宇。  结合铁东商务楼宇集中、白领人群积聚的特点,从载体建设、综合服务、品牌打造、招商引资、环境营造五个方面入手,大力招引股权基金、私募基金、创业投资、科技金融、文化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引进一批与金融相关的互联网公司、物联网公司在楼宇内落地,形成金融生态产业系统,打造金融类专业楼宇。抓住辽宁太平洋投资有限公司入驻鞍山的契机,完善相关配套服务,引进证券、投资、保险、基金、交易所等落户,打造鞍山太平洋金融广场。同时利用百脑汇现有商业网点,与台湾蓝天电脑集团合作,以点带面,错位竞争,与鞍山太平洋金融广场相呼应,推动以金融商务为主导、多种功能融合的金融业发展,将该地域打造成为金融集聚区的一个亮点。

(二)大力发展各类资产管理公司。  依托鞍山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民间资本发达的优势,不断完善投融资体系,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企业创新创业。支持发展信托公司。引导法人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集团在鞍山设立信托公司,支持各类信托公司积极开展信托产品创新,大力发展面向政府、企业、个人的各类信托理财业务。积极发展财务公司。支持鞍钢集团财务公司加快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成立财务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发展租赁公司。鼓励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管理,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设立货币经纪公司,开展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交易业务,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货币市场规范发展。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支持居民扩大消费需求。支持新型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打造形成一批经营稳健、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新型金融机构。到2020年,新引进资产管理公司2家,信托法人机构2家,财务公司2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融资租赁公司1家,消费金融公司2家。

(三)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市场。  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或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改变政府出资方式,提高财政资金效能,吸引国内外各类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聚集发展,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参与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鼓励设立各类创业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形成机构聚集、体制完善、退出通畅、投资活跃的股权投资市场。发展非上市公司股权流通转让市场,促进产业整合和升级。股权投资产业集聚区,作为鞍山金融创新中心,要重点引进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基金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其他金融创新类公司,积极开展股权挂牌和交易业务。到2020年,新引进股权投资法人机构10家,股权投资总部机构2家。

(四)促进债券业发展。  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筹集建设资金,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债券和集合信托产品,支持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市政债券。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

(五)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大力推进网络信贷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电子银行、金融中介等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建设,进一步提高金融业资源配置效率,减少交易成本。推动商业银行通过整合、应用包括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关键技术,实现互联网式的支付结算、投融资业务、信用评估、风险管理等功能模板,大力发展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以及人人贷和众筹融资,积极发展金融硬件设备制造以及金融软件及服务。

(六)发展其他金融业。  依托鞍山钢铁工业产业基础,探索设立钢铁金融公司、钢铁保险、钢铁消费公司。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建立以信贷担保、风险投资、保险保障为支撑的科技金融体系,推动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支持金融机构依托高新技术园区整合资金、项目、信息资源,搭建科技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探索设立区域信贷资产交易所,发展区域信贷资产交易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贷款和信托资产出售转让、银团贷款分销、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增强信贷、信托资产的流动性,形成更加市场化的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区域票据业务信息系统,促进票据市场信息共享。开展区域票据市场电子化建设试点,办理电子商业汇票再贴现业务,争取设立票据交易中心(),打造现代化商业票据流通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应用发展的作用,大力推动金融数据创新模型的发展,从而发展信息采编、资源整合和数据分析等金融数据业务。

(七)大力支持在鞍山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  支持有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壮大,提升综合实力,打造优质品牌。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吸引一批中外资法人金融机构进驻鞍山,引导运营决策总部在鞍山、注册地在外的法人金融机构回迁。打造一批实力雄厚、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鞍山设立地区总部和职能总部,加快业务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地区总部之间开展业务合作,增强市场活力。到2020年,新引进外资法人金融机构3家。

(八)扶植发展金融中介机构。  加快知名品牌中介机构的培育引进,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促进各类中介机构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行业门类齐全、专业结构优化、市场环境规范、辐射竞争力强的高端中介服务体系,重点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咨询、产权交易、保险中介、律师、仲裁、公证等行业,培育发展一批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形成全国、国际知名品牌的大型事务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鞍山市金融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金融集聚区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其建设成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金融管理者、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协调者和地区金融风险的防范者。要建立鞍山金融发展战略专家顾问组。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最为复杂和对知识要求极高的一个部门。金融业的健康与持续发展,要从理论高度进行指导,在政策层面进行配合。可以考虑聘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领导或知名学者,作为鞍山金融建设与发展的专家顾问,为其建设发展提供全过程的理论指导和政策咨询。要推动建立监管部门与金融行业之间的沟通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企业之间的协调互动,完善本地政府与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及信息、工作动态互通。充分发挥金融行业组织作用,加强与银行、保险、证券、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担保等各类行业协会的联系。形成向上级监管部门的定期报送制度,及时报告相关规划和各项工作的进展,与监管部门共同致力于地区金融的稳定和发展。发挥鞍山市金融业协会作用,为鞍山各类金融机构的学习交流和跨行业合作提供重要平台,开辟和拓宽金融业交流的渠道。

(二)改革体制机制。  成立金融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金融集聚区的规划、建设、招商、运营、管理、服务、优惠政策兑现、人才引进工作,由第三方组建专业团队,受聘在管委会工作,协助管委会履行职责和服务,负责管委会组建后的规划、招商、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三)强化政策扶持。  不断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地区金融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扶持政策,根据形势需要增加资金预算,主要用于与发展定位配套的各项重点工作,包括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企业上市、股权投资、担保融资以及其他金融创新项目的扶持等。各有关部门要为拟上市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研究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考察和了解国际、国内金融发展动态与趋势,并及时传递给本地企业,推动实体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在理念、产品、服务、流程、模式等方面不断推陈出新。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财政、人才、金融创新等政策研究,加大对金融集聚区政策的扶持力度。

(四)增强人才保障。  制定量身打造、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吸引符合本地金融发展需求的各类高级专业人才。充分利用好既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对亟需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探索形成“特事特办”的机制。充分利用鞍山市“关于实施人才引领的若干政策”扶持力度,用于支持金融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奖励;鼓励和支持本地企业开展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和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培训工作;鼓励本地企业和高校、研发机构联合铸造“产、学、研”的互动平台和创新实践基地,并努力使之成为各类创新的发源地。

(五)加强要素保障。  做好金融集聚区规划与闲置资产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金融集聚区内涉及基本场地,由相关部门在资产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修编中予以调整。合理安排金融集聚区的规划和推进时序。充分发挥闲置资产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闲置资产布局和结构。按照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闲置资产利用规划“三规融合、协调发展”要求,科学布局金融集聚区发展规划。

(六)积极向上争取。  争取更高层次的扶持政策,推动金融创新和要素市场建设。争取将鞍山金融发展的定位和目标写入鞍山市与辽宁省金融发展规划,并寻求进一步的扶持政策。抓住国家加快金融创新的机遇,配合国家的金融创新战略实施,创造条件争取国家新设立的金融要素市场落户鞍山;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把金融创新产品、业务优先在鞍山开展试点,允许先行先试。争取金融集聚区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充分利用省、市对集聚区的支持政策,争取专项政策利用指标。

(七)完善品牌建设。  通过举办高层金融论坛,加强广告宣传以及打造鲜明的区域特色等工作来营造金融氛围,推广金融品牌。建设鲜明的集聚区特色,加强区域的认知。加强区域内的金融广告位,凸显金融区域的特色;实施点亮工程,提高区域内商贸业的服务水准,与周边区域形成落差;加强地区的文化建设,形成文化高地。增强公众的金融意识,提高企业间的金融氛围。向市民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组织讲座,普及金融知识;督促各金融机构宣传各类金融产品的相关知识;引进各类金融期刊报纸,创办当地的金融报刊和电台;为区内金融企业开展金融产品与最新政策的讲座;组织金融俱乐部,增进金融企业间的交流与互动。举办有影响力的金融论坛。积极参与国际及金融中心建设的论坛;举办有影响力的年度金融论坛;邀请国际国内知名人士与会发言打响论坛的品牌。加强集聚区的广告推广。在有影响力的公共媒体上进行宣传;在国内其他重要城市进行户外广告拓展。

五、实施步骤

(一)组建金融集聚区运营领导小组 

组建集聚区运营领导小组,对金融集聚区的建设运营直接负责。并依据市场化运作原则,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二)成立金融集聚区战略发展专家顾问组 

由金融集聚区领导小组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发起成立金融集聚区战略发展专家顾问组,作为金融服务机构,将承担组织举办论坛与设立基金等具体工作。

(三)金融基础调研与建档 

1.拟挂牌新三板企业:针对鞍山本地区域,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进行走访,深入了解拟挂牌新三板企业的基础运营状况、行业背景、成长预期、盈利状况等信息,并挖掘拟挂牌新三板企业的资本价值,通过培训、咨询以及论坛等多种形式,推动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与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达成合作。同时,对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建立电子档案,有效跟进其挂牌服务进程。

2.已挂牌新三板企业:针对鞍山区域的已挂牌新三板企业,通过拜访,了解其资本运作状态,深入了解已挂牌新三板企业的商业形态、成长曲线、市值管理及资本路径信息,通过培训、咨询、诊断、论坛等形式,为已挂牌新三板企业提供智力服务、资本资源、市场资源,挖掘其资本价值,帮助已挂牌新三板的企业进行资本运作,与资本市场对接。同时,对其建立电子档案,有效跟进其对接资本市场的进程。

3.已上市企业(主板、创业板、中小板、H股):针对已上市企业,深入了解其行业背景,成长周期、市值管理需求、投资与并购方向、产业利润新的增长点、转型升级方向等信息,深入挖掘已上市企业的优势,寻找转型升级新的利润池,并通过资本要素,带动和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产业的投资机遇。

4.拟上市企业(主板、创业板、中小板、H股):针对拟上市企业(包括新三板企业拟转板企业),深入调研其营业规模、利润水平、商业模式、资本预期等信息,梳理其上市的成长路径,设计与优化商业形态,针对性引进匹配的金融资源,帮助拟上市企业以更低的成本、更好的姿态进入资本市场。

5.金融机构(非传统金融机构):针对区域内的金融机构,进行摸底排查,了解其服务内容与运作特点,产品特色与服务对象,并对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建立电子档案,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匹配企业的金融需求;针对性引进区域内金融链上的薄弱和欠缺环节的金融机构,完善金融集聚区的金融产业链,提升优化金融服务能力。

(四)举办高端金融论坛 

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组织方,发起成立高端金融论坛。通过对鞍山区域产业要素禀赋的深入调研与分析,设计具有引导性和针对性的区域政策,对全国范围内优质金融机构进行展示和吸引。建立落地化、长效化的项目对接机制,筛选和孵化一批具备鞍山优质产业要素的优质实体项目和企业,吸引全国范围内金融机构通过股权投资、金融产品等多种方式投资、扶持优质项目,形成金融助力实体产业的良好氛围。将金融论坛做成长期系列金融主题活动,通过年度的金融助力实体产业盛会,形成投资落地,进而辐射整个辽宁省和东北三省,成为全国金融行业助力东北振兴的窗口和示范区。

(五)设立产业引导基金 

设立政府引导母基金、产业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基金汇集金融人才、技术、资本等金融创新要素。积极探索与民间资本的具体合作方式。例如:对冲基金、优先劣后级基金、保本基金、民间领投政府跟投的模式等。

1.引导基金:铁东区政府与大通智胜共同发起成立产业引导基金,作为投资方,投资参与区域内的优质投资项目,同时投资外部的优质项目,并作为吸引项目落户聚集区的有力政策;作为资金方,引导区域内的民间资本参与股权投资,同时吸引外部投资机构,落户鞍山参与共同投资。

2.新三板优选基金:大通智胜与鞍钢集团共同发起成立新三板优选基金,参与投资区域内的优质新三板企业,同时参与投资外部区域的新三板优质企业,并吸引其落户鞍山,引导和吸引更多投资机构,落户铁东,共同参与投资。

六、扶持政策

为加快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积极推动现代金融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的金融机构集聚,市政府将全力落实鞍山市“金融+”、“城市合伙人”、“创谷”、“小巨人”、“人才引领”五项改革措施所制定的一系列支持政策。如遇重大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报请市委、市政府会议讨论决定。

 

 

 

鞍政办发〔2017〕92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推进铁东金融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推进铁东金融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7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关于推进铁东金融集聚区

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铁东金融集聚区建设,增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的承载、集聚、创新、辐射功能,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转型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按照市委工作部署,经研究论证,结合鞍山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四个着力”,落实“三个推进”,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要求和部署,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决定作用和政府组织引导的推动作用,坚持以特色化为方向、创新发展为动力,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金融集聚区,促进金融资源、信息、高端人才集聚,为促进鞍山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强劲支撑。

(二)功能定位 

金融集聚区是新型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承担着集聚金融机构、提供投融资服务、承办金融培训会议等一系列职能,是建设金融中心的重要一环。充分发挥铁东金融机构聚集、金融人才聚集、服务业发达的优势,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功能,加快形成全市金融助力实体产业示范区、股权投资产业集聚区,打造具有鞍山特色的区域金融中心。

二、总体目标 

工作重点:打造“金融生态圈”与“金融产业链”,采用“政府+新型运作主体”的发展机制,专业化运作,市场化运营,整合金融资源,汇聚金融要素,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集金融服务、股权投资、保险、证券等于一体的金融集聚区,助力钢都振兴进程,力争在2020年引进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股权投资公司、债权类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外资法人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类金融公司总计30家。

近期目标:逐步确立金融业在创新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搭建金融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平台,促进全国各类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中介服务与本市成长性好的实体经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建立起广泛的业务关系渠道。20172020年,新增金融机构30家,金融产值30亿,金融业实现地方财政收入新增3亿元。

远期目标:金融质量显著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明显提高,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财富管理中心等地区品牌,成为不同形式金融创新的试验区和先行区,20202025年,新增金融业增加值100亿元,金融业实现地方财政收入新增15亿元。

三、重点任务 

铁东区政府与第三方共同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服务铁东金融集聚区,以引入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和创新型金融机构为重点,构建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以金融链服务产业链,努力将鞍山建设成为创业投资高度活跃的天使之城、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中心,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为全面振兴钢都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优先发展金融楼宇。  结合铁东商务楼宇集中、白领人群积聚的特点,从载体建设、综合服务、品牌打造、招商引资、环境营造五个方面入手,大力招引股权基金、私募基金、创业投资、科技金融、文化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引进一批与金融相关的互联网公司、物联网公司在楼宇内落地,形成金融生态产业系统,打造金融类专业楼宇。抓住辽宁太平洋投资有限公司入驻鞍山的契机,完善相关配套服务,引进证券、投资、保险、基金、交易所等落户,打造鞍山太平洋金融广场。同时利用百脑汇现有商业网点,与台湾蓝天电脑集团合作,以点带面,错位竞争,与鞍山太平洋金融广场相呼应,推动以金融商务为主导、多种功能融合的金融业发展,将该地域打造成为金融集聚区的一个亮点。

(二)大力发展各类资产管理公司。  依托鞍山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民间资本发达的优势,不断完善投融资体系,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企业创新创业。支持发展信托公司。引导法人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集团在鞍山设立信托公司,支持各类信托公司积极开展信托产品创新,大力发展面向政府、企业、个人的各类信托理财业务。积极发展财务公司。支持鞍钢集团财务公司加快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成立财务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发展租赁公司。鼓励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管理,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设立货币经纪公司,开展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交易业务,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货币市场规范发展。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支持居民扩大消费需求。支持新型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打造形成一批经营稳健、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新型金融机构。到2020年,新引进资产管理公司2家,信托法人机构2家,财务公司2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融资租赁公司1家,消费金融公司2家。

(三)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市场。  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或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改变政府出资方式,提高财政资金效能,吸引国内外各类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聚集发展,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参与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鼓励设立各类创业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形成机构聚集、体制完善、退出通畅、投资活跃的股权投资市场。发展非上市公司股权流通转让市场,促进产业整合和升级。股权投资产业集聚区,作为鞍山金融创新中心,要重点引进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基金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其他金融创新类公司,积极开展股权挂牌和交易业务。到2020年,新引进股权投资法人机构10家,股权投资总部机构2家。

(四)促进债券业发展。  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筹集建设资金,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债券和集合信托产品,支持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市政债券。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

(五)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大力推进网络信贷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电子银行、金融中介等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建设,进一步提高金融业资源配置效率,减少交易成本。推动商业银行通过整合、应用包括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关键技术,实现互联网式的支付结算、投融资业务、信用评估、风险管理等功能模板,大力发展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以及人人贷和众筹融资,积极发展金融硬件设备制造以及金融软件及服务。

(六)发展其他金融业。  依托鞍山钢铁工业产业基础,探索设立钢铁金融公司、钢铁保险、钢铁消费公司。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建立以信贷担保、风险投资、保险保障为支撑的科技金融体系,推动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支持金融机构依托高新技术园区整合资金、项目、信息资源,搭建科技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探索设立区域信贷资产交易所,发展区域信贷资产交易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贷款和信托资产出售转让、银团贷款分销、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增强信贷、信托资产的流动性,形成更加市场化的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区域票据业务信息系统,促进票据市场信息共享。开展区域票据市场电子化建设试点,办理电子商业汇票再贴现业务,争取设立票据交易中心(),打造现代化商业票据流通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应用发展的作用,大力推动金融数据创新模型的发展,从而发展信息采编、资源整合和数据分析等金融数据业务。

(七)大力支持在鞍山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  支持有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壮大,提升综合实力,打造优质品牌。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吸引一批中外资法人金融机构进驻鞍山,引导运营决策总部在鞍山、注册地在外的法人金融机构回迁。打造一批实力雄厚、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鞍山设立地区总部和职能总部,加快业务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地区总部之间开展业务合作,增强市场活力。到2020年,新引进外资法人金融机构3家。

(八)扶植发展金融中介机构。  加快知名品牌中介机构的培育引进,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促进各类中介机构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行业门类齐全、专业结构优化、市场环境规范、辐射竞争力强的高端中介服务体系,重点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咨询、产权交易、保险中介、律师、仲裁、公证等行业,培育发展一批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形成全国、国际知名品牌的大型事务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鞍山市金融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金融集聚区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其建设成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金融管理者、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协调者和地区金融风险的防范者。要建立鞍山金融发展战略专家顾问组。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最为复杂和对知识要求极高的一个部门。金融业的健康与持续发展,要从理论高度进行指导,在政策层面进行配合。可以考虑聘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领导或知名学者,作为鞍山金融建设与发展的专家顾问,为其建设发展提供全过程的理论指导和政策咨询。要推动建立监管部门与金融行业之间的沟通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企业之间的协调互动,完善本地政府与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及信息、工作动态互通。充分发挥金融行业组织作用,加强与银行、保险、证券、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担保等各类行业协会的联系。形成向上级监管部门的定期报送制度,及时报告相关规划和各项工作的进展,与监管部门共同致力于地区金融的稳定和发展。发挥鞍山市金融业协会作用,为鞍山各类金融机构的学习交流和跨行业合作提供重要平台,开辟和拓宽金融业交流的渠道。

(二)改革体制机制。  成立金融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金融集聚区的规划、建设、招商、运营、管理、服务、优惠政策兑现、人才引进工作,由第三方组建专业团队,受聘在管委会工作,协助管委会履行职责和服务,负责管委会组建后的规划、招商、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三)强化政策扶持。  不断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地区金融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扶持政策,根据形势需要增加资金预算,主要用于与发展定位配套的各项重点工作,包括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企业上市、股权投资、担保融资以及其他金融创新项目的扶持等。各有关部门要为拟上市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研究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考察和了解国际、国内金融发展动态与趋势,并及时传递给本地企业,推动实体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在理念、产品、服务、流程、模式等方面不断推陈出新。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财政、人才、金融创新等政策研究,加大对金融集聚区政策的扶持力度。

(四)增强人才保障。  制定量身打造、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吸引符合本地金融发展需求的各类高级专业人才。充分利用好既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对亟需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探索形成“特事特办”的机制。充分利用鞍山市“关于实施人才引领的若干政策”扶持力度,用于支持金融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奖励;鼓励和支持本地企业开展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和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培训工作;鼓励本地企业和高校、研发机构联合铸造“产、学、研”的互动平台和创新实践基地,并努力使之成为各类创新的发源地。

(五)加强要素保障。  做好金融集聚区规划与闲置资产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金融集聚区内涉及基本场地,由相关部门在资产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修编中予以调整。合理安排金融集聚区的规划和推进时序。充分发挥闲置资产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闲置资产布局和结构。按照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闲置资产利用规划“三规融合、协调发展”要求,科学布局金融集聚区发展规划。

(六)积极向上争取。  争取更高层次的扶持政策,推动金融创新和要素市场建设。争取将鞍山金融发展的定位和目标写入鞍山市与辽宁省金融发展规划,并寻求进一步的扶持政策。抓住国家加快金融创新的机遇,配合国家的金融创新战略实施,创造条件争取国家新设立的金融要素市场落户鞍山;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把金融创新产品、业务优先在鞍山开展试点,允许先行先试。争取金融集聚区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充分利用省、市对集聚区的支持政策,争取专项政策利用指标。

(七)完善品牌建设。  通过举办高层金融论坛,加强广告宣传以及打造鲜明的区域特色等工作来营造金融氛围,推广金融品牌。建设鲜明的集聚区特色,加强区域的认知。加强区域内的金融广告位,凸显金融区域的特色;实施点亮工程,提高区域内商贸业的服务水准,与周边区域形成落差;加强地区的文化建设,形成文化高地。增强公众的金融意识,提高企业间的金融氛围。向市民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组织讲座,普及金融知识;督促各金融机构宣传各类金融产品的相关知识;引进各类金融期刊报纸,创办当地的金融报刊和电台;为区内金融企业开展金融产品与最新政策的讲座;组织金融俱乐部,增进金融企业间的交流与互动。举办有影响力的金融论坛。积极参与国际及金融中心建设的论坛;举办有影响力的年度金融论坛;邀请国际国内知名人士与会发言打响论坛的品牌。加强集聚区的广告推广。在有影响力的公共媒体上进行宣传;在国内其他重要城市进行户外广告拓展。

五、实施步骤

(一)组建金融集聚区运营领导小组 

组建集聚区运营领导小组,对金融集聚区的建设运营直接负责。并依据市场化运作原则,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二)成立金融集聚区战略发展专家顾问组 

由金融集聚区领导小组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发起成立金融集聚区战略发展专家顾问组,作为金融服务机构,将承担组织举办论坛与设立基金等具体工作。

(三)金融基础调研与建档 

1.拟挂牌新三板企业:针对鞍山本地区域,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进行走访,深入了解拟挂牌新三板企业的基础运营状况、行业背景、成长预期、盈利状况等信息,并挖掘拟挂牌新三板企业的资本价值,通过培训、咨询以及论坛等多种形式,推动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与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达成合作。同时,对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建立电子档案,有效跟进其挂牌服务进程。

2.已挂牌新三板企业:针对鞍山区域的已挂牌新三板企业,通过拜访,了解其资本运作状态,深入了解已挂牌新三板企业的商业形态、成长曲线、市值管理及资本路径信息,通过培训、咨询、诊断、论坛等形式,为已挂牌新三板企业提供智力服务、资本资源、市场资源,挖掘其资本价值,帮助已挂牌新三板的企业进行资本运作,与资本市场对接。同时,对其建立电子档案,有效跟进其对接资本市场的进程。

3.已上市企业(主板、创业板、中小板、H股):针对已上市企业,深入了解其行业背景,成长周期、市值管理需求、投资与并购方向、产业利润新的增长点、转型升级方向等信息,深入挖掘已上市企业的优势,寻找转型升级新的利润池,并通过资本要素,带动和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产业的投资机遇。

4.拟上市企业(主板、创业板、中小板、H股):针对拟上市企业(包括新三板企业拟转板企业),深入调研其营业规模、利润水平、商业模式、资本预期等信息,梳理其上市的成长路径,设计与优化商业形态,针对性引进匹配的金融资源,帮助拟上市企业以更低的成本、更好的姿态进入资本市场。

5.金融机构(非传统金融机构):针对区域内的金融机构,进行摸底排查,了解其服务内容与运作特点,产品特色与服务对象,并对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建立电子档案,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匹配企业的金融需求;针对性引进区域内金融链上的薄弱和欠缺环节的金融机构,完善金融集聚区的金融产业链,提升优化金融服务能力。

(四)举办高端金融论坛 

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组织方,发起成立高端金融论坛。通过对鞍山区域产业要素禀赋的深入调研与分析,设计具有引导性和针对性的区域政策,对全国范围内优质金融机构进行展示和吸引。建立落地化、长效化的项目对接机制,筛选和孵化一批具备鞍山优质产业要素的优质实体项目和企业,吸引全国范围内金融机构通过股权投资、金融产品等多种方式投资、扶持优质项目,形成金融助力实体产业的良好氛围。将金融论坛做成长期系列金融主题活动,通过年度的金融助力实体产业盛会,形成投资落地,进而辐射整个辽宁省和东北三省,成为全国金融行业助力东北振兴的窗口和示范区。

(五)设立产业引导基金 

设立政府引导母基金、产业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基金汇集金融人才、技术、资本等金融创新要素。积极探索与民间资本的具体合作方式。例如:对冲基金、优先劣后级基金、保本基金、民间领投政府跟投的模式等。

1.引导基金:铁东区政府与大通智胜共同发起成立产业引导基金,作为投资方,投资参与区域内的优质投资项目,同时投资外部的优质项目,并作为吸引项目落户聚集区的有力政策;作为资金方,引导区域内的民间资本参与股权投资,同时吸引外部投资机构,落户鞍山参与共同投资。

2.新三板优选基金:大通智胜与鞍钢集团共同发起成立新三板优选基金,参与投资区域内的优质新三板企业,同时参与投资外部区域的新三板优质企业,并吸引其落户鞍山,引导和吸引更多投资机构,落户铁东,共同参与投资。

六、扶持政策

为加快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积极推动现代金融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的金融机构集聚,市政府将全力落实鞍山市“金融+”、“城市合伙人”、“创谷”、“小巨人”、“人才引领”五项改革措施所制定的一系列支持政策。如遇重大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报请市委、市政府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