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切实将土地督察基础资料报备及季度督察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土地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土地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土地督察基础资料报备、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督察基础资料报备、发现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发展改革委、财政、国土、住建、农业、统计、水利、林业、规划、公安、人社、环保、安监、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作用,树立一盘棋思想,完成好土地督察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世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安忠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望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王 巍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宝山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王敬雅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连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那春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 野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 滨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总工程师
刘延宏 市规划局副局长
温久毅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长福 市农委副主任
盛常顺 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呈旭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陈 涛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士凯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正民 海城市副市长
高伟台 安县政府党组成员
韩 松 岫岩县副县长
刘雨虹 铁东区副区长
金德建 铁西区副区长
曹春雷 立山区副区长
周 绕 千山区副区长
范恩飞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宋 威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胜群 千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那春艳(兼)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