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办发〔2017〕100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
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促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8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促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外贸转方式、调结构的中心任务,借助“一带一路”发展契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原则,着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以“网上自贸区”为发展方向,与辽宁省自贸区形成一般贸易与网上交易互通互补,打造“一核两园一圈”经济区,大力发展新业态,不断蓄积全面振兴新动能,为全面振兴钢都提供有力支撑。

“一核”即最终把我市打造成为辽宁中南部“网上自贸区”跨境电商核心区;“两园”即建设分别以西柳、经济开发区为中心的两个错位经营的跨境电商产业园;“一圈”即形成辐射周边城市群的跨境电商产业经济圈。

(二)发展目标

分别以西柳服装市场的产品优势、经济开发区的物流优势,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通过建设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和线下“综合园区”平台,发展配套服务体系,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并逐步向全市推广,把我市打造成为辽宁中南部跨境电商核心区;同时,以我市为中心,以跨境电商产业为核心,辐射、带动周边城市,构建“网上自贸区”城市群经济圈。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大胆探索,推进有条件地区在跨境电子商务方面先行先试,循序渐进,适时调整,逐步推广,有力有序有效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有序规范。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参与跨境电子商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优化监管服务、完善政策法规,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综合改革、协同发展。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推动监管与服务、线上与线下、政府与市场的有机融合。通过改革创新,推动“关”“税”“汇”“检”“商”“物”“融”一体化发展,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模式和制度体系,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建立线下“综合园区”示范平台

以西柳的服装产业、电商产业园及现有配套服务为基础,采取“一园多能”方式,规划建设线下“综合园区”示范平台。

“综合园区”通过产品优势和政策优势,聚集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电商专业人才、电商专业服务等,提供通关、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联通生产企业和消费市场,开拓地方产品走向海外市场的新型销售渠道,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

(二)建立线上“单一窗口”平台

在西柳综合园区建立并试运行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先期以建立通关服务平台为基础,以国际邮件方式提供物流保障,实现跨境电商的基础运行。进而以“一点接入”为原则,建立数据标准和认证体系,搭建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管理、商务、工商、邮政等职能部门进行数据交换的“单一窗口”服务平台,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功能。

(三)整合交易资源

从源头上培育我市跨境电商产品竞争力。发掘地方优势产业、特色产品,整合先进资源打造网上名品,吸引周边城市产品在我市汇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活动。鼓励服装、箱包、玉石、特色农产品、工业制品等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进行交易;鼓励钢铁、镁制品、矿产品等通过网上订单等形式开展贸易活动。

(四)引进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

重点引进国内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入驻电商产业园区,运用成熟经验和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发挥人才和专业优势,整合优化外贸供应链服务流程,强化与物流企业、报关报检企业合作,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引导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或自建网上平台开展出口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建立“海外仓”。

(六)加强政策扶持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对落户鞍山的第三方知名跨境电商平台,给与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并连续三年免房屋租金;对在本地区开展跨境电商交易的企业,自在我市开展第一笔跨境电商交易业务起,连续五年,按不低于企业当年对本地区地方新增财政贡献的50%予以奖励;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在住房、子女就学、就医等各方面,可享受《鞍山市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及《鞍山市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试行)》等若干文件中相关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鞍山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跨境电子商务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发展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

(二)强化宣传推广利用各种媒体,面向辽宁全面宣传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快捷便利的服务,营造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吸引本地和周边从事跨境贸易的商户来我市发展。

(三)强化工作落实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建设、发展“两园”,初步建立简单的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实现涵盖口岸监管、通关查验、电商经营、配套服务等基础功能的跨境电商产业链。

一是借助西柳市场、义乌小商品市场的产品优势,以西柳电商产业园及在建的海关监管场所为依托,规划建设“西柳跨境电商产业园”,达到跨境电商交易的基础条件,实现基本功能。具体建设内容有:西柳海关特殊监管仓建设、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建设、国际邮件互换局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引进国内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网上交易等功能。

二是推动鞍钢物流园在经济开发区进行海关监管设施建设,依托鞍钢产品优势及汽车运输公司物流优势,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活动。

(四)强化责任落实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要突出重点,大胆创新,力争早出成效,多出成果。

 

 

鞍政办发〔2017〕100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促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8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促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外贸转方式、调结构的中心任务,借助“一带一路”发展契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原则,着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以“网上自贸区”为发展方向,与辽宁省自贸区形成一般贸易与网上交易互通互补,打造“一核两园一圈”经济区,大力发展新业态,不断蓄积全面振兴新动能,为全面振兴钢都提供有力支撑。

“一核”即最终把我市打造成为辽宁中南部“网上自贸区”跨境电商核心区;“两园”即建设分别以西柳、经济开发区为中心的两个错位经营的跨境电商产业园;“一圈”即形成辐射周边城市群的跨境电商产业经济圈。

(二)发展目标

分别以西柳服装市场的产品优势、经济开发区的物流优势,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通过建设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和线下“综合园区”平台,发展配套服务体系,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并逐步向全市推广,把我市打造成为辽宁中南部跨境电商核心区;同时,以我市为中心,以跨境电商产业为核心,辐射、带动周边城市,构建“网上自贸区”城市群经济圈。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大胆探索,推进有条件地区在跨境电子商务方面先行先试,循序渐进,适时调整,逐步推广,有力有序有效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有序规范。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参与跨境电子商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优化监管服务、完善政策法规,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综合改革、协同发展。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推动监管与服务、线上与线下、政府与市场的有机融合。通过改革创新,推动“关”“税”“汇”“检”“商”“物”“融”一体化发展,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模式和制度体系,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建立线下“综合园区”示范平台

以西柳的服装产业、电商产业园及现有配套服务为基础,采取“一园多能”方式,规划建设线下“综合园区”示范平台。

“综合园区”通过产品优势和政策优势,聚集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电商专业人才、电商专业服务等,提供通关、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联通生产企业和消费市场,开拓地方产品走向海外市场的新型销售渠道,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

(二)建立线上“单一窗口”平台

在西柳综合园区建立并试运行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先期以建立通关服务平台为基础,以国际邮件方式提供物流保障,实现跨境电商的基础运行。进而以“一点接入”为原则,建立数据标准和认证体系,搭建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管理、商务、工商、邮政等职能部门进行数据交换的“单一窗口”服务平台,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功能。

(三)整合交易资源

从源头上培育我市跨境电商产品竞争力。发掘地方优势产业、特色产品,整合先进资源打造网上名品,吸引周边城市产品在我市汇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活动。鼓励服装、箱包、玉石、特色农产品、工业制品等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进行交易;鼓励钢铁、镁制品、矿产品等通过网上订单等形式开展贸易活动。

(四)引进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

重点引进国内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入驻电商产业园区,运用成熟经验和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发挥人才和专业优势,整合优化外贸供应链服务流程,强化与物流企业、报关报检企业合作,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引导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或自建网上平台开展出口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建立“海外仓”。

(六)加强政策扶持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对落户鞍山的第三方知名跨境电商平台,给与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并连续三年免房屋租金;对在本地区开展跨境电商交易的企业,自在我市开展第一笔跨境电商交易业务起,连续五年,按不低于企业当年对本地区地方新增财政贡献的50%予以奖励;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在住房、子女就学、就医等各方面,可享受《鞍山市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及《鞍山市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试行)》等若干文件中相关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鞍山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跨境电子商务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发展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

(二)强化宣传推广利用各种媒体,面向辽宁全面宣传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快捷便利的服务,营造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吸引本地和周边从事跨境贸易的商户来我市发展。

(三)强化工作落实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建设、发展“两园”,初步建立简单的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实现涵盖口岸监管、通关查验、电商经营、配套服务等基础功能的跨境电商产业链。

一是借助西柳市场、义乌小商品市场的产品优势,以西柳电商产业园及在建的海关监管场所为依托,规划建设“西柳跨境电商产业园”,达到跨境电商交易的基础条件,实现基本功能。具体建设内容有:西柳海关特殊监管仓建设、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建设、国际邮件互换局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引进国内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网上交易等功能。

二是推动鞍钢物流园在经济开发区进行海关监管设施建设,依托鞍钢产品优势及汽车运输公司物流优势,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活动。

(四)强化责任落实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要突出重点,大胆创新,力争早出成效,多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