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办发〔2017〕117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机关
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市政府责成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市政府机关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党组要高度重视本方案的贯彻落实。按照市委“1+3+24全链条部署总体安排,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及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抓好贯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调度,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年底前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9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机关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关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51号)要求,结合鞍山市关于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实施意见相关工作部署和市政府机关实际,就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治理和重点突破统筹兼顾,坚持治标和治本有机统一,坚持以上率下和督下促上共同发力,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通过强化作风建设,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正确的用人导向更加鲜明地树立起来,推动建成一支思想素质高、道德品行好、执政本领强、工作作风实的干部队伍;使实干成为鞍山的通行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共同为全面振兴钢都想招,一起为促进人民幸福出力,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加获得感;使担当成为干部的验证码,推动干部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担当作为,以舍我其谁的勇气和义无反顾的担当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使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抓常、抓细、抓长的机制日益完善,推动党内正气不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上扬。

二、解决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把解决问题贯穿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始终,用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扎实推进全面振兴钢都。

(一)着力解决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问题。重点解决政治理论学习不经常、不深入、不系统、不规范,改造主观世界缺乏自觉性、坚韧性,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推动全面振兴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严格问题。重点解决政治敏锐性不强,“四个意识”树立不牢固,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同错误思想言论斗争不坚决,不同程度存在“小圈子”、闹不团结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倾向问题。重点解决没有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责任,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建工作说的多、做的少,虚的多、实的少,应付多、较真少,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重点解决“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未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以及班子各自为政,议定事项得不到有力执行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改革创新不够、墨守成规和习惯于按惯例思考问题和办事问题。重点解决拿“工作惯例”、“一贯做法”当挡箭牌,满足于老经验、老办法,观念陈旧、固步自封,一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就等上面定调子、拿主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差等问题。

(六)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细则不到位问题。重点解决“文山会海”抬头,到基层调研不够、服务指导不力,听取群众意见、企业呼声不广泛、不具体,制定政策措施拍脑门、脱离实际,顶风违纪时有发生,“四风”出现新动向等问题。

(七)着力解决经济数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重点解决为求政绩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篡改统计资料,编造经济数据,明知数据不实而不进行调查核实,阻碍和拒绝统计执法检查等问题。

(八)着力解决工作协调不畅、互相推诿问题。重点解决部门间职责和工作交叉时,喜欢“打太极”、“踢皮球”,遇事能推则推、能躲则躲、能拖则拖、不负责任等问题。

(九)着力解决政务环境建设中存在的工作效率低下、服务意识差等问题。重点解决对待工作敷衍塞责、拖拖拉拉、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对待企业和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十)着力解决不担当不负责、为官不为问题。重点解决主观上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怕得罪人,不愿作为、不敢作为;客观上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抓而不实、抓而不力、抓而不紧,不会作为、不善作为等问题。

三、落实推进措施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坚持从具体问题改起,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一)加强理论武装,补足精神之“钙”。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推进”要求,与学习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7号文件精神、国务院28号和62号文件结合起来,系统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重大思想,系统掌握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振兴重大政策,做到深刻领会、融会贯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及时根据中央要求调整,确保学习时间和质量,集体学习研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按照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把“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长期坚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理论学习与推动工作落实、化解发展难题、完成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蕴涵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内化为精神支柱、文化信仰和价值观念,外化为推动全面振兴的实际行动、具体措施和昂扬斗志。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穿转变作风始终,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与党中央一个声音、一个调子、一个提法,决不抢跑、越位、违规,做到令行禁止,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擅作主张、越权办事、先斩后奏。

(三)贯彻《准则》《条例》,全面加强机关党建。把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十九大之前党建工作的主线,坚决克服“重业务、轻党建”错误倾向,真正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领导班子每半年要专题分析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讲一次廉政党课。把2017年作为市直机关党建规范年,切实做到“四个服从”,执行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要认真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深刻吸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要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必须首先不做。

(四)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各部门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党组工作规则,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组领导,坚决防止“家长制”、“一言堂”。要增强党组决策的执行力,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市委提出,但党组决策一旦形成就要无条件执行、一抓到底,坚决反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坚决反对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坚决反对把分管工作当作“私人领地”,搞各自为政。

(五)打破陈规陋习,推进改革创新。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要把改革创新贯穿市政府机关的一切工作,敢于破除“惯例”背后的陈规陋习、私心杂念和利益藩篱,沿用好办法、改进老办法、探索新办法,让兴利除弊、革故鼎新成为市政府机关最大的“惯例”。要敢于刀刃向内,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实效,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要始终保持敢想、敢闯、敢干、不服输的进取精神,始终保持一股冲劲、闯劲、拼劲、韧劲,遇到问题不等不靠,主动“解扣子、拔钉子、找路子”,做闯关夺隘的开路先锋。

(六)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整治“文山会海”,腾出更多精力抓落实。市政府机关原则上每季度集中下去调查研究、推动落实。要更多到困难较大、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调研,更多开展不打招呼、不作安排的随机调研,倾听基层呼声、掌握真实情况、汇集群众智慧、科学制定政策。各部门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每年至少撰写2篇有实践、接地气、有深度、可操作的调研报告。要科学安排市政府会议,严格控制全市性会议,能不开的不开,能合并的合并,高质量开好贯彻落实和解决问题的会议;遏制文件数量抬头趋势,压缩没有实质内容和照抄照搬的公文,2017年力争会议和文件数量有相当幅度的减少。无论是在机关还是在基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细则,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接访制度,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次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并采取重点约访领导包案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疑难问题。

(七)坚持实事求是,崇尚真抓实干。发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讲真话、查真情、报真数,谋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速度效益质量相统一的发展。对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重大损失或骗取荣誉地位的,对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追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杜绝统计数字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着力解决统计抗干扰能力不强、统计机构和人员独立行使职权难以保障、统计执法执纪监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和“干”字精神,力戒空谈、真抓实干、勤奋敬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建立市管干部工作纪实制度,要求市管干部每季度以纪实方式记载工作完成情况,用事例反映本人在实干、担当、创新三个方面的具体表现,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集中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成效评价,促进干部为官有为,带动形成良好的实干风气。

(八)加强协调沟通,防止推诿扯皮。对市委、市政府决定的事项,各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限期完成;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决不允许“推三阻四”。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要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减少相互交叉。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要进一步强化议事协调机构的议事和协调能力,不能议而不决、协调不止,只要是议定的事项、形成的纪要,各成员单位必须落实执行。要发挥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定期沟通联系、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04年撰写的短文《要甘于做铺垫之事》,养成“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在大局面前,在党和人民的利益面前,甘于为其他部门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做其他部门未完成的工作,甘于当配角和幕后英雄。

(九)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改善政务环境。大力发扬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马上就办”精神,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使“马上就办”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事必躬亲、事无巨细、事不过夜。各部门要加强对分管行业企业的服务,深入企业和项目一线了解实际困难,因企施策开展精准帮扶,切实解决好土地、用工、贷款、项目建设、减税减负等方面具体问题,让企业感受到政府作风的转变。要认真贯彻落实《鞍山市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和《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政务环境、招商引资和市场准入、政府侵占企业财产、违规增加企业负担、执法环境、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专项整治。

(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牢记“为官避事平生耻”,摒弃“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的错误思想,切实担负起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责任,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各部门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明确相关的具体情形和政策界限,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健全激励保障制度,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有利于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要加强市政府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针对干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加兴奋点、消除困惑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信心和能力。加大社会监督举报力度,搭建群众举报投诉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开设网络举报专线,认真受理不作为、不担当的举报,应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责任追究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开,责任追究决定一律存入干部档案。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格明确责任。各部门要把推进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纳入本单位“三个推进”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二)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自觉发挥表率作用,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立行立改、抓好落实,用实际行动带动部门作风转变。

(三)强化监察问责。把作风转变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市政府部门行政效能监察,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强化执纪问责,通报和曝光反面典型。要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

(四)实行正向激励。把作风转变纳入行政督查考核范畴,充分发挥督查的“利器”作用和考核的“风向标”作用,按照全市实绩考核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加强过程考核和日常督促检查,敢于较真碰硬,按比例拉开档次,充分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

 

 

 

鞍政办发〔2017〕117号
【已废止】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机关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市政府责成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市政府机关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党组要高度重视本方案的贯彻落实。按照市委“1+3+24全链条部署总体安排,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及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抓好贯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调度,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年底前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9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机关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关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51号)要求,结合鞍山市关于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实施意见相关工作部署和市政府机关实际,就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治理和重点突破统筹兼顾,坚持治标和治本有机统一,坚持以上率下和督下促上共同发力,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通过强化作风建设,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正确的用人导向更加鲜明地树立起来,推动建成一支思想素质高、道德品行好、执政本领强、工作作风实的干部队伍;使实干成为鞍山的通行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共同为全面振兴钢都想招,一起为促进人民幸福出力,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加获得感;使担当成为干部的验证码,推动干部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担当作为,以舍我其谁的勇气和义无反顾的担当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使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抓常、抓细、抓长的机制日益完善,推动党内正气不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上扬。

二、解决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把解决问题贯穿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始终,用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扎实推进全面振兴钢都。

(一)着力解决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问题。重点解决政治理论学习不经常、不深入、不系统、不规范,改造主观世界缺乏自觉性、坚韧性,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推动全面振兴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严格问题。重点解决政治敏锐性不强,“四个意识”树立不牢固,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同错误思想言论斗争不坚决,不同程度存在“小圈子”、闹不团结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倾向问题。重点解决没有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责任,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建工作说的多、做的少,虚的多、实的少,应付多、较真少,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重点解决“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未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以及班子各自为政,议定事项得不到有力执行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改革创新不够、墨守成规和习惯于按惯例思考问题和办事问题。重点解决拿“工作惯例”、“一贯做法”当挡箭牌,满足于老经验、老办法,观念陈旧、固步自封,一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就等上面定调子、拿主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差等问题。

(六)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细则不到位问题。重点解决“文山会海”抬头,到基层调研不够、服务指导不力,听取群众意见、企业呼声不广泛、不具体,制定政策措施拍脑门、脱离实际,顶风违纪时有发生,“四风”出现新动向等问题。

(七)着力解决经济数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重点解决为求政绩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篡改统计资料,编造经济数据,明知数据不实而不进行调查核实,阻碍和拒绝统计执法检查等问题。

(八)着力解决工作协调不畅、互相推诿问题。重点解决部门间职责和工作交叉时,喜欢“打太极”、“踢皮球”,遇事能推则推、能躲则躲、能拖则拖、不负责任等问题。

(九)着力解决政务环境建设中存在的工作效率低下、服务意识差等问题。重点解决对待工作敷衍塞责、拖拖拉拉、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对待企业和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十)着力解决不担当不负责、为官不为问题。重点解决主观上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怕得罪人,不愿作为、不敢作为;客观上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抓而不实、抓而不力、抓而不紧,不会作为、不善作为等问题。

三、落实推进措施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坚持从具体问题改起,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一)加强理论武装,补足精神之“钙”。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推进”要求,与学习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7号文件精神、国务院28号和62号文件结合起来,系统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重大思想,系统掌握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振兴重大政策,做到深刻领会、融会贯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及时根据中央要求调整,确保学习时间和质量,集体学习研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按照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把“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长期坚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理论学习与推动工作落实、化解发展难题、完成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蕴涵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内化为精神支柱、文化信仰和价值观念,外化为推动全面振兴的实际行动、具体措施和昂扬斗志。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穿转变作风始终,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与党中央一个声音、一个调子、一个提法,决不抢跑、越位、违规,做到令行禁止,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擅作主张、越权办事、先斩后奏。

(三)贯彻《准则》《条例》,全面加强机关党建。把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十九大之前党建工作的主线,坚决克服“重业务、轻党建”错误倾向,真正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领导班子每半年要专题分析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讲一次廉政党课。把2017年作为市直机关党建规范年,切实做到“四个服从”,执行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要认真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深刻吸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要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必须首先不做。

(四)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各部门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党组工作规则,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组领导,坚决防止“家长制”、“一言堂”。要增强党组决策的执行力,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市委提出,但党组决策一旦形成就要无条件执行、一抓到底,坚决反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坚决反对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坚决反对把分管工作当作“私人领地”,搞各自为政。

(五)打破陈规陋习,推进改革创新。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要把改革创新贯穿市政府机关的一切工作,敢于破除“惯例”背后的陈规陋习、私心杂念和利益藩篱,沿用好办法、改进老办法、探索新办法,让兴利除弊、革故鼎新成为市政府机关最大的“惯例”。要敢于刀刃向内,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实效,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要始终保持敢想、敢闯、敢干、不服输的进取精神,始终保持一股冲劲、闯劲、拼劲、韧劲,遇到问题不等不靠,主动“解扣子、拔钉子、找路子”,做闯关夺隘的开路先锋。

(六)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整治“文山会海”,腾出更多精力抓落实。市政府机关原则上每季度集中下去调查研究、推动落实。要更多到困难较大、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调研,更多开展不打招呼、不作安排的随机调研,倾听基层呼声、掌握真实情况、汇集群众智慧、科学制定政策。各部门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每年至少撰写2篇有实践、接地气、有深度、可操作的调研报告。要科学安排市政府会议,严格控制全市性会议,能不开的不开,能合并的合并,高质量开好贯彻落实和解决问题的会议;遏制文件数量抬头趋势,压缩没有实质内容和照抄照搬的公文,2017年力争会议和文件数量有相当幅度的减少。无论是在机关还是在基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细则,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接访制度,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次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并采取重点约访领导包案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疑难问题。

(七)坚持实事求是,崇尚真抓实干。发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讲真话、查真情、报真数,谋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速度效益质量相统一的发展。对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重大损失或骗取荣誉地位的,对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追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杜绝统计数字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着力解决统计抗干扰能力不强、统计机构和人员独立行使职权难以保障、统计执法执纪监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和“干”字精神,力戒空谈、真抓实干、勤奋敬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建立市管干部工作纪实制度,要求市管干部每季度以纪实方式记载工作完成情况,用事例反映本人在实干、担当、创新三个方面的具体表现,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集中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成效评价,促进干部为官有为,带动形成良好的实干风气。

(八)加强协调沟通,防止推诿扯皮。对市委、市政府决定的事项,各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限期完成;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决不允许“推三阻四”。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要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减少相互交叉。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要进一步强化议事协调机构的议事和协调能力,不能议而不决、协调不止,只要是议定的事项、形成的纪要,各成员单位必须落实执行。要发挥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定期沟通联系、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04年撰写的短文《要甘于做铺垫之事》,养成“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在大局面前,在党和人民的利益面前,甘于为其他部门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做其他部门未完成的工作,甘于当配角和幕后英雄。

(九)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改善政务环境。大力发扬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马上就办”精神,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使“马上就办”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事必躬亲、事无巨细、事不过夜。各部门要加强对分管行业企业的服务,深入企业和项目一线了解实际困难,因企施策开展精准帮扶,切实解决好土地、用工、贷款、项目建设、减税减负等方面具体问题,让企业感受到政府作风的转变。要认真贯彻落实《鞍山市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和《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政务环境、招商引资和市场准入、政府侵占企业财产、违规增加企业负担、执法环境、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专项整治。

(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牢记“为官避事平生耻”,摒弃“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的错误思想,切实担负起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责任,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各部门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明确相关的具体情形和政策界限,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健全激励保障制度,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有利于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要加强市政府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针对干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加兴奋点、消除困惑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信心和能力。加大社会监督举报力度,搭建群众举报投诉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开设网络举报专线,认真受理不作为、不担当的举报,应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责任追究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开,责任追究决定一律存入干部档案。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格明确责任。各部门要把推进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纳入本单位“三个推进”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二)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自觉发挥表率作用,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立行立改、抓好落实,用实际行动带动部门作风转变。

(三)强化监察问责。把作风转变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市政府部门行政效能监察,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强化执纪问责,通报和曝光反面典型。要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

(四)实行正向激励。把作风转变纳入行政督查考核范畴,充分发挥督查的“利器”作用和考核的“风向标”作用,按照全市实绩考核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加强过程考核和日常督促检查,敢于较真碰硬,按比例拉开档次,充分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