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强化部门联动协作,积极构建现代统计体系,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委办发〔2017〕76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扩大“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科学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基本原则,适应鞍山振兴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逐步完善经济基础数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支撑,为全面振兴钢都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的生命线,要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数据采集环节将部门行政记录、大数据和传统报表采集数据等多种方式形成合力,加大非传统数据在经济决策中作用的研究力度,建立统计数据共享平台,推动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宏观数据相互印证,更好地支撑宏观决策。
(二)拓展“三新”统计途径。根据“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分布广、规模小、变化快的特征,寻找新方法,拓展新途径,探索新渠道,通过建立“鞍山经济大数据应用系统”,将数据采集范围扩展至全行业、全规模、全口径,用全面数据及时准确反映经济发展新状况,了解“三新”企业的变化情况。
(三)扩大“多证合一”改革成果。推行统计平台应用,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定期取得登记部门行政记录资料,实现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时更新,获得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和经济业务协同,扩大“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
(四)及时满足政府社会需求。大力推进统计平台建设,深度挖掘系统功能,将统计数据采集结果纳入统计诚信体系,进一步满足党委政府对经济统计数据的需求,为社会公众提供内容丰富、时效性强、获取便捷、使用方便的统计信息资料。
三、主要任务
(一)搭建全市统计平台。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搭建全市经济大数据应用系统,充分挖掘部门行政记录等数据资源,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全面建成“两库一平台”,即:一个综合数据库,一个法人资料库,一个统计服务平台,最终实现全方位提供统计服务的功能。
1.建立全市综合数据库。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上传更新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掌握的统计数据资料,通过历史数据信息化存储与管理,完整、全面掌握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形成全市综合经济数据库,有效支撑全市规划、建设、运营、监测、民生及应急等管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提高政府决策、应急能力,优化政府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实现一库共享、多方受益。
2.建立全市法人资料库。建立完善包含全市有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数据和资料库,通过取得税务部门纳税记录和各相关部门(社保、电力、卫生、质监、金融、安监、科技、环保等)的行政记录,全面采集法人单位数据,保证法人资料全面、及时、准确,实现数据资料在部门间按需共享和市、县、乡三级联动。
3.建立多功能统计服务平台。基于全市综合数据库和法人资料库,深入开发各项高级应用,全面提供统计服务,实现统计服务全覆盖。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对外公开发布统计数据资料,提高全市政务公开水平。强化统计与各部门间数据资料交换共享管理,保证数据资料安全存储,实现部门数据共建共用共享、项目地理信息可视化、领导点对点数据查询和市、县、乡三级数据联动等功能。
(二)构建全市大统计格局。依托全市经济大数据应用系统,加强部门协作和市县联动,确保部门统计数据一致、匹配,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形成全市经济工作“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1.建立统一的动态名录库。以“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为基础,深入加强与工商、税务、人社、编制、银行等部门信息的互认、共享,实现经济活动单位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和充分运用。逐步将法人单位定期和年度报告及公示内容纳入数据采集系统,对3年不更新数据的企业纳入企业诚信“黑名单”,实施各部门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管理,使我市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改革试点经验可推广、可复制。
2.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规定,建立各部门统一的数据采集共享平台,推进部门统计指标、调查方法、分类目录等标准化,统一部门数据上报格式、时点、程序,规范统计资料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流程,明确部门、企业责任,避免基层单位数据多次重复上报,减轻基层单位负担,从源头提高数据质量,保障各项调查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实现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3.建立统一的数据应用系统。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推进统计云工程实施,充分挖掘部门行政记录等数据资源,统筹建立经济运行监测体系、统计信用体系、城市综合智能管理体系和产业协同升级转型决策支撑体系等一系列数据应用体系,为宏观决策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支撑,建立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应用体系。
(三)创新统计管理体制。结合统计平台推广使用,健全完善资源共享平台功能,不断提高统计平台使用效率,不断增强统计平台使用效果,立足实际搞创新,逐步提升全市经济运行监测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1.建立规范的数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数据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共享、对比、分析及公开发布的相关规范和办法,完善部门资料采集、共享、交换、使用及保密制度,确保各部门对平台数据的有效融合及依法应用,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统计。通过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权限,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管理,将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改革建立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使法律法规既保护企业、又保护政府,既保护经营、又保护改革。
2.建立科学的数据评价方法。通过各部门定期上传数据资料及行政记录等,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定期对工商、质监、税务、社保、金融、卫生等各部门数据进行整理比对、分析评价,验证各部门数据之间的逻辑性和匹配性,提高数据精准度和公信力。各部门间要实现信息共享、数据共享,强化数据对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
3.全面升级经济运行监测系统。逐步开发数据应用系统,提高数据使用效率,实现经济统计数据价值最大化。通过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和统计信用体系的应用,有效避免监管真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运行;通过对城市综合智能管理体系和产业协同升级转型决策支撑体系的开发,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民生领域协同发展,切实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0月底前)
1.开展重点企业调研。统计部门采用抽样方式,选取各行业、不同规模的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调研,了解企业对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改革的接受程度,开展改革可行性分析,研究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2.推进经济大数据应用系统项目建设。通过规范程序,完成鞍山经济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立项工作,将系统建设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计划,明确系统建设技术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二)试点及运行阶段。(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2018年正式运行)
1.制定规范的部门统计制度。采取业务交流会等形式,完成统计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对接,明确统计指标设置、填报范围、上报时点等要求,全面共享部门行政记录,规范部门统计方法制度,实现各部门数据全面融入全市经济大数据应用系统。
2.组织试点地区、试点部门先行先试。选取全市典型地区、重点部门开展统计平台试点工作,总结积累试点经验,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解决、及时修正,不断完善和修订经济大数据应用系统。
3.推广系统使用,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通过数据采集权限管理,统筹市、县、乡三级数据,约束数据进出系统渠道,加强数据间审核和后台分析,保证系统数据质量。同时,要加强对市、县、乡三级及各相关部门统计人员的培训,保证系统顺利使用。
(三)后续开发与维护阶段。(2018年以后)
在建成“两库一平台”的基础上,建立部门统计长效机制,维持系统长期高效运行。逐步开发完善经济运行监测体系、统计信用体系、城市综合智能管理体系和产业协同升级转型决策支撑体系等应用系统,提升部门行政记录等基层数据应用价值,发挥大数据作用,实现部门间数据信息全面共享。
五、组织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改革作为提高数据真实性的重要手段摆上工作日程。市政府成立市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改革工作,及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主动作为,大胆创新,认真履职,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鞍山市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鞍山市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世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大江 市政府副秘书长
金 峰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刘 军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丛 波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 博 市编委办副主任
宋延明 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金玉华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
马继仁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何玉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许利民 市科技局副局长
解 伟 市公安局工会主席
胡谷会 市民政局副局长
程 东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晓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怀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边喜海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 野 市环保局副局长
高向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贾 波 市交通委副主任
王成和 市农委党委副书记
盛常顺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杜 明 市商务局副局级调研员
栗朝胜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高光来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王自霞 市国资委正局级调研员
朱晓霞 市体育局副局长
张呈旭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娄学营 市旅游委副局级调研员
李 鹏 市金融办副主任
王敬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 宇 市工商局副局长
谷云鹏 市质监局副局长
吕 品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艾福斌 市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原世刚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局级调研员
赵寿安 市档案局副局长
李士凯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玉龙 市政协委员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杜尔莉 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
刘 新 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程 斌 市总工会副主席
孔 华 市妇联副主席
李洪伟 市科协副主席
冯 松 市工商联副主席
王云霞 市残联专职理事
张政民 海城市副市长
范 磊 台安县副县长
王鹏林 岫岩县副县长
周丹东 铁东区政府党组副书记、铁东城南新城管委会主任
左忠鹏 铁西区副区长
郑思南 立山区副区长
董春安 千山区区委常委
杜 庆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国华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国平 千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国发 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世华 市地税局副局长
孙 欣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杨文举 鞍山海关副关长
李宝章 市气象局副局长
聂 磊 国家统计局鞍山调查队副队长
周 超 辽宁省统计局鞍山市调查队队长
王明旭 沈阳铁路局鞍山车务段总会计师
李友红 国网鞍山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姜维权 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贾维民 鞍山银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金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