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和优化鞍山市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镁产业深加工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推进鞍山市镁产业优化转型升级,开展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加强鞍山市镁产业发展相关政策。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丹群 副市长
副组长:张安洋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成 员:彭泽宇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鞍山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许利民 市科技局副局长
姜 楠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黄太宗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连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望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 伟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曲振东 市水利局局长
孙宝涌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顾洪新 市国资委主任
王泓宇 市质监局局长
郑继中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东红 市林业局局长
闻 然 海城市市长
刘广新 台安县县长
岫岩县政府主要领导
靳洪利 千山区区长
张 斌 市国税局副局长、总经济师
于 群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安洋(兼)。
为细化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按照鞍山市菱镁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以下四个工作组。
(一)资源整合组
组 长:顾洪新 市国资委主任
闻 然 海城市市长
岫岩县政府主要领导
成 员:彭泽宇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鞍山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张安洋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陈望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 伟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资源整合组工作职责: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对现有菱镁采矿企业进行整合,培育优势企业,掌控鞍山域内菱镁矿资源,提高矿业集中度。
(二)环保综合治理组
组 长:王 伟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组长:郑继中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闻 然 海城市市长
刘广新 台安县县长
岫岩县政府主要领导
靳洪利 千山区区长
成 员:张安洋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姜 楠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陈望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曲振东 市水利局局长
孙宝涌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张东红 市林业局局长
张 斌 市国税局副局长、总经济师
于 群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环保治理组工作职责:贯彻《鞍山市镁产业镁砂行业环境治理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产业升级组
组 长:张安洋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副组长:彭泽宇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鞍山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王泓宇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许利民 市科技局副局长
郑继中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闻 然 海城市市长
刘广新 台安县县长
岫岩县政府主要领导
靳洪利 千山区区长
产业升级组工作职责:创新服务模式,推动镁质耐火材料生产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以质量提升和技术创新实现全产业链升级发展。
(四)安全生产组
组 长:孙宝涌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姜 楠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成 员:张安洋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郑继中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闻 然 海城市市长
刘广新 台安县县长
岫岩县政府主要领导
靳洪利 千山区区长
安全生产组工作职责: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菱镁企业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加大矿山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