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相关规章草案。
(二)负责上级党委、政府重大方针、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处;负责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查办、落实及反馈;负责本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督查考核工作进行指导。
(三)负责拟定全市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的管理措施、办法;指导监督全市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市各注册机关履行工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服务职责。拟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来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注册工作的管理措施;指导监督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来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注册工作。
(四)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
(五)承担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责任,组织查处网络商品及服务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八)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九)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及其经纪活动。
(十)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指导动产抵押登记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一)指导广告业的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他商标违法行为。
(十三)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承担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公示信息抽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工作;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工商诚信评价工作。
(十四)负责拟定促进培育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办法,负责全市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工作,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后续指导服务工作,开展小微企业监测分析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等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
2、鞍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服务中心
3、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4、鞍山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服务中心
5、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审批分局
6、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分局
7、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
8、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分局
9、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10、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千山风景区分局
11、鞍山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12、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执法分局
第二部分 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 收入总计6841.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710.3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710.39 万元。较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0.58万元,主要是2016年工资调增。
2、其他收入 131.51万元,主要是地方政府补助经费 130 万元;利息收入 1.51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1168.56万元,形成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原因:一是受诸多因素影响,市局机关恢复搬迁前信息化系统建设等项目未能按期进行;二是12月末授权的职工住房货币化补助资金,因职工住房补助的建档工作还在进行当中无法安排支出。
(二) 支出总计6918.5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6585.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719.11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74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120.67 万元。较2015年基本支出增加871.67万元。主要原因:(1)2016年普调工资,补发2014年10月至2015年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2)支付新老职工购房补贴463万元。
2、项目支出 332.89万元,主要包括: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88万元;
(2)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95.82万元;
(3) 执法办案专项138.46万元;
(4)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34万元;
(5)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5万元;
(6)其他支出1.89万元
较2015年项目支出减少1026.88万元。主要原因:(1)鞍山市政府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辽宁省著名商标鞍山市著名商标企业奖励404万元;(2)执法办案经费减少。2015年工商系统集中财力,对执法办案设备进行更新,机关恢复搬迁前信息化系统建设等。
(三) 年末结转和结余 1091.89万元
形成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原因:一是12月份授权的执法办案经费,大部分支出需要政府采购,短时间无法安排支出;二是12月末授权的职工住房货币化补助资金,因时间问题无法安排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 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679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541.32万元,项目支出255.83万元。
(二) 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97.1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148.64万元,教育支出15.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26.84万元,其他支出1.89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8.64万元,包括:
(1) 行政运行3682.4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发放人员工资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15万元,主要是购置办公设备及办公用房维修等方面的支出。
(3)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95.82 万元,主要是流通领域商品检测、证照印刷及发布公告等业务支出。
(4) 执法办案专项 118.47 万元,主要是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及执法办案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5) 事业运行 212.22 万元,主要是按规定发放人员工资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组织事务2.5万元,主要是用于驻村工作队发生的各项支出。
3、教育支出15.67万元,主要是职工教育培训方面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4.11万元,包括:
(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783.51 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等支出。
(2) 事业单位离退休20.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826.8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6、其他支出1.89万元,主要是印刷反走私宣传材料。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0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38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 229.91万元,下降31.68%。主要是2016年7月份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1、公务接待费 1.22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及省内外有关部门调研、考察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3批次,152人,1.22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38万元。2016 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53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1076.31万元,比2015年减少30.2万元,下降2.73%,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有车辆5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3辆,其他用车6辆。
(四) 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度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无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其他事项
2016年度工商行政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因此《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零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从事有关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证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