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着重解决下水井盖伤人、伤车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井具设施现状
全市范围内道路井具设施总量约13万座,井具产权涉及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供热、广播电视、交通信号、消防、园林绿化等25家产权单位。其中,水务集团的供水井34000余座,房产下水井30000余座(指原委属铁东、铁西、立山管修所辖),市政排水井31000余座,燃气井4100余座,供暖井余6000座,通讯井10000余座。以上各类井具设施确实存在着下沉、倾斜、井盖响动、井边破损等问题。
二、我市井具设施管理和调修工作进展
(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布置。2015年5月12日,鞍山市政府责成市住建委组织召开了全市范围内道路井具设施调整与调修工作会议,会上安排鞍山市排水事业总公司讲解了其井具调整的先进工艺、新型材料及技术规范,观看视频资料,并邀请各单位到市排水事业总公司调井现场观摩,学习新工艺,要求各级市政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对拒不贯彻落实的单位将采进行定期通报和媒体曝光及相关处罚。6月9日,市政府下发《鞍山市城市道路检查井病害治理实施方案》(鞍政办发〔2015〕68号),要求市住建委负责对城市井具设施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鞍钢集团各自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检查井病害治理工作。7月3日,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通讯井具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规范井具维护与管理工作。10月26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城市井具设施管理和维护的通知》;11月3日,召开全市病害井具调整工作会议,传达市政府68号文件精神,提出总体整治要求,确定各产权单位是井具调整工作的责任人。
(二)落实产权,明确任务责任。2015年以来,市政府对市政道路井具损坏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19条主干道上的废弃井和长期无人管理的产权不清的45座问题井具进行普遍排查并处理;对涉及自来水、煤气、供暖、房产、电力和通讯等存在问题井具设施的产权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32份,共涉及问题井具315处;各产权单位对井具设施进行较大规模的调修,其中,发现市政排水问题井共8600座(检查井2200座,雨水井6400座),已调修3300座;发现病害自来水井2900座,已调修560座;病害燃气井已调修14座;电业局组织调修病害井450座。
(三)井具维护管理常抓不懈。2016年4月,组织对2015年集中调修后存在问题的排水检查井(200座)进行重新维修,改进工艺及用料。2016年维修、补装市政排水井共计2000余座。2017年5月16日,市政府召开问题井盖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各产权单位及各责任主体要严把井盖质量关,严格施工工艺,不得使用劣质井盖,保证高标准、高质量进行井具维修。今年以来,共维修市政排水雨水井275座,检查井389座,且全部采用新工艺高强度材料施工。计划今年总计维修井具约2000座。
(四)处理一批“废弃、无主井”。对灵山地区建设大道、中华路与建国路交叉处、胜利路与恒通街交叉处存在的5处“无主井”和鞍千路上1处废弃地沟进行调修或填埋,消除安全隐患。
三、建章立制,出台相关措施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井具设施管理,由市住建委起草了《鞍山市城市井具设施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列入鞍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行政立法计划。该办法对监督管理,施工质量及工艺,废旧井盖的回收及处理,“无主井”的填埋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通过拟定《城市道路“病害井”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重点对无人管理、废弃的病害井进行处理。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