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关于对高铁新站附近城区进行重新规划的建议》1038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处发布时间:2017-11-01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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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高铁新站附近城区进行重新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鞍山高铁西站规划情况

鞍山高铁新城位于鞍山市铁西区,目前铁西区政府已编制高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用地规模5.4平方公里。功能定位按照《鞍山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为鞍山市副中心——商贸中心。

(一)高铁新城规划目标:努力将该区域打造成为经济高效、居住和谐、交通便捷、生态优美、充满时尚活力的现代化新区,使之成为鞍山市门户标志、城市发展的新名片。重点发展精品商业、商业商务及专业市场。

(二)为了整体把握高铁新城的门户形象,在控规中对主要道路两侧的天际线、建筑退线、地块开发强度、高度、风貌分区、整体形态分区、步行系统、地下空间、城市色彩及照明、城市家具以及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综合管廊等做了相应的布局要求及引导。具体规划结构布局为“一环映两心,两带展四区”。

“一环”即生活服务环,作为整个规划区的生活服务纽带,并将各个片区联系起来。

“两心”为金融商贸中心和特色风貌中心,金融商贸中心:依托区位优势打造全新商务平台;特色风貌中心:充分利用自然景观构建宜人滨水休闲景观。

“两带”为风貌景观带和特色景观带,风貌景观带利用道路两侧特色建筑、块状绿地及亮化等措施打造特色景观大道;特色景观带利用多种城市设计手法,打造站前特色景观带,提升高铁站的门户形象。

“四区”为核心商业区、滨水休闲区、生态生活区、附属商业区。

(三)规划实施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完善主要的基础设施配建,包括高铁大街及两侧的景观绿化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建设起步区,包括站前广场及南侧生态公园。

第二阶段:开发高铁新城北部用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主要道路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环境景观建设。

第三阶段:开发备用地。

(四)鞍山西站是哈大客运专线上的第六大火车站。随着鞍山西站的日均乘客发送量的稳固增长,其服务功能与重要的交通地位逐渐显现。因此,提升其设施的规模和档次,优化车站、交通枢纽及周边地区交通组织,提高车站运能,促进周边地区土地利用整合,提升城市功能显得极为紧迫。

目前,已完成《鞍山高铁新城交通枢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进入最后完善整合阶段。根据城市非中心站前区域的发展需要经过三个阶段,高铁新区正处于由陌生区跳向热点板块的窗口期,作为哈大客运专线较为重要的区域性交通节点,近期规划以交通换乘为主导,集铁路客运、长途客运、公交、社会车辆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并同步完善区域道路网体系,实现“零换乘”与中心区及对外交通的连接,提供便捷、便利、舒适的交通环境,满足人们的交通需求。

二、海城市高铁西站规划建设情况

哈大高铁海城站位于海城市东四管理区,海城市政府已全面启动了高铁新区的整体规划建设工作,高铁新区规划用地总面积7.7平方公里。

(一)城市定位为集商务金融、商业娱乐、生产研发、生活居住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交通导向下的商贸服务型城市副中心,新区规划人口10万人。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生产型和服务型服务业集聚区。

(二)空间规划为“纵横两轴、南北两带、四大功能区”。“两轴”主要是横向中央休闲商务办公轴和纵向以两条产业大道为骨架的商业拓展轴。“两带”主要是南侧海城河主题公园景观带和北侧五道河支流生态体验农业观光带。四大功能区主要是商务休闲区、商贸服务区、生产科研区、生态宜居区。

(三)交通规划为:“二纵五横”的网格状路网构架。“二纵”是西部的高铁大道和东部的建安大道,高铁大道是腾海大道的一部分,全长4.7公里,双向八车道,北连耿庄农高区、南台箱包城、腾鳌新城,南接西柳服装城,这条路既是鞍海一体化的重要交通枢纽,同时也是贯通海城腾鳌、南台、农高区、西柳等开发园区的重要产业大道。“五横”为洞庭湖路、黑龙江路、世纪路、海牛路、长江路,也是贯穿海城的滨河景观路。

(四)开发计划为:海城高铁新区计划总投资40亿元,开发周期为6年,开发模式为PPP模式,由海城市政府和云南省上市公司——云南城投公司通过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合作开发建设。三年内完成一期工程,即全面完成区域内三大堡、二大堡、一大堡、大榆、东四5个村庄、1500户居民、70多家企业的动迁、回迁以及全部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及招商等工作。

目前海城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以下项目:(1)腾海大道(高铁路段)全长4.5公里,宽45米。(2)高铁规划展示中心,建筑面积800㎡。(3)世纪路(高铁大道西段)长460米,宽36米。(4)站前路:长581米,宽24米。(5)支纬五路:长280米,宽18米。(6)公交车乘降站、出租车乘降站、社会停车场:占地约33000㎡。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765日      

 

 

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关于对高铁新站附近城区进行重新规划的建议》1038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处 发布时间:2017-11-01

简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高铁新站附近城区进行重新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鞍山高铁西站规划情况

鞍山高铁新城位于鞍山市铁西区,目前铁西区政府已编制高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用地规模5.4平方公里。功能定位按照《鞍山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为鞍山市副中心——商贸中心。

(一)高铁新城规划目标:努力将该区域打造成为经济高效、居住和谐、交通便捷、生态优美、充满时尚活力的现代化新区,使之成为鞍山市门户标志、城市发展的新名片。重点发展精品商业、商业商务及专业市场。

(二)为了整体把握高铁新城的门户形象,在控规中对主要道路两侧的天际线、建筑退线、地块开发强度、高度、风貌分区、整体形态分区、步行系统、地下空间、城市色彩及照明、城市家具以及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综合管廊等做了相应的布局要求及引导。具体规划结构布局为“一环映两心,两带展四区”。

“一环”即生活服务环,作为整个规划区的生活服务纽带,并将各个片区联系起来。

“两心”为金融商贸中心和特色风貌中心,金融商贸中心:依托区位优势打造全新商务平台;特色风貌中心:充分利用自然景观构建宜人滨水休闲景观。

“两带”为风貌景观带和特色景观带,风貌景观带利用道路两侧特色建筑、块状绿地及亮化等措施打造特色景观大道;特色景观带利用多种城市设计手法,打造站前特色景观带,提升高铁站的门户形象。

“四区”为核心商业区、滨水休闲区、生态生活区、附属商业区。

(三)规划实施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完善主要的基础设施配建,包括高铁大街及两侧的景观绿化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建设起步区,包括站前广场及南侧生态公园。

第二阶段:开发高铁新城北部用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主要道路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环境景观建设。

第三阶段:开发备用地。

(四)鞍山西站是哈大客运专线上的第六大火车站。随着鞍山西站的日均乘客发送量的稳固增长,其服务功能与重要的交通地位逐渐显现。因此,提升其设施的规模和档次,优化车站、交通枢纽及周边地区交通组织,提高车站运能,促进周边地区土地利用整合,提升城市功能显得极为紧迫。

目前,已完成《鞍山高铁新城交通枢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进入最后完善整合阶段。根据城市非中心站前区域的发展需要经过三个阶段,高铁新区正处于由陌生区跳向热点板块的窗口期,作为哈大客运专线较为重要的区域性交通节点,近期规划以交通换乘为主导,集铁路客运、长途客运、公交、社会车辆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并同步完善区域道路网体系,实现“零换乘”与中心区及对外交通的连接,提供便捷、便利、舒适的交通环境,满足人们的交通需求。

二、海城市高铁西站规划建设情况

哈大高铁海城站位于海城市东四管理区,海城市政府已全面启动了高铁新区的整体规划建设工作,高铁新区规划用地总面积7.7平方公里。

(一)城市定位为集商务金融、商业娱乐、生产研发、生活居住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交通导向下的商贸服务型城市副中心,新区规划人口10万人。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生产型和服务型服务业集聚区。

(二)空间规划为“纵横两轴、南北两带、四大功能区”。“两轴”主要是横向中央休闲商务办公轴和纵向以两条产业大道为骨架的商业拓展轴。“两带”主要是南侧海城河主题公园景观带和北侧五道河支流生态体验农业观光带。四大功能区主要是商务休闲区、商贸服务区、生产科研区、生态宜居区。

(三)交通规划为:“二纵五横”的网格状路网构架。“二纵”是西部的高铁大道和东部的建安大道,高铁大道是腾海大道的一部分,全长4.7公里,双向八车道,北连耿庄农高区、南台箱包城、腾鳌新城,南接西柳服装城,这条路既是鞍海一体化的重要交通枢纽,同时也是贯通海城腾鳌、南台、农高区、西柳等开发园区的重要产业大道。“五横”为洞庭湖路、黑龙江路、世纪路、海牛路、长江路,也是贯穿海城的滨河景观路。

(四)开发计划为:海城高铁新区计划总投资40亿元,开发周期为6年,开发模式为PPP模式,由海城市政府和云南省上市公司——云南城投公司通过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合作开发建设。三年内完成一期工程,即全面完成区域内三大堡、二大堡、一大堡、大榆、东四5个村庄、1500户居民、70多家企业的动迁、回迁以及全部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及招商等工作。

目前海城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以下项目:(1)腾海大道(高铁路段)全长4.5公里,宽45米。(2)高铁规划展示中心,建筑面积800㎡。(3)世纪路(高铁大道西段)长460米,宽36米。(4)站前路:长581米,宽24米。(5)支纬五路:长280米,宽18米。(6)公交车乘降站、出租车乘降站、社会停车场:占地约33000㎡。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7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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