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办发〔2017〕142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快推进全市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市足球改革发展步伐,促进足球事业有序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4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一条主线、三大任务、四个目标”战略,把足球改革发展作为助力“健康鞍山”建设、实现体育强市的重要举措,以繁荣青少年足球、普及社会足球、发展职业足球为重点,以开发足球产业为抓手,以夯实赛事组织为支撑,遵循足球发展规律,不断开创我市足球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振兴钢都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领、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基础性保障,加强顶层设计,厚植足球发展的人口、设施、管理、文化基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配置资源,激发活力,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创造公平诚信环境,鼓励保护平等竞争。

——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既立足当前实际,又着眼长远。统筹推进校园足球、职业足球和社会足球发展,促进职业足球在我市落地生根。强化人才培养,完善场地设施,完善赛事体系,推动足球事业与足球产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把发展足球运动与推动全民健身相结合,培养市民对足球运动的兴趣爱好,满足市民对足球运动的需求,实现足球运动普及与提高,增强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让参与足球运动成为健康生活的重要方式。

——坚持因地制宜、开放融合。依托城市对外交往资源,立足鞍山、辐射全省、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广泛开展人才培养、赛事组织、市场开发、运动康复等多方面的足球交流合作,加快足球水平提高。

(三)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2017年-2020年):理顺足球管理体制,制定我市足球改革中长期发展规划;校园足球全面普及,青少年注册训练人数和水平显著提升,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形成规模;提升足球竞技水平,我市男、女足跻身省运会前三名;建立全市群众足球组织管理体系;群众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每万人拥有0.3-0.5块足球场;全市经常参加足球运动的人数超过10万人;新增一批足球俱乐部,开展市级足球联赛。

中期目标(2021年-2025年):创新足球管理模式,足球俱乐部建设迈出新步伐;足球协会实现全覆盖;群众足球管理体制科学完善;足球场地明显增加,每万人拥有1块足球场地;群众足球人口基础坚实,各级社会足球队伍达到150支的规模,全市足球协会会员数达到1000个以上;积极申办国家、省级足球赛事,争办国际级赛事,形成多元化的赛事体系。

远期目标(2026年-2035年):建立新型足球管理体制,足球实现全面发展,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全社会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打造业余足球和业余联赛品牌赛事;拥有较高水平的职业俱乐部,青少年职业俱乐部竞争力显著提升,进入省内强队行列;建立校园、青训、职工业余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向各级专业队、足球俱乐部输送运动员数量达到一定规模。足球事业和产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足球协会改革发展。

1.明确定位和职能。市足球协会是非营利性群众体育社团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是代表我市参加省和全国足球组织的唯一合法机构,承担着推进我市足球改革的重要角色,承担着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接受省、国家足球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足球协会和社会团体要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进行组建和运行。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观念,理顺足球协会与体育职能部门的关系,要避免对协会人事、财务、工作计划等微观事务的管理,把职能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管理、公共服务上来,给予协会自主权,使协会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2.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市足球协会要提升发展理念,按照独立自主、自治自立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和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制度建设,推动协会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市足球协会不设行政级别,其领导机构的组成应当体现广泛代表性和专业性,由体育行政部门代表、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县(市)区及行业足球协会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社会人士和专家代表等组成。加强协会相关产业规划和布局,增强协会生存发展活力,使协会能够自力更生,自谋发展,推动协会实体化建设;各级协会组织在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体育方针的有关政策基础上,承接和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3.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市足球协会内部治理结构、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规则,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加强自身建设,广纳贤才,吸收足球、体育管理、经济、法律、国际专业交流等领域优秀人才充实工作队伍,提高人员素质。市足球协会设立党支部,由市体育局党组领导。健全市足球协会党组织机构,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人才政策,加强协会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日常管理。按照法人运行机制和协会章程实行财务公开,强化第三方监督机制,接受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对足球协会资产的综合审计和监督。

4.健全基层社团组织。市足球协会要全面指导和培育发展各级各类足球社团组织,加强县级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及民间足球社团组织的整合和利用,构建面向大众、面向社会的足球公共网络组织体系。各地区要在市足球协会的指导下,积极筹建本区域足球协会组织,按照市足球协会的有关要求,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负责管理、组织建设、竞赛、宣传、培训和开展各级各类活动,并以团体会员的名义加入省、市足球协会,接受省、市足球协会的指导和管理。

(二)普及发展社会足球。

1.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推动足球发展。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增加投入,发挥支持足球事业、足球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拓宽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队组建足球队伍,发挥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优势,推动社会足球全面发展。支持民间社团组织开展足球活动,支持成立社区足球队和社区足球组织,支持足球专业人员从事足球教练指导,不断提高足球运动的群众参与度。

2.积极参赛办赛扩大社会影响。积极承办和组队参加省以上社会足球赛事,加强与各地区之间的足球交流与合作,鼓励组建各种类型的足球队和足球群体,建立11人制、7人制、5人制和沙滩、笼式足球等系列赛制,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注重从经费、场地、时间、竞赛组织、教练指导等方面支持社会足球发展,促进我市社会足球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

3.加大足球社会人才的培养。积极参加省和国家组织的足球项目培训工作,规范社会相关专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及注册工作;加大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加大对社会足球教练员、裁判员、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适应现代足球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退役的足球运动员在全民健身中的引导作用,着力挖掘我市足球运动的技术潜力,把足球运动打造成全民健身重要手段之一。

(三)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

1.完善校园足球功能。将足球运动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其强健体魄、塑造人格的作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参与足球运动成为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坚强意志的有效途径;发挥其在人才输送方面的作用,夯实后备人才基础,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不断提升我市足球发展水平。提高青少年从事足球运动的安全保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足球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学生运动意外伤害保险,不断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决青少年从事足球运动的后顾之忧。

2.加大校园足球普及力度。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将校园足球开展情况纳入学校的考核指标体系。改革中小学体育课教学,把足球列入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内容,足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足球特色学校保证每周一节足球课,每周三次以上大课间足球活动。

3.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进一步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校园足球联赛和市、县、校三个层面的竞赛体系。组织小学低年级学生参加趣味性足球活动,从小学3年级开始,组织班级、年级联赛以及校际邀请赛、对抗赛等竞赛交流活动。高校组织开展院系学生足球联赛和校际足球交流等活动。注重校园足球赛事与职业联赛、区域赛事、青少年等级赛事的有机衔接,校校参与、层层选拔,进而参加全国联赛,使校园足球既成为青少年强健身心的手段,又成为培育高水平足球人才的“蓄水池”。

4.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要拓宽学校足球教师配备渠道,选派业务能力过硬、思想作风正派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以及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足球的爱好者、高水平的足球推进者、社会志愿人士担任兼职足球教师。着力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体育教师接受专业培训、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等办法,优化配置足球人才资源。

5.畅通优秀足球苗子的成长通道。注重发现、选拔和重点培养学生足球运动苗子,组建多个高水平足球代表队,开展多种形式的集训、比赛和交流活动。体育、教育部门联合创建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为提高学生足球运动水平提供综合服务。建立教育、体育和社会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拓宽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进入省和国家足球后备人才梯队、有关足球职业俱乐部和选派到国外著名足球职业俱乐部的通道。

(四)扶持发展职业足球俱乐部。

1.促进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谋划和组建职业足球俱乐部,培育和发展具有一定足球素养和足球氛围的球迷队伍和球迷协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资源,吸纳政府、企业及个人等多方投资,积极推动我市职业足球俱乐部发展。

2.加强俱乐部自身建设。俱乐部要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自律管理,遵守行业规则,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要培养和引进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不断提升竞技水平。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立足长远,系统规划,努力打造品牌足球俱乐部。

(五)强化青少年足球队建设。

1.精心打造青少年足球运动队。要以青少年足球队伍建设为根本,结合校园足球运动,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充分发挥竞赛的杠杆作用,以赛促练,提高兴趣,扩大基数,调整完善市运会周期性足球竞赛,丰富市、县两级青少年业余足球竞赛。形成梯队衔接合理、基础夯实、后续有力的市青少年足球良性循环发展的架构模式。

2.完善队员选才机制。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形成合力,借助校园足球发展的契机,保证各学校参加足球专项训练的人数不低于全校总人数的2%,畅通优秀足球苗子从校园足球到专业足球的成长通道,增加我市青少年足球队后备人才规模。对于有足球特长的学生,在升学时要优先安排到重点学校学习,保障足球运动员的全面发展。

3.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制定有利于青少年足球运动开展的升学、就业、奖励等相关政策,加强财政对青少年足球经费投入,提高场地建设、器材配备、后勤保障、组队参赛等方面服务水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青少年足球队的训练工作,保证运动员的训练时间,并做好必要的文化课教学工作。

4.加强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保证教练员、裁判员业务学习时间与质量,不断更新知识,积累经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领军型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充分发挥足球专业人才的作用,优先考虑搭建我市输送到优秀运动队的足球运动员转岗就业平台,采取直接招聘的方式充实我市的足球教练员队伍,实现选拔、培养、输送、就业等环节衔接顺畅。足球训练理论、技战术、裁判理论、医疗康复、团队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理念要对教练员、裁判员、运动队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性教学,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综合水平。

(六)丰富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1.加强竞赛体系设计。广泛开展各类足球竞赛活动,完善竞赛规则,增加竞赛种类,扩大竞赛规模,强化竞赛管理,建立校园足球、社会足球、业余足球、职业足球“立体式”竞赛体系,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明确、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足球竞赛格局。推进各级各类赛事有机衔接,实现竞赛结构科学化发展。整合全市社会足球资源,开展“我爱足球”、“鞍山足球超级联赛”、“鞍山足球协会杯赛”,将其打造成为具有影响力的足球品牌赛事。

2.完善赛事管理体制机制。发挥政府在宏观管理、政策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调控作用,引导各级足球协会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赛事机构,加强赛事管理,严格规范赛事活动程序,提升足球赛事竞赛管理水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足球赛事监管机制,健全竞赛资格审查、纪律处罚、仲裁和监督等各项制度,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

3.维护公平公正竞赛秩序。各级足球协会及赛事组织机构要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主动加强沟通协作,维护良好的竞赛活动秩序。加强竞赛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依法打击球场暴力和闹事行为,引导球迷文明观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足球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七)稳步发展专业足球。

1.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专业足球。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专业足球,筹建足球学校,建立足球基地,组建专业足球运动队伍,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和全国职业联赛,整合资源为竞技体育服务。

2.完善队员选拔机制。完善青少年足球人才发现与选拔机制,对拔尖青少年球员建立数据库并长期跟踪,动态调整备选队员名单。将部分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的培养任务交由社会力量负责,共同承担起培养全市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及足球专业人才的重任。

3.加强专业足球人才培养。加大对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指导员、科研医务人员、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力度,大力支持专业足球队培养和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员、运动员,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持续提升竞技水平,打造品牌职业足球队。

(八)加强足球场地的开发和管理。

1.搭建足球发展的平台基础。要加强足球场地建设力度,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绿化过程中,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河边、山地等空间,改造和建设一批简易实用的足球场地,补齐足球场地设施短板,积极营造足球的良好氛围。

2.提高足球场地运营效益。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促进公共足球场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推动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足球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课余、工余时间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单位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推动形成足球改革发展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把足球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整合资源,协调配合,大胆探索,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共同推动鞍山足球改革发展。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支持所在地区的足球协会工作,推动足球协会建设和足球运动发展。

(二)创新足球发展投入模式。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足球的投入,将足球场地建设纳入项目建设规划,将场地建设、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等所需费用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发挥支持足球事业、足球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拓宽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

(三)加强足球产业开发。扶持发展足球相关企业、中介组织及各类新兴业态,参与足球人才培养交流、足球产品设计研发、足球运动服务咨询、足球赛事商业运作等领域。规范足球项目各类培训市场,促进培训组织健康发展。加大足球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力度,通过打造赛事品牌、举办国内外高水平赛事、扩大球迷队伍、开发足球衍生产品、培育足球服务市场等,拉动旅游、餐饮、服装、彩票等相关行业发展,完善足球资源开发链条,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兴办足球产业的格局,推动我市足球产业蓬勃发展。

(四)积极培育足球文化。将足球文化建设贯穿于足球改革发展全过程,按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不断探索、实践、总结、培育具有地域特点的城市足球文化,提炼足球精神,使足球的社会价值和功能得到充分释放。加强足球领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运动队伍精神作风和意志品质的锤炼,培养爱国奉献、坚韧不拔、团结拼搏的作风,努力形成有益于足球发展振兴、社会和谐进步的精神力量。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各类赛事活动及各种宣传平台,传播足球知识,弘扬足球文化,凝聚足球发展的正能量,营造有利于足球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客观认识足球现状,理性看待输赢,增强广大群众对足球发展的信心,激发广大群众支持足球发展的热情,推动足球改革健康发展。

 

 

附件:鞍山市足球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鞍山市足球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负责部门

1

制定鞍山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2

调整改革鞍山市足球协会

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3

普及社会足球发展

市体育局、总工会、团市委

4

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5

扶持发展职业足球俱乐部

市体育局、市工商局

6

强化青少年足球队建设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7

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8

加强足球场地开发和管理

市体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税局

9

市足球专业队建设

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10

创新足球发展投入模式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1

加强足球产业开发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12

积极培育足球文化,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鞍政办发〔2017〕142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市足球改革发展步伐,促进足球事业有序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4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一条主线、三大任务、四个目标”战略,把足球改革发展作为助力“健康鞍山”建设、实现体育强市的重要举措,以繁荣青少年足球、普及社会足球、发展职业足球为重点,以开发足球产业为抓手,以夯实赛事组织为支撑,遵循足球发展规律,不断开创我市足球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振兴钢都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领、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基础性保障,加强顶层设计,厚植足球发展的人口、设施、管理、文化基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配置资源,激发活力,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创造公平诚信环境,鼓励保护平等竞争。

——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既立足当前实际,又着眼长远。统筹推进校园足球、职业足球和社会足球发展,促进职业足球在我市落地生根。强化人才培养,完善场地设施,完善赛事体系,推动足球事业与足球产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把发展足球运动与推动全民健身相结合,培养市民对足球运动的兴趣爱好,满足市民对足球运动的需求,实现足球运动普及与提高,增强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让参与足球运动成为健康生活的重要方式。

——坚持因地制宜、开放融合。依托城市对外交往资源,立足鞍山、辐射全省、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广泛开展人才培养、赛事组织、市场开发、运动康复等多方面的足球交流合作,加快足球水平提高。

(三)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2017年-2020年):理顺足球管理体制,制定我市足球改革中长期发展规划;校园足球全面普及,青少年注册训练人数和水平显著提升,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形成规模;提升足球竞技水平,我市男、女足跻身省运会前三名;建立全市群众足球组织管理体系;群众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每万人拥有0.3-0.5块足球场;全市经常参加足球运动的人数超过10万人;新增一批足球俱乐部,开展市级足球联赛。

中期目标(2021年-2025年):创新足球管理模式,足球俱乐部建设迈出新步伐;足球协会实现全覆盖;群众足球管理体制科学完善;足球场地明显增加,每万人拥有1块足球场地;群众足球人口基础坚实,各级社会足球队伍达到150支的规模,全市足球协会会员数达到1000个以上;积极申办国家、省级足球赛事,争办国际级赛事,形成多元化的赛事体系。

远期目标(2026年-2035年):建立新型足球管理体制,足球实现全面发展,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全社会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打造业余足球和业余联赛品牌赛事;拥有较高水平的职业俱乐部,青少年职业俱乐部竞争力显著提升,进入省内强队行列;建立校园、青训、职工业余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向各级专业队、足球俱乐部输送运动员数量达到一定规模。足球事业和产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足球协会改革发展。

1.明确定位和职能。市足球协会是非营利性群众体育社团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是代表我市参加省和全国足球组织的唯一合法机构,承担着推进我市足球改革的重要角色,承担着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接受省、国家足球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足球协会和社会团体要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进行组建和运行。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观念,理顺足球协会与体育职能部门的关系,要避免对协会人事、财务、工作计划等微观事务的管理,把职能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管理、公共服务上来,给予协会自主权,使协会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2.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市足球协会要提升发展理念,按照独立自主、自治自立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和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制度建设,推动协会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市足球协会不设行政级别,其领导机构的组成应当体现广泛代表性和专业性,由体育行政部门代表、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县(市)区及行业足球协会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社会人士和专家代表等组成。加强协会相关产业规划和布局,增强协会生存发展活力,使协会能够自力更生,自谋发展,推动协会实体化建设;各级协会组织在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体育方针的有关政策基础上,承接和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3.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市足球协会内部治理结构、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规则,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加强自身建设,广纳贤才,吸收足球、体育管理、经济、法律、国际专业交流等领域优秀人才充实工作队伍,提高人员素质。市足球协会设立党支部,由市体育局党组领导。健全市足球协会党组织机构,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人才政策,加强协会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日常管理。按照法人运行机制和协会章程实行财务公开,强化第三方监督机制,接受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对足球协会资产的综合审计和监督。

4.健全基层社团组织。市足球协会要全面指导和培育发展各级各类足球社团组织,加强县级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及民间足球社团组织的整合和利用,构建面向大众、面向社会的足球公共网络组织体系。各地区要在市足球协会的指导下,积极筹建本区域足球协会组织,按照市足球协会的有关要求,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负责管理、组织建设、竞赛、宣传、培训和开展各级各类活动,并以团体会员的名义加入省、市足球协会,接受省、市足球协会的指导和管理。

(二)普及发展社会足球。

1.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推动足球发展。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增加投入,发挥支持足球事业、足球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拓宽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队组建足球队伍,发挥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优势,推动社会足球全面发展。支持民间社团组织开展足球活动,支持成立社区足球队和社区足球组织,支持足球专业人员从事足球教练指导,不断提高足球运动的群众参与度。

2.积极参赛办赛扩大社会影响。积极承办和组队参加省以上社会足球赛事,加强与各地区之间的足球交流与合作,鼓励组建各种类型的足球队和足球群体,建立11人制、7人制、5人制和沙滩、笼式足球等系列赛制,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注重从经费、场地、时间、竞赛组织、教练指导等方面支持社会足球发展,促进我市社会足球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

3.加大足球社会人才的培养。积极参加省和国家组织的足球项目培训工作,规范社会相关专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及注册工作;加大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加大对社会足球教练员、裁判员、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适应现代足球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退役的足球运动员在全民健身中的引导作用,着力挖掘我市足球运动的技术潜力,把足球运动打造成全民健身重要手段之一。

(三)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

1.完善校园足球功能。将足球运动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其强健体魄、塑造人格的作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参与足球运动成为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坚强意志的有效途径;发挥其在人才输送方面的作用,夯实后备人才基础,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不断提升我市足球发展水平。提高青少年从事足球运动的安全保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足球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学生运动意外伤害保险,不断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决青少年从事足球运动的后顾之忧。

2.加大校园足球普及力度。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将校园足球开展情况纳入学校的考核指标体系。改革中小学体育课教学,把足球列入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内容,足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足球特色学校保证每周一节足球课,每周三次以上大课间足球活动。

3.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进一步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校园足球联赛和市、县、校三个层面的竞赛体系。组织小学低年级学生参加趣味性足球活动,从小学3年级开始,组织班级、年级联赛以及校际邀请赛、对抗赛等竞赛交流活动。高校组织开展院系学生足球联赛和校际足球交流等活动。注重校园足球赛事与职业联赛、区域赛事、青少年等级赛事的有机衔接,校校参与、层层选拔,进而参加全国联赛,使校园足球既成为青少年强健身心的手段,又成为培育高水平足球人才的“蓄水池”。

4.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要拓宽学校足球教师配备渠道,选派业务能力过硬、思想作风正派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以及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足球的爱好者、高水平的足球推进者、社会志愿人士担任兼职足球教师。着力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体育教师接受专业培训、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等办法,优化配置足球人才资源。

5.畅通优秀足球苗子的成长通道。注重发现、选拔和重点培养学生足球运动苗子,组建多个高水平足球代表队,开展多种形式的集训、比赛和交流活动。体育、教育部门联合创建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为提高学生足球运动水平提供综合服务。建立教育、体育和社会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拓宽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进入省和国家足球后备人才梯队、有关足球职业俱乐部和选派到国外著名足球职业俱乐部的通道。

(四)扶持发展职业足球俱乐部。

1.促进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谋划和组建职业足球俱乐部,培育和发展具有一定足球素养和足球氛围的球迷队伍和球迷协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资源,吸纳政府、企业及个人等多方投资,积极推动我市职业足球俱乐部发展。

2.加强俱乐部自身建设。俱乐部要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自律管理,遵守行业规则,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要培养和引进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不断提升竞技水平。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立足长远,系统规划,努力打造品牌足球俱乐部。

(五)强化青少年足球队建设。

1.精心打造青少年足球运动队。要以青少年足球队伍建设为根本,结合校园足球运动,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充分发挥竞赛的杠杆作用,以赛促练,提高兴趣,扩大基数,调整完善市运会周期性足球竞赛,丰富市、县两级青少年业余足球竞赛。形成梯队衔接合理、基础夯实、后续有力的市青少年足球良性循环发展的架构模式。

2.完善队员选才机制。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形成合力,借助校园足球发展的契机,保证各学校参加足球专项训练的人数不低于全校总人数的2%,畅通优秀足球苗子从校园足球到专业足球的成长通道,增加我市青少年足球队后备人才规模。对于有足球特长的学生,在升学时要优先安排到重点学校学习,保障足球运动员的全面发展。

3.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制定有利于青少年足球运动开展的升学、就业、奖励等相关政策,加强财政对青少年足球经费投入,提高场地建设、器材配备、后勤保障、组队参赛等方面服务水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青少年足球队的训练工作,保证运动员的训练时间,并做好必要的文化课教学工作。

4.加强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保证教练员、裁判员业务学习时间与质量,不断更新知识,积累经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领军型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充分发挥足球专业人才的作用,优先考虑搭建我市输送到优秀运动队的足球运动员转岗就业平台,采取直接招聘的方式充实我市的足球教练员队伍,实现选拔、培养、输送、就业等环节衔接顺畅。足球训练理论、技战术、裁判理论、医疗康复、团队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理念要对教练员、裁判员、运动队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性教学,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综合水平。

(六)丰富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1.加强竞赛体系设计。广泛开展各类足球竞赛活动,完善竞赛规则,增加竞赛种类,扩大竞赛规模,强化竞赛管理,建立校园足球、社会足球、业余足球、职业足球“立体式”竞赛体系,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明确、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足球竞赛格局。推进各级各类赛事有机衔接,实现竞赛结构科学化发展。整合全市社会足球资源,开展“我爱足球”、“鞍山足球超级联赛”、“鞍山足球协会杯赛”,将其打造成为具有影响力的足球品牌赛事。

2.完善赛事管理体制机制。发挥政府在宏观管理、政策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调控作用,引导各级足球协会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赛事机构,加强赛事管理,严格规范赛事活动程序,提升足球赛事竞赛管理水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足球赛事监管机制,健全竞赛资格审查、纪律处罚、仲裁和监督等各项制度,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

3.维护公平公正竞赛秩序。各级足球协会及赛事组织机构要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主动加强沟通协作,维护良好的竞赛活动秩序。加强竞赛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依法打击球场暴力和闹事行为,引导球迷文明观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足球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七)稳步发展专业足球。

1.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专业足球。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专业足球,筹建足球学校,建立足球基地,组建专业足球运动队伍,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和全国职业联赛,整合资源为竞技体育服务。

2.完善队员选拔机制。完善青少年足球人才发现与选拔机制,对拔尖青少年球员建立数据库并长期跟踪,动态调整备选队员名单。将部分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的培养任务交由社会力量负责,共同承担起培养全市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及足球专业人才的重任。

3.加强专业足球人才培养。加大对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指导员、科研医务人员、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力度,大力支持专业足球队培养和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员、运动员,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持续提升竞技水平,打造品牌职业足球队。

(八)加强足球场地的开发和管理。

1.搭建足球发展的平台基础。要加强足球场地建设力度,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绿化过程中,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河边、山地等空间,改造和建设一批简易实用的足球场地,补齐足球场地设施短板,积极营造足球的良好氛围。

2.提高足球场地运营效益。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促进公共足球场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推动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足球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课余、工余时间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单位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推动形成足球改革发展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把足球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整合资源,协调配合,大胆探索,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共同推动鞍山足球改革发展。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支持所在地区的足球协会工作,推动足球协会建设和足球运动发展。

(二)创新足球发展投入模式。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足球的投入,将足球场地建设纳入项目建设规划,将场地建设、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等所需费用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发挥支持足球事业、足球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拓宽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

(三)加强足球产业开发。扶持发展足球相关企业、中介组织及各类新兴业态,参与足球人才培养交流、足球产品设计研发、足球运动服务咨询、足球赛事商业运作等领域。规范足球项目各类培训市场,促进培训组织健康发展。加大足球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力度,通过打造赛事品牌、举办国内外高水平赛事、扩大球迷队伍、开发足球衍生产品、培育足球服务市场等,拉动旅游、餐饮、服装、彩票等相关行业发展,完善足球资源开发链条,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兴办足球产业的格局,推动我市足球产业蓬勃发展。

(四)积极培育足球文化。将足球文化建设贯穿于足球改革发展全过程,按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不断探索、实践、总结、培育具有地域特点的城市足球文化,提炼足球精神,使足球的社会价值和功能得到充分释放。加强足球领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运动队伍精神作风和意志品质的锤炼,培养爱国奉献、坚韧不拔、团结拼搏的作风,努力形成有益于足球发展振兴、社会和谐进步的精神力量。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各类赛事活动及各种宣传平台,传播足球知识,弘扬足球文化,凝聚足球发展的正能量,营造有利于足球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客观认识足球现状,理性看待输赢,增强广大群众对足球发展的信心,激发广大群众支持足球发展的热情,推动足球改革健康发展。

 

 

附件:鞍山市足球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鞍山市足球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负责部门

1

制定鞍山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2

调整改革鞍山市足球协会

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3

普及社会足球发展

市体育局、总工会、团市委

4

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5

扶持发展职业足球俱乐部

市体育局、市工商局

6

强化青少年足球队建设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7

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8

加强足球场地开发和管理

市体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税局

9

市足球专业队建设

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10

创新足球发展投入模式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1

加强足球产业开发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12

积极培育足球文化,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团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