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伟 男,汉族,1944年3月生,辽宁省新民县人。中共党员。毕业于东北工学院(今东北大学)。
1968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鞍钢第三炼钢厂任铸锭车间检验员、团支部书记。1973年4月任鞍钢第三炼钢厂宣传科干事、副科长。1976年4月后,历任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综合处干事、副处长。1982年1月任中共鞍山市高压容器厂委员会副书记。1983年9月后,历任中共鞍山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0年7月任中共鞍山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993年1月兼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4年2月任中共鞍山市委副书记,鞍山市市长。1995年5月任中共鞍山市委书记。1997年11月,调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秘书长。2003年1月当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1年1月因病在鞍山逝世,终年68岁。
----选自《鞍山名人谱》(2014年6月鞍山市档案局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