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城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信息来源: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12-08浏览次数:

——2016年12月27在海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韩光群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海城人心中的海城目标,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四个着力要求,积极应对新常态下的各种挑战,统筹做好抓收入、推改革、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等系列工作。在收入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保证了各项刚性支出和事业发展需要,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区财政收入预计实现464,700万元,比上年下降8.2%,其中:两税收入预计实现262,000万元,比上年下降12.7%;政府部门组织收入预计实现202,700万元,比上年下降1.6%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实现220,000万元,比上年下降15.4%,其中:税务部门收入预计实现177,070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实现42,930万元,非税收入占比为22.5%。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16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7.9 %。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实现135,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全市地方财政支出预计实现580,10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实现414,34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实现165,760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实现235,53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实现78,93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156,600万元。

市本级地方财政支出预计实现443,58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实现333,21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实现110,376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重点项目支出预计完成情况是:农林水事务支出预计实现27,3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3%;科技支出预计实现1,2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教育支出预计实现81,3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医疗卫生支出预计实现57,0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实现66,0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基金预算支出中主要项目支出预计完成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84,36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公用事业附加安排支出26,01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海州、兴海、响堂等镇区动迁补偿、征地费用、回迁楼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等支出。

(三)2016年财政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压力,财税部门与企业并肩携手、共渡难关。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企业稳增长的扶持力度;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着力加大依法征收力度;切实加大对上市企业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培育了未来收入的新财源。加强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费项目的清缴,积极应对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等政策性变化不利因素影响,确保了财税收入应收尽收。同时,按照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做实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实现22亿元,非税占比为22.5%,收入质量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刚性支出需要。在资金异常紧张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强化年初预算执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坚持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理财原则,重点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民生方面的投入。围绕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的建设目标,全年农业发展投入资金4.1亿元。重点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农业小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青山工程和清淤治涝工程建设;落实农作物粮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补贴、玉米生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公益林管护补助等国家惠农政策,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投入资金1.13亿元,对200所中小学的校舍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新建了孤山实验中学、孤山瓦子沟小学和西柳石井小学;对析木中学等8所学校的操场进行了硬化改造,改善了教学环境,保障了校舍安全。投入资金10.9亿元,解决了医疗、养老、就业、困难群体救助等民生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效提高城乡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投入资金5.2亿元,对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等城乡基础设施和环境设施进行建设改造,优化了居民生活环境和发展投资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

三是强化预算管理,有序推进财税改革。按照国家、省市推进财税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我市在预算编制、预算决算公开、绩效评价、资金动态监管及盘活存量资金等诸多财税改革措施上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求各项收支项目均纳入部门预算范围,严格执行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预算一个盘子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2016年在政府网站集中对社会公开了政府预决算和本级各部门预决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16年我市出台了《海城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对上年度部分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以后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方向和结构,从而达到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加强预算资金动态监控,将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286家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全面实行动态监控管理,通过网络管理系统手段全程监管财政资金支付活动。同时,实现了与人大端口联网对接,方便了市人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和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按规定缴回财政,共缴回资金17,688万元,有效弥补了财力不足等问题。

四是规范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监管,与上级财监和审计部门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检查、乡镇资金规范化检查和非税收入专项治理等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规模控制、预警机制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置换债券,完成债务置换15.6亿元,每年节约政府融资成本8,600万元,有效缓解地方偿债压力。规范执行政府采购,全年采购资金22,337万元,完成采购交易101批次,节约资金1,340万元,节余率达到6%。加大投资评审工作力度,全年报审项目金额64,759万元,审减金额7,131万元,审减率为11%。完善财务支出管理,市核算中心全年审核资金20.1万笔,拒付和更正不合规票据546笔,拒付金额505万元。通过加强各项财政监管措施,有效规范了财经秩序,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既是我市入列钢都振兴、建设海城人心中的海城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加速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经济稳中求进的关键一年。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面对新的历史任务,2017年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积极探索财税体制改革,健全财政体系建设;加强依法征收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财政资金监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大力培植财源税源,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为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全市地区财政收入预算安排492,300万元,比上年增长5.9%。其中:国税收入安排15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5.7%(扣除营改增政策调整因素,实际增长10.1%);地税收入安排138,000万元,比上年下降8%(扣除营改增政策调整因素,实际增长11.3%);政府部门组织收入安排202,300万元,比上年下降0.2%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393,200万元,比上年增长3.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33,200万元,比上年增长6%;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0,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136,000万元,比上年增长0.7%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市本级地区财政收入拟安排248,734万元。其中:国税

部门组织收入18,000万元;地税部门组织收入27,190万元;政府部门组织收入203,544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来源257,606万元,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78,959万元,上级补助和调入财力136,771万元,债务置换调入58,000万元,镇区上解收入56,454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72,578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57,60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017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57,606万元。主要项目支出安排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7,7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89万元;公用经费2,740万元;专项经费6,460万元。

2、国防支出安排2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万元;公用经费18万元;专项经费169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25,4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04万元;公用经费2,781万元;专项经费10,480万元。

4、教育支出安排71,5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948万元;公用经费5,637万元;专项经费9,982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万元;公用经费34万元;专项经费276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4,9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13万元;公用经费717万元;专项经费1,280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62,4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37万元;公用经费510万元;专项经费41,039万元。

8、医疗卫生支出安排23,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89万元;公用经费259万元;专项经费21,205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安排2,3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1万元;公用经费146万元;专项经费1,586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8,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02万元;公用经费764万元;专项经费1,468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13,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77万元;公用经费807万元;专项经费6,969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9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0万元;公用经费212万元;专项经费591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安排2,0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万元;公用经费76万元;专项经费1,298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安排1,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4万元;公用经费78万元;专项经费706万元。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安排1,4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6万元;公用经费112万元;专项经费254万元。

16、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安排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万元;公用经费30万元;专项经费338万元。

17、预备费安排6,000万元。

18、其他支出安排13,412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11,310万元。

——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156,000万元,当年基金支出预计156,000万元,

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6,000万元,主要是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污水处理费、公用事业附加支出、城镇基础设施配套支出以及土地出让金安排支出等。主要用于开发园区、响堂、海州、兴海等镇区动迁补偿、电力通讯拆迁、征地费用、回迁楼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等支出。

(三)2017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面对财力不足与三保支出不断加大的严峻挑战,为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各项预算收支任务,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依法征收,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认真分析

研判国内外经济形势,准确把握国家财税政策动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降低营改增小微企业减免税以及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对我市财税收入的影响。大力培植财源、税源,千方百计扶持现有税源企业,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各项企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加强税费征管,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加强监督稽查力度,防止税费跑、冒、滴、漏。做到依法治税,确保应收尽收,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二是科学安排支出,促进各项事业稳步发展。继续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筹集资金保发展的理财思想,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大力压缩一般公共行政支出,三公经费实行增长,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科学调控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力统筹,保障支出重点。严格落实养老、医疗、就业以及工资津贴等民生领域政策改革,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继续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进程,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努力推进社会各项事业持续繁荣发展。

三是深化财税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

 营改增等国家、省市各项财税改革措施,在巩固财政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市发展的财政管理模式。一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落实《预算法》,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市、镇两级预算管理体系。制定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完善公用支出定额标准。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要深化民生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社会公益服务。三要全面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改革面覆盖到全市所有镇区,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乡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努力打造高效、规范、公开、透明的乡镇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新模式。四要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改革。完善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制度,扩大镇区绩效管理范围,提高我市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覆盖面,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五要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加强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重点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工作,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存量,整合资金,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发展领域。

四是加强财政监管,保证资金安全运行。一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对重点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拨付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堵塞漏洞,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二是强化专项资金全程监管。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将监督管理贯穿于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现以监督促管理、以监督促服务。三是强化镇区财政监督。对全市各镇区进行财政监督大检查,确保检查范围和内容全覆盖,重点检查涉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和基金监管。突出以票管收、以票控收,提升非税收缴业务水平,规范非税收入执收执罚行为。五是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完善债务动态监管分析机制,严格规范融资平台举债行为,将债务规模压缩在可控范围内,严防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努力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海城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信息来源: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08

——2016年12月27在海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韩光群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海城人心中的海城目标,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四个着力要求,积极应对新常态下的各种挑战,统筹做好抓收入、推改革、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等系列工作。在收入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保证了各项刚性支出和事业发展需要,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区财政收入预计实现464,700万元,比上年下降8.2%,其中:两税收入预计实现262,000万元,比上年下降12.7%;政府部门组织收入预计实现202,700万元,比上年下降1.6%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实现220,000万元,比上年下降15.4%,其中:税务部门收入预计实现177,070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实现42,930万元,非税收入占比为22.5%。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16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7.9 %。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实现135,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全市地方财政支出预计实现580,10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实现414,34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实现165,760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实现235,53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实现78,93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156,600万元。

市本级地方财政支出预计实现443,58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实现333,21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实现110,376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重点项目支出预计完成情况是:农林水事务支出预计实现27,3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3%;科技支出预计实现1,2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教育支出预计实现81,3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医疗卫生支出预计实现57,0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实现66,0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基金预算支出中主要项目支出预计完成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84,36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公用事业附加安排支出26,01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海州、兴海、响堂等镇区动迁补偿、征地费用、回迁楼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等支出。

(三)2016年财政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压力,财税部门与企业并肩携手、共渡难关。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企业稳增长的扶持力度;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着力加大依法征收力度;切实加大对上市企业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培育了未来收入的新财源。加强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费项目的清缴,积极应对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等政策性变化不利因素影响,确保了财税收入应收尽收。同时,按照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做实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实现22亿元,非税占比为22.5%,收入质量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刚性支出需要。在资金异常紧张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强化年初预算执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坚持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理财原则,重点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民生方面的投入。围绕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的建设目标,全年农业发展投入资金4.1亿元。重点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农业小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青山工程和清淤治涝工程建设;落实农作物粮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补贴、玉米生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公益林管护补助等国家惠农政策,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投入资金1.13亿元,对200所中小学的校舍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新建了孤山实验中学、孤山瓦子沟小学和西柳石井小学;对析木中学等8所学校的操场进行了硬化改造,改善了教学环境,保障了校舍安全。投入资金10.9亿元,解决了医疗、养老、就业、困难群体救助等民生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效提高城乡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投入资金5.2亿元,对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等城乡基础设施和环境设施进行建设改造,优化了居民生活环境和发展投资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

三是强化预算管理,有序推进财税改革。按照国家、省市推进财税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我市在预算编制、预算决算公开、绩效评价、资金动态监管及盘活存量资金等诸多财税改革措施上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求各项收支项目均纳入部门预算范围,严格执行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预算一个盘子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2016年在政府网站集中对社会公开了政府预决算和本级各部门预决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16年我市出台了《海城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对上年度部分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以后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方向和结构,从而达到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加强预算资金动态监控,将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286家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全面实行动态监控管理,通过网络管理系统手段全程监管财政资金支付活动。同时,实现了与人大端口联网对接,方便了市人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和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按规定缴回财政,共缴回资金17,688万元,有效弥补了财力不足等问题。

四是规范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监管,与上级财监和审计部门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检查、乡镇资金规范化检查和非税收入专项治理等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规模控制、预警机制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置换债券,完成债务置换15.6亿元,每年节约政府融资成本8,600万元,有效缓解地方偿债压力。规范执行政府采购,全年采购资金22,337万元,完成采购交易101批次,节约资金1,340万元,节余率达到6%。加大投资评审工作力度,全年报审项目金额64,759万元,审减金额7,131万元,审减率为11%。完善财务支出管理,市核算中心全年审核资金20.1万笔,拒付和更正不合规票据546笔,拒付金额505万元。通过加强各项财政监管措施,有效规范了财经秩序,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既是我市入列钢都振兴、建设海城人心中的海城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加速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经济稳中求进的关键一年。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面对新的历史任务,2017年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积极探索财税体制改革,健全财政体系建设;加强依法征收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财政资金监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大力培植财源税源,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为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全市地区财政收入预算安排492,300万元,比上年增长5.9%。其中:国税收入安排15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5.7%(扣除营改增政策调整因素,实际增长10.1%);地税收入安排138,000万元,比上年下降8%(扣除营改增政策调整因素,实际增长11.3%);政府部门组织收入安排202,300万元,比上年下降0.2%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393,200万元,比上年增长3.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33,200万元,比上年增长6%;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0,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136,000万元,比上年增长0.7%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市本级地区财政收入拟安排248,734万元。其中:国税

部门组织收入18,000万元;地税部门组织收入27,190万元;政府部门组织收入203,544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来源257,606万元,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78,959万元,上级补助和调入财力136,771万元,债务置换调入58,000万元,镇区上解收入56,454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72,578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57,60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017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57,606万元。主要项目支出安排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7,7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89万元;公用经费2,740万元;专项经费6,460万元。

2、国防支出安排2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万元;公用经费18万元;专项经费169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25,4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04万元;公用经费2,781万元;专项经费10,480万元。

4、教育支出安排71,5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948万元;公用经费5,637万元;专项经费9,982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万元;公用经费34万元;专项经费276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4,9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13万元;公用经费717万元;专项经费1,280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62,4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37万元;公用经费510万元;专项经费41,039万元。

8、医疗卫生支出安排23,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89万元;公用经费259万元;专项经费21,205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安排2,3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1万元;公用经费146万元;专项经费1,586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8,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02万元;公用经费764万元;专项经费1,468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13,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77万元;公用经费807万元;专项经费6,969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9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0万元;公用经费212万元;专项经费591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安排2,0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万元;公用经费76万元;专项经费1,298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安排1,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4万元;公用经费78万元;专项经费706万元。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安排1,4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6万元;公用经费112万元;专项经费254万元。

16、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安排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万元;公用经费30万元;专项经费338万元。

17、预备费安排6,000万元。

18、其他支出安排13,412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11,310万元。

——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156,000万元,当年基金支出预计156,000万元,

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6,000万元,主要是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污水处理费、公用事业附加支出、城镇基础设施配套支出以及土地出让金安排支出等。主要用于开发园区、响堂、海州、兴海等镇区动迁补偿、电力通讯拆迁、征地费用、回迁楼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等支出。

(三)2017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面对财力不足与三保支出不断加大的严峻挑战,为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各项预算收支任务,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依法征收,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认真分析

研判国内外经济形势,准确把握国家财税政策动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降低营改增小微企业减免税以及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对我市财税收入的影响。大力培植财源、税源,千方百计扶持现有税源企业,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各项企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加强税费征管,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加强监督稽查力度,防止税费跑、冒、滴、漏。做到依法治税,确保应收尽收,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二是科学安排支出,促进各项事业稳步发展。继续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筹集资金保发展的理财思想,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大力压缩一般公共行政支出,三公经费实行增长,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科学调控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力统筹,保障支出重点。严格落实养老、医疗、就业以及工资津贴等民生领域政策改革,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继续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进程,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努力推进社会各项事业持续繁荣发展。

三是深化财税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

 营改增等国家、省市各项财税改革措施,在巩固财政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市发展的财政管理模式。一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落实《预算法》,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市、镇两级预算管理体系。制定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完善公用支出定额标准。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要深化民生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社会公益服务。三要全面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改革面覆盖到全市所有镇区,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乡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努力打造高效、规范、公开、透明的乡镇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新模式。四要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改革。完善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制度,扩大镇区绩效管理范围,提高我市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覆盖面,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五要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加强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重点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工作,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存量,整合资金,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发展领域。

四是加强财政监管,保证资金安全运行。一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对重点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拨付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堵塞漏洞,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二是强化专项资金全程监管。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将监督管理贯穿于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现以监督促管理、以监督促服务。三是强化镇区财政监督。对全市各镇区进行财政监督大检查,确保检查范围和内容全覆盖,重点检查涉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和基金监管。突出以票管收、以票控收,提升非税收缴业务水平,规范非税收入执收执罚行为。五是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完善债务动态监管分析机制,严格规范融资平台举债行为,将债务规模压缩在可控范围内,严防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努力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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