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建立鞍山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研究部署和指导监督各部门反洗钱工作;制定全市反洗钱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交流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研究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工作机制及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联动机制,并组织实施;加强宣传防范工作;研究解决反洗钱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刘 杰 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 勇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张 弢 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鞍山市中心支局局长
成 员:赵 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赵佐东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毛志英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程 东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晓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边喜海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 滨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刘延宏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杜 明 市商务局副局级调研员
杨松青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 诚 市金融办主任
寇灵君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 涛 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王殿军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石 峰 市国家安全局三支队支队长
张 斌 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世华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立君 鞍山海关关长
刘 纪 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代 明 鞍山银监分局纪委书记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刘纪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