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发〔2017〕49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2017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
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7年,全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授予台安县政府等15个单位“2017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姜兴利等15名同志“2017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视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体承办工作人员要向先进学习,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鞍山市2017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712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鞍山市2017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5个)

台安县政府

铁东区政府

铁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厅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公安局

市交通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工商局

市司法局

市编委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先进个人(15名)

姜兴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赵银雪(千山风景区管委会)

孙华涛(市政府办公厅)

  涛(市农委)

吴丽波(市旅游委)

  珣(市卫生计生委)

  菲(市国土资源局)

张志波(市商务局)

  岩(市财政局)

  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李美丽(市科技局)

崔晓峰(市体育局)

  宏(市职教城管委会)

  明(市经济合作局)

  雪(国网鞍山供电公司)

 

 

鞍政发〔2017〕49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7年,全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授予台安县政府等15个单位“2017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姜兴利等15名同志“2017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视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体承办工作人员要向先进学习,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鞍山市2017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712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鞍山市2017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5个)

台安县政府

铁东区政府

铁西区政府

市政府办公厅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公安局

市交通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工商局

市司法局

市编委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先进个人(15名)

姜兴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赵银雪(千山风景区管委会)

孙华涛(市政府办公厅)

  涛(市农委)

吴丽波(市旅游委)

  珣(市卫生计生委)

  菲(市国土资源局)

张志波(市商务局)

  岩(市财政局)

  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李美丽(市科技局)

崔晓峰(市体育局)

  宏(市职教城管委会)

  明(市经济合作局)

  雪(国网鞍山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