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8-02-14浏览次数:

——201817日在鞍山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鞍山市财政局局长刘依椿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鞍山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认真贯彻和推进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全链条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把握振兴钢都与财政职能之间的关系,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保障格局,深化财税改革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5.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7亿元,增长10.6%;非税收入完成33亿元,下降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6.8亿元,完成预算的95.8%,增长10.8%

市本级(含高新区、千山风景区、经济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3亿元,完成预算的95.7%,增长1.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3.7亿元,增长7.2%;非税收入完成24.6亿元,下降8%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5.4亿元,完成预算的95.3%,增长10.3%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0.7亿元,完成预算的85.4%,下降26.4%。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4.3亿元,下降30.8%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3.5亿元,完成预算的89.1%,下降20.8%。其中:土地出让支出完成26.4亿元,下降2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6亿元,完成预算的95.6%,下降37.2%。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完成9.2亿元,下降46.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7亿元,完成预算的87.4%,下降37.5%。其中:土地出让支出完成7.8亿元,下降48%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3.4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77.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64.2亿元、其他收入1.5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8.5亿元。收支缺口主要体现在市本级企业养老金支出方面。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7.1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0.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5.4亿元、其他收入1.2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4.1亿元。

4.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1,816万元,其中:PPP项目收入47,6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1,649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0,614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03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结余30,16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的预计数据,在财政决算编成后,还会有所变化。

(二)2017年主要财政工作

1、经济发展提质,推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紧紧围绕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今年以来,受供给侧改革政策红利影响,钢铁市场回暖,钢材价格,铁、菱镁等矿石价格同比大幅攀升,拉动了我市税收收入,尤其是第二产业税收收入同比快速增长。全市全年地方税收收入完成107亿元,增长10.6%,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5.3%5.3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比为76.4%,是近十年来的第二高占比(仅次于2015年的79.6%),反映了我市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

2、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积极向上争取企业养老风险基金借款20亿元,用于补充企业职工养老金发放,提高国库资金周转效率,及时弥补当期发放缺口,确保全市40万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筹集就业资金3.4亿元,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8%。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5亿元,确保3.6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8,700万元,确保3.2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全面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安排4,00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安排1,914万元用于全市农村薄弱学校改造。

3、落实全链条部署,构建改革创新格局。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全面振兴钢都全链条部署为抓手,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到贯彻到位、执行坚决。投入资金3亿元,设立2支股权投资母基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基金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促进金融+政策加速实施;投入资金1,400万元,设立首台套、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关键设备补贴等财政专项资金,利用国家、省、市的各种科技创新、工业发展、重大技术装备、信息化等专项资金支持我市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分别投入3,000万元大通道建设专项资金和2,000万元科技小巨人种子引导基金,不断提高创新能力,营造创新氛围,促进创新发展。

4、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建设和谐宜居之城。推进绿色城市建设,投入城市绿化养护资金2,262万元。改善市民生活空间,投入城市公园园林维护资金530万元。完善森林绿色生态补贴体系,提高森林覆盖率,投入资金440万元。大力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安排供热集团锅炉环保治理等蓝天工程项目资金1,010万元,安排南沙河、运粮河等碧水工程项目726万元。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安排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及运行费1.8亿元。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安排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500万元。

5、加强精细化管理,破解城市发展难题。加快推进鞍山机场建设发展,投入1.1亿元用于5条航线建设和运营保障。改善交通出行,投入580万元用于城区道路标志设施和护栏维护。保障城市基础性公用事业运转,安排公交、煤气、自来水补贴资金9,956万元,安排供水、供气设施改造资金2,200万元。提高城市消防保障能力,投入公共消防保障资金1,900万元。安排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建设资金4,000万元,确保5家公益性医院及时迁入。注重提升群众文化生活质量,投入“三馆一中心”建设资金6,885万元。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价以奖代补资金1,000万元。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投入6,779万元用于公租房建设。

6、聚焦“精准扶贫”,增加“三农”财政投入。加大脱贫攻坚扶持力度,安排市级脱贫发展资金4,994万元。其中,投入2,080万元用于光伏扶贫和帮带扶贫,投入236万元用于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投入150万元用于解决贫困村饮水工程改造,投入900万元用于贫困村道路建设,投入149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在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三农”发展的保障性投入,安排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资金1,649万元,安排村通油路资金800万元,安排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资金509万元,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1,199万元。

7、拓宽政府融资渠道,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出台《鞍山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维护全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向上争取地方政府性债务置换债券195亿元,全市节约债务利息成本5亿元。通过组建企业集团划转债券类政府债务150亿元,减轻政府偿债压力。创新财政资金配置方式,大力推广PPP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投资,通过兴业环城大道存量PPP项目,盘活政府存量资产,获得国家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3,600万元。

8、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全面推进市与县(区)两级预、决算公开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阳光财政。加强财政绩效管理,确保市级200万元以上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出台《鞍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起草制定《鞍山市关于改进和完善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积极盘活预算存量资金,收回各类结余结转资金10.9亿元,用于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工程。深入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通过下划契税收入等措施多方筹集资金,保障春、秋两季房交会顺利开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注重优化营商环境。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困难中前行,在挑战中淬炼,各项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冷静审视当前实际,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基础还不稳固,各地区财力水平与事业发展不平衡;二是重点保障领域支出呈刚性增长,收支平衡难度逐年加大;三是养老金收支缺口和偿债压力巨大,财政风险增加。四是财政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财政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牢记于心,持之以恒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财政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市委全链条工作部署,抓住机遇、迎难而上、砥砺奋进,坚决履行好财政服务全市发展的重要使命,科学合理编制2018年预算,更好地统筹资金保障全市重点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

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领会新时代财政工作新要求和新思路,全力服务鞍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刻领会和把握财政是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个新的历史定位,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统筹财力解决事关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从不同侧面、多个维度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制度的刚性作用,围绕健全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体制,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统一完整、积极有效、配合协调的财政政策体系,覆盖城乡、注重公平、均等共享的民生保障机制,绩效优先、科学精细、结果导向的财政管理机制。

2018年预算编制的原则: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先生活后生产,优先保障工资、运转和重点民生支出。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及办公场所改造、修缮等支出。完整细化的原则。细化预算编制,全部财政收支纳入预算。严控代编预算,提高预算安排到位率。中央和省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部编入年初预算。市本级财政能够提前下达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的转移支付也要提前告知,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财政要将提前下达资金完整编入本部门和本地区预算。硬化约束的原则。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格预算追加和调整,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对标历次审计检查结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讲求绩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预算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将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零基预算的原则。改进预算分配方式,取消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基数,清理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部门支出项目,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统筹使用的原则。推进科技、教育、农业、环保、医疗卫生等重点专项资金的优化整合和统筹使用。强化跨部门和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使用,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确保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承诺兑现,确保市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债务风险防范。

1.全市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9.8亿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18.2亿元,增长10.4%;非税收入安排31.6亿元,下降4.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8亿元(含上级财政部门提前告知等补助项目),增长12.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动用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1.9亿元,增长4.2%。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安排27亿元,增长11%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4.6亿元,下降28.2%。其中:土地出让支出安排18.9亿元,下降33.2%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减去当年基金支出,结余11.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2.7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80.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70.9亿元、其他收入1.6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0.5亿元。收支缺口主要体现在市本级企业养老金支出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77,020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4,020万元,收支结余15.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2.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2.6亿元,增长5.5%。其中:税收收入安排60.7亿元,增长13%;非税收入安排21.9亿元,下降1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7.9亿元,增长14.1%。其中:基本支出安排43.4亿元,下降8.4%;专项支出安排104.5亿元,增长32.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亿元,增长3.9%

公共安全支出6.6亿元,下降8.9%

教育支出10.7亿元,增长4.7%

科学技术支出0.7亿元,下降37.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亿元,增长1%

城乡社区支出7.3亿元,下降8.9%

农林水支出2.5亿元,增长6.6%

债务支出5.2亿元,增长1.9%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动用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4元,下降2%。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安排9.8亿元,增长6.6%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4亿元,下降3.8%。其中:土地出让支出安排9.8亿元,下降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减去政府性基金支出,收支平衡。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2.4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1.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9.2亿元、其他收入1.3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62.1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59.4亿元,在预算安排11亿元补助的基础上,尚有48.4亿元缺口,准备通过向上争取风险金借款以及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方式解决。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74,020万元,其中:PPP项目收入15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4,02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886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10,25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87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结余1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二)2018年纯本级重点支出事项

2018,我们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统筹“三本预算”资金,坚持有保有压、有进有退,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将统筹的资金聚焦全链条工作部署、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防范化解风险等重点领域,安排资金99.1亿元,2017年预算78.6亿元增加20.5亿元,增长26.1%,推动重点任务落地生效。

1、全链条工作部署安排1亿元。主要是:人才引领1,000万元、科技创新2,000万元、科技小巨人2,000万元、创谷500万元、高层次人才补助资金1,000万元、质量提升专项奖励1,367万元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等支出安排41.6亿元。主要是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38.6亿元,民政抚恤和社会福利支出1.7亿元;

3、教育和科技支出安排3.3亿元。主要是教育费附加支出2.1亿元、普通教育支出1.2亿元;

4、农业支出安排1.7亿元。主要是扶贫支出6,623万元、农业支出3,599万元、林业支出678万元、水利支出1,027万元和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616万元;

5、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支出安排5.3亿元。主要是污染防治支出2.2亿元和城维费支出3亿元;

6、政府债务及PPP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6.5亿元,同比增加7.8亿元,增长89.9%。主要是:债务支出5亿元,PPP项目支出7.7亿元(自由东街隧道、高速公路北出口及19条道路等项目),职教城购买服务支出3.8亿元。

(三)深化改革、依法理财,确保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

1、注重抓收入育税源,推动财政收入平稳健康增长。加强收入分析调度,深入了解支柱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及纳税情况,强化收入征管,深挖增收潜力,堵塞管理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均衡入库。积极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认真贯彻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振兴实体经济的要求,促进第二产业提质增效;加快现代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大力支持大众创业和企业创新,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2、注重抓统筹提效率,增强财政支出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做好多层次民生保障。明年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在今年基础上将持续加大,形势更为严峻,我们计划通过加强基金征收和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政策等一切尽可能方式,努力确保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做好就业、困难群众救助、低保等各类资金的筹集和下拨工作。严格把控财政支出,切实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支出原则,合理调度资金,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民生支出需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真实反映我市财政运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争取获得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提高我市财政保障能力。

3、注重转方式提活力,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2018年将通过19条市管道路PPP项目盘活存量资产,积极推进城市供水水质提标改造工程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签署转贷协议,及时申请拨付贷款资金。大力推进19条市管道路等PPP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管理,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培训指导,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规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降低门槛,放宽条件,落实好财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社会投资提供更多便利,提高财政保障效率。

4、注重强绩效促规范,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提高财政管理工作水平,加速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细化预算编制,全面贯彻零基预算和讲求绩效原则,提高预算安排到位率,扩大财政绩效评价范围和评估规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约束,切实维护预算严肃性,逐步建立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考评机制,推动市级部门提升预算管理整体水平。全面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结合单位、部门工作职能和实际运行情况,细化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取消业务费等定额外支出,提高财政保障水平。进一步丰富细化预算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收支透明度,规范理财行为,建设阳光财政。

5、注重明事权优结构,引导全市各地区均衡发展。进一步理顺财权事权关系。完善“市对下”财政体制,加快形成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全面核实市本级收入企业名单,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重新核定各城区上解比例和市对城区的返还比例,指导县(区)建立科学有效的县乡财政体制,实现市、县、乡镇三级财政科学有效联动。发挥市对县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县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统筹使用资金的积极性。

各位代表,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深知,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行动纲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乘势而上,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理财工作能力,奋力为开创全面振兴钢都新局面、加快建设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鞍山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2-14

——201817日在鞍山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鞍山市财政局局长刘依椿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鞍山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认真贯彻和推进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全链条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把握振兴钢都与财政职能之间的关系,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保障格局,深化财税改革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5.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7亿元,增长10.6%;非税收入完成33亿元,下降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6.8亿元,完成预算的95.8%,增长10.8%

市本级(含高新区、千山风景区、经济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3亿元,完成预算的95.7%,增长1.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3.7亿元,增长7.2%;非税收入完成24.6亿元,下降8%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5.4亿元,完成预算的95.3%,增长10.3%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0.7亿元,完成预算的85.4%,下降26.4%。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4.3亿元,下降30.8%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3.5亿元,完成预算的89.1%,下降20.8%。其中:土地出让支出完成26.4亿元,下降2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6亿元,完成预算的95.6%,下降37.2%。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完成9.2亿元,下降46.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7亿元,完成预算的87.4%,下降37.5%。其中:土地出让支出完成7.8亿元,下降48%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3.4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77.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64.2亿元、其他收入1.5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8.5亿元。收支缺口主要体现在市本级企业养老金支出方面。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7.1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0.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5.4亿元、其他收入1.2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4.1亿元。

4.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1,816万元,其中:PPP项目收入47,6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1,649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0,614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03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结余30,16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的预计数据,在财政决算编成后,还会有所变化。

(二)2017年主要财政工作

1、经济发展提质,推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紧紧围绕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今年以来,受供给侧改革政策红利影响,钢铁市场回暖,钢材价格,铁、菱镁等矿石价格同比大幅攀升,拉动了我市税收收入,尤其是第二产业税收收入同比快速增长。全市全年地方税收收入完成107亿元,增长10.6%,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5.3%5.3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比为76.4%,是近十年来的第二高占比(仅次于2015年的79.6%),反映了我市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

2、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积极向上争取企业养老风险基金借款20亿元,用于补充企业职工养老金发放,提高国库资金周转效率,及时弥补当期发放缺口,确保全市40万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筹集就业资金3.4亿元,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8%。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5亿元,确保3.6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8,700万元,确保3.2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全面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安排4,00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安排1,914万元用于全市农村薄弱学校改造。

3、落实全链条部署,构建改革创新格局。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全面振兴钢都全链条部署为抓手,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到贯彻到位、执行坚决。投入资金3亿元,设立2支股权投资母基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基金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促进金融+政策加速实施;投入资金1,400万元,设立首台套、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关键设备补贴等财政专项资金,利用国家、省、市的各种科技创新、工业发展、重大技术装备、信息化等专项资金支持我市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分别投入3,000万元大通道建设专项资金和2,000万元科技小巨人种子引导基金,不断提高创新能力,营造创新氛围,促进创新发展。

4、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建设和谐宜居之城。推进绿色城市建设,投入城市绿化养护资金2,262万元。改善市民生活空间,投入城市公园园林维护资金530万元。完善森林绿色生态补贴体系,提高森林覆盖率,投入资金440万元。大力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安排供热集团锅炉环保治理等蓝天工程项目资金1,010万元,安排南沙河、运粮河等碧水工程项目726万元。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安排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及运行费1.8亿元。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安排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500万元。

5、加强精细化管理,破解城市发展难题。加快推进鞍山机场建设发展,投入1.1亿元用于5条航线建设和运营保障。改善交通出行,投入580万元用于城区道路标志设施和护栏维护。保障城市基础性公用事业运转,安排公交、煤气、自来水补贴资金9,956万元,安排供水、供气设施改造资金2,200万元。提高城市消防保障能力,投入公共消防保障资金1,900万元。安排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建设资金4,000万元,确保5家公益性医院及时迁入。注重提升群众文化生活质量,投入“三馆一中心”建设资金6,885万元。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价以奖代补资金1,000万元。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投入6,779万元用于公租房建设。

6、聚焦“精准扶贫”,增加“三农”财政投入。加大脱贫攻坚扶持力度,安排市级脱贫发展资金4,994万元。其中,投入2,080万元用于光伏扶贫和帮带扶贫,投入236万元用于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投入150万元用于解决贫困村饮水工程改造,投入900万元用于贫困村道路建设,投入149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在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三农”发展的保障性投入,安排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资金1,649万元,安排村通油路资金800万元,安排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资金509万元,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1,199万元。

7、拓宽政府融资渠道,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出台《鞍山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维护全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向上争取地方政府性债务置换债券195亿元,全市节约债务利息成本5亿元。通过组建企业集团划转债券类政府债务150亿元,减轻政府偿债压力。创新财政资金配置方式,大力推广PPP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投资,通过兴业环城大道存量PPP项目,盘活政府存量资产,获得国家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3,600万元。

8、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全面推进市与县(区)两级预、决算公开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阳光财政。加强财政绩效管理,确保市级200万元以上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出台《鞍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起草制定《鞍山市关于改进和完善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积极盘活预算存量资金,收回各类结余结转资金10.9亿元,用于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工程。深入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通过下划契税收入等措施多方筹集资金,保障春、秋两季房交会顺利开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注重优化营商环境。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困难中前行,在挑战中淬炼,各项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冷静审视当前实际,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基础还不稳固,各地区财力水平与事业发展不平衡;二是重点保障领域支出呈刚性增长,收支平衡难度逐年加大;三是养老金收支缺口和偿债压力巨大,财政风险增加。四是财政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财政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牢记于心,持之以恒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财政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市委全链条工作部署,抓住机遇、迎难而上、砥砺奋进,坚决履行好财政服务全市发展的重要使命,科学合理编制2018年预算,更好地统筹资金保障全市重点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

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领会新时代财政工作新要求和新思路,全力服务鞍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刻领会和把握财政是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个新的历史定位,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统筹财力解决事关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从不同侧面、多个维度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制度的刚性作用,围绕健全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体制,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统一完整、积极有效、配合协调的财政政策体系,覆盖城乡、注重公平、均等共享的民生保障机制,绩效优先、科学精细、结果导向的财政管理机制。

2018年预算编制的原则: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先生活后生产,优先保障工资、运转和重点民生支出。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及办公场所改造、修缮等支出。完整细化的原则。细化预算编制,全部财政收支纳入预算。严控代编预算,提高预算安排到位率。中央和省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部编入年初预算。市本级财政能够提前下达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的转移支付也要提前告知,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财政要将提前下达资金完整编入本部门和本地区预算。硬化约束的原则。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格预算追加和调整,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对标历次审计检查结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讲求绩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预算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将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零基预算的原则。改进预算分配方式,取消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基数,清理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部门支出项目,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统筹使用的原则。推进科技、教育、农业、环保、医疗卫生等重点专项资金的优化整合和统筹使用。强化跨部门和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使用,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确保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承诺兑现,确保市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债务风险防范。

1.全市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9.8亿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18.2亿元,增长10.4%;非税收入安排31.6亿元,下降4.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8亿元(含上级财政部门提前告知等补助项目),增长12.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动用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1.9亿元,增长4.2%。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安排27亿元,增长11%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4.6亿元,下降28.2%。其中:土地出让支出安排18.9亿元,下降33.2%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减去当年基金支出,结余11.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2.7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80.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70.9亿元、其他收入1.6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0.5亿元。收支缺口主要体现在市本级企业养老金支出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77,020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4,020万元,收支结余15.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2.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2.6亿元,增长5.5%。其中:税收收入安排60.7亿元,增长13%;非税收入安排21.9亿元,下降1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7.9亿元,增长14.1%。其中:基本支出安排43.4亿元,下降8.4%;专项支出安排104.5亿元,增长32.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亿元,增长3.9%

公共安全支出6.6亿元,下降8.9%

教育支出10.7亿元,增长4.7%

科学技术支出0.7亿元,下降37.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亿元,增长1%

城乡社区支出7.3亿元,下降8.9%

农林水支出2.5亿元,增长6.6%

债务支出5.2亿元,增长1.9%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动用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4元,下降2%。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安排9.8亿元,增长6.6%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4亿元,下降3.8%。其中:土地出让支出安排9.8亿元,下降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减去政府性基金支出,收支平衡。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2.4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1.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9.2亿元、其他收入1.3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62.1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59.4亿元,在预算安排11亿元补助的基础上,尚有48.4亿元缺口,准备通过向上争取风险金借款以及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方式解决。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74,020万元,其中:PPP项目收入15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4,02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886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10,25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87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结余1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二)2018年纯本级重点支出事项

2018,我们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统筹“三本预算”资金,坚持有保有压、有进有退,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将统筹的资金聚焦全链条工作部署、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防范化解风险等重点领域,安排资金99.1亿元,2017年预算78.6亿元增加20.5亿元,增长26.1%,推动重点任务落地生效。

1、全链条工作部署安排1亿元。主要是:人才引领1,000万元、科技创新2,000万元、科技小巨人2,000万元、创谷500万元、高层次人才补助资金1,000万元、质量提升专项奖励1,367万元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等支出安排41.6亿元。主要是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38.6亿元,民政抚恤和社会福利支出1.7亿元;

3、教育和科技支出安排3.3亿元。主要是教育费附加支出2.1亿元、普通教育支出1.2亿元;

4、农业支出安排1.7亿元。主要是扶贫支出6,623万元、农业支出3,599万元、林业支出678万元、水利支出1,027万元和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616万元;

5、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支出安排5.3亿元。主要是污染防治支出2.2亿元和城维费支出3亿元;

6、政府债务及PPP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6.5亿元,同比增加7.8亿元,增长89.9%。主要是:债务支出5亿元,PPP项目支出7.7亿元(自由东街隧道、高速公路北出口及19条道路等项目),职教城购买服务支出3.8亿元。

(三)深化改革、依法理财,确保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

1、注重抓收入育税源,推动财政收入平稳健康增长。加强收入分析调度,深入了解支柱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及纳税情况,强化收入征管,深挖增收潜力,堵塞管理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均衡入库。积极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认真贯彻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振兴实体经济的要求,促进第二产业提质增效;加快现代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大力支持大众创业和企业创新,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2、注重抓统筹提效率,增强财政支出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做好多层次民生保障。明年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在今年基础上将持续加大,形势更为严峻,我们计划通过加强基金征收和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政策等一切尽可能方式,努力确保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做好就业、困难群众救助、低保等各类资金的筹集和下拨工作。严格把控财政支出,切实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支出原则,合理调度资金,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民生支出需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真实反映我市财政运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争取获得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提高我市财政保障能力。

3、注重转方式提活力,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2018年将通过19条市管道路PPP项目盘活存量资产,积极推进城市供水水质提标改造工程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签署转贷协议,及时申请拨付贷款资金。大力推进19条市管道路等PPP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管理,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培训指导,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规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降低门槛,放宽条件,落实好财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社会投资提供更多便利,提高财政保障效率。

4、注重强绩效促规范,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提高财政管理工作水平,加速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细化预算编制,全面贯彻零基预算和讲求绩效原则,提高预算安排到位率,扩大财政绩效评价范围和评估规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约束,切实维护预算严肃性,逐步建立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考评机制,推动市级部门提升预算管理整体水平。全面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结合单位、部门工作职能和实际运行情况,细化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取消业务费等定额外支出,提高财政保障水平。进一步丰富细化预算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收支透明度,规范理财行为,建设阳光财政。

5、注重明事权优结构,引导全市各地区均衡发展。进一步理顺财权事权关系。完善“市对下”财政体制,加快形成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全面核实市本级收入企业名单,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重新核定各城区上解比例和市对城区的返还比例,指导县(区)建立科学有效的县乡财政体制,实现市、县、乡镇三级财政科学有效联动。发挥市对县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县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统筹使用资金的积极性。

各位代表,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深知,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行动纲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乘势而上,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理财工作能力,奋力为开创全面振兴钢都新局面、加快建设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