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办坚持以十八大各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稳步推进仲裁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办发〔2017〕24号、辽政办〔2017〕22号和鞍政办〔2017〕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办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7〕24号和辽政办〔2017〕22号以及鞍政办〔2016〕6号文件精神。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是加强权力制约,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也是密切党群关系,加强群众监督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鞍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了以办副主任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秘书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中,办副主任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制定了详细的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并将各处室的政务公开任务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当中,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考评,对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不理想的,坚决不准评为先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主要类别是部门动态、政府机构、通知公告、部门预决算等信息。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包括预期引导、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PPP项目信息公开情况。二是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包括“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资国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情况。三是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包括发展、培育新动能、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等工作信息公开情况。四是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包括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五是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包括防范金融风险、房地产市场、生产安全信息等公开情况。以上信息均为涉及我办。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我办未开通“互联网+政务服务”。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办未涉及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主要负责人2017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解读政策的情况。因今年我单位未出台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故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主要负责人2017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解读政策等均未开展。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较好的完成了民心网回应工作,对于对鞍山市民心网转来的“于海雁”投诉信息的回复,多次与负责监督的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并按分管副主任的要求分别以电话方式向12345投诉中心回复和通过邮件的方式回复,结果满意为五星评价。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情情况
2017年,我办未涉及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我办未未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处理结果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7年,仲裁办根据工作任务及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为更加便捷的服务当事人。同时,我办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新建制度《仲裁办公文公开属性制度》、《仲裁办重要政策解读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保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尽管我办政府公开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自己的官方网站,只能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二是政务公开是一项系统的工作,我办编制少,没有专职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只能兼职工作。
(二)对存在的问题我办从以下几点进行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优势,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十二、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鞍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