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鞍政办明电〔2018〕3号)要求,结合鞍山市档案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2017年鞍山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论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鞍山档案信息网(网址:http://www.asarchives.net)公开发布并可下载。
一、总体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和《鞍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鞍政办〔2017〕6号)文件要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鞍山市档案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明细表》,对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责任要求,明确完成时限。建立“督考合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工作模式,强化公开监督,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等信息公开,全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988条。其中,通过中国鞍山、鞍山档案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726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223条,在鞍山电视台、鞍山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档案报》《鞍山日报》《千山晚报》《鞍山社会科学》、千华网等新闻媒体和报刊上公开信息39条。主要涉及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政务服务、档案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开设“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对鞍山档案信息网进行重新改版,设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相关信息31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贯彻落实《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一是改版鞍山档案信息网政务服务栏目。对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重新编制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相关信息,从而提高档案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档案服务社会能力。二是创新开展网上档案教育培训。采取“远程教育与实体教学相结合”的“互联网+实用档案业务培训”的全新档案教育培训模式,全市413人参加了培训,加强了全市档案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档案业务素质。三是军转安置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为促进军地融合做出新贡献。“八一”前夕,包含25万余条数据的全地区退伍安置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正式建成,并投放到市档案馆及七个县(市)区档案馆的利用窗口,鞍山地区退伍转业军人实现了可跨地区就地就近查询本人退伍安置档案。已出具退伍军人档案证明36份。中国档案报、兰台世界、鞍山日报、千山晚报、鞍山电台、鞍山电视台、千华网(网上访谈)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报道。档案工作为建军90周年献了份厚礼,为智慧鞍山建设提供档案数据支撑。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鞍山市档案局无建议提案办理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充分利用鞍山电视台、鞍山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及网站、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政策解读。一是主要领导积极开展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政策解读。围绕全市军转安置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主要领导接受电视台纪录钢都栏目的采访,以“馆藏档案助力民生”为主题,着重解读军转安置档案资源共享的主要内容、涉及范围,以及惠民利民举措等;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主要领导在鞍山电视台直播前沿“创城进行时”栏目以“展示传承城市文明,‘档案人’积极创城”为题,将市档案局把特藏档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文化相结合而创做出来的独具特色的“创城名片”——档案特色文化墙的内容、意义进行阐述,展示了档案工作和档案文化的发展与内涵,为鞍山创城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在纪念《档案法》颁布30周年系列活动中,主要领导在《鞍山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职业视角审视的档案价值》;在纪念《档案法》颁布30周年系列活动中,市档案局在《鞍山社会科学》上开辟“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30周年”专栏,主要领导发表署名文章;在“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中,主要领导带头宣传档案工作,接受群众咨询。全年主要领导解读政府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5次。二是在鞍山档案信息网政策文件栏目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政策文件5个,在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国家档案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政策解读信息4条,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贯彻落实《网络回应人制度》和《鞍山市档案局政府舆情回应制度》,执行每日读网制度,专人负责政务舆情的监测收集,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并做好归口报送、应对处置工作。2017年受理来自民心网网络回应人平台、12345市民热线、鞍山档案信息网的诉求件共11件,办结11件,群众满意率100%。全年无政务舆情。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鞍山市档案局无依申请公开办理件。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鞍山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市档案局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
(二)建立“督考合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局(馆)领导班子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馆)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处室工作周报制度、诉求月报制度、网站信息保障月考核、定期对处室工作进行督查等制度,局(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定期、不定期督查,随时掌握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三)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更新及时。2017年,根据工作任务及实施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四)工作制度健全。今年除继续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等原有制度外,新制定《鞍山市档案局公文公开属性制度》《鞍山市档案局政策解读制度》《鞍山市档案局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鞍山市档案局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会议制度(试行)》等4项制度,修改完善了《鞍山档案信息网站建设内容保障实施方案》,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五)加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已公开政府信息的收集、管理和查询工作力度,加强组织协调,规范考核制度,不断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接收工作。二是不断完善查阅场所建设。查询窗口设在鞍山市铁东区绿化街41-1号,配备查阅桌椅及档案查询检索打印的专用设备。公告档案馆开闭馆时间和《查档须知》《查档流程》及《开放档案利用办法》等制度,在接待窗口摆放意见簿和《查档指南》等便民服务资料。查档大厅干净整洁,窗口接待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热情服务,提供电话查档、窗口查档和预约查询等多样化查档便民服务,充分发挥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功能。鞍山档案信息网还提供现行文件、开放档案等档案信息的自助查询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2017年,共接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6份,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902份,国、省、市公报信息754条。接待利用公开政府信息18人次,提供政府信息21份卷册;全年共接待查档利用者1857人次,提供档案资料2716卷(册)410件,出具档案证明1090件。
(六)“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情况
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鞍山市第十一届“5·15政务公开日”暨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现场咨询、企业服务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解决了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实际问题,让群众和企业在活动中受益,达到活动预期目的。至活动结束,指导服务企业10余家,开展2批次现场集中指导与培训,指导服务2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15人次,发放宣传手册50余份,受理民生档案查询6人次,出具证明4份。同时,政务微博“鞍山档案”同步进行宣传。
(七)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
一是参加省市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二是以普及网络信息安全为主题,组织召开市档案局政务公开培训会,进一步强化了局(馆)全体干部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了档案信息安全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安全操作水平,以确保局(馆)档案信息安全。三是以“互联网+实用档案业务培训”模式,创新开展网上档案教育培训。举办了为期两周的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和继续教育培训班,加强了全市档案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档案业务素质。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5次,参训人员达500余人。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档案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鞍山市关于落实辽宁省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书〉整改措施和方案》中的整改要求,一是2018年档案工作作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之一,列入考评体系之中。二是2018年市档案局(馆)档案信息化建设将纳入《鞍山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开放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和《鞍山市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意见》。
(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积极推进鞍山市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工作,加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建设。新档案馆按照国家一级档案馆和智慧档案馆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突出前瞻性、智能性和实用性。在新馆建设项目规划中,阅览大厅建筑面积是现有档案馆查档面积的5倍,可同时满足百余人的查档需要。
十二、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鞍山市档案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