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接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21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鞍山市接待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鞍山市接待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47号胜利宾馆316房间;邮编:114000;电话、传真:0412—5582311;电子邮箱:asjdbmsc@163.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7年,我办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和《鞍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鞍政办〔2017〕6号)精神,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廉政建设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认真执行有关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领导,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推进信息公开,促进公务接待工作公开、透明运行,营造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我办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使政务公开工作成为我们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下半年由于领导工作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秘书处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务,在工作中强化责任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整体推进工作体系得到了发展,取得成效。

(二)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市接待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市接待办政务公开审核制度》、《市接待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市接待办信息保障制度》、《市接待办邀请第三方列席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培训情况

组织全员学习市《关于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的函〉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结合我办工作实际,认真提出意见。组织全员学习政府工作报告,为检验学习效果,在办内明确专人组织“学习政府工作报告”答题活动,并负责统计和报送工作。派专人参加了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9月19日),会后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精神及培训内容,提高了我办政务公开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

(二)财政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了我办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

(三)信息发布情况。2017下半年,我办开设公众微信号“鞍山接待”,共推送信息24条,进一步展示了市接待办形象。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办无建议提案办理件。

四、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加强了回应机制建设。做好领导信箱、群众来信等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对群众来信反映诉求及时反馈。对群众来信咨询有关政策、工作程序等情况的,依据法律规章,条理分明、耐心细致地进行明确答复。2017年通过领导信箱回应解决诉求1件,市民对处置结果很满意。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办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六、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我办没有收到公众对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接待办将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具体做到:

(一)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公务接待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更新公开目录内容;二是做好本部门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专栏的保障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同时依法满足公众的要求。

(三)确定政务公开的重点,紧紧围绕鞍山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把公开接待相关信息,促进经济增长,服务政府工作大局,推进信息公开的透明运行,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鞍山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鞍山市接待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