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六月份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时间:2018-07-10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625日至29日,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情况如下:

一、抽查情况

(一)6月份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6月份,省政府随机抽查政府网站85家,总体合格率为98.8%。“锦州教育网”等单位存在空白栏目,更新不及时、办事指南要素缺失、链接无法打开等问题,被省政府通报。我市未发现不合格网站。

(二)市政府办公厅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检查情况:市政府办公厅此次共检查政府网站49家,未发现不合格网站,但部分网站存在考察点被扣分情形,其中市交通委存在政策法规、政策文件超半年未更新现象。存在上述问题的地区和部门请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于715日前,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给市政府办公厅。

(三)网站名称域名规范情况:我市域名规范工作正有序推进,大多数市直单位已经按照要求将域名调整完毕并及时更新了全国信息报送系统。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还在使用一级域名,上述单位请立即按要求更新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相关信息,尽快完成我市网站名称及域名规范工作。

(四)网友找错情况:截止630日,全市共受理网友有效留言14条,其中10条问题属实。问题具体表现为市社保局、市人社局由于信息系统整合,无法正常访问。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虽然已经进行了处理及反馈,但还请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及运行维护,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网站监管职责,做好网站内容建设和常态化检查工作,要深查细查,不浮于表面,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改,严防政府网站出现“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意见不回应、服务不实用”问题反弹。

(二)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名称及域名规范的工作。政府网站名称域名调整后,要及时通过全国政府信息报送系统,更改相关信息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网站底部功能区要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710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六月份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07-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625日至29日,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情况如下:

一、抽查情况

(一)6月份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6月份,省政府随机抽查政府网站85家,总体合格率为98.8%。“锦州教育网”等单位存在空白栏目,更新不及时、办事指南要素缺失、链接无法打开等问题,被省政府通报。我市未发现不合格网站。

(二)市政府办公厅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检查情况:市政府办公厅此次共检查政府网站49家,未发现不合格网站,但部分网站存在考察点被扣分情形,其中市交通委存在政策法规、政策文件超半年未更新现象。存在上述问题的地区和部门请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于715日前,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给市政府办公厅。

(三)网站名称域名规范情况:我市域名规范工作正有序推进,大多数市直单位已经按照要求将域名调整完毕并及时更新了全国信息报送系统。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还在使用一级域名,上述单位请立即按要求更新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相关信息,尽快完成我市网站名称及域名规范工作。

(四)网友找错情况:截止630日,全市共受理网友有效留言14条,其中10条问题属实。问题具体表现为市社保局、市人社局由于信息系统整合,无法正常访问。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虽然已经进行了处理及反馈,但还请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及运行维护,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网站监管职责,做好网站内容建设和常态化检查工作,要深查细查,不浮于表面,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改,严防政府网站出现“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意见不回应、服务不实用”问题反弹。

(二)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名称及域名规范的工作。政府网站名称域名调整后,要及时通过全国政府信息报送系统,更改相关信息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网站底部功能区要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7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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