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研究涉及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赵爱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 杰 副市长
成 员:赵 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殿忠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英腹生 市信访局局长
刘 勇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周 军 市民政局局长
张晓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晓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望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顾洪新 市国资委主任
宋士刚 市工商局局长
程 斌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 旭 市税务局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顾洪新(兼)。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