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督导指导工作组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3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将鞍山市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鞍山市解决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其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解决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有关工作。
2、承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操作办法的通知》(鞍政办发〔2017〕139号)规定的鞍山市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鞍政办发〔2017〕139号文件职责分工及部门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兴东 副市长
成 员:刘金典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赵 博 市编委办副主任
丁忠宝 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安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 勇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刘 彦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敬雅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望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 超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 滨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姜艾平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 季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王自霞 市国资委正局级调研员
张 强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范广哲 市人防办副主任
张 宇 市工商局副局长
于为理 市质监局副局长
吴秉杰 市开发办副主任
于春林 市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处长
雒荣广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雨虹 铁东区副区长
金德建 铁西区副区长
曹春雷 立山区副区长
周 绕 千山区副区长
范恩飞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守义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胜群 千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仲维君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李宝章 市气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望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随即撤销。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