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本级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8-07-10浏览次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今年1月7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做了《关于鞍山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部分数据是根据预计情况报告的。目前,全市总决算已经通过省财政厅审核。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我受市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7年市本级(含高新区和千山风景区,下同)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市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安排1,395,813万元,执行中调整为1,424,092万元,实际完成1,402,169万元,完成预算的98.5%,同比增加72,567万元,增长5.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市本级非税收入短收幅度较大。

全市基金预算收入年初安排358,917万元,实际完成328,107万元,完成预算的91.4%,同比减少88,404万元,下降21.2%。

(二)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市本级(含高新区、千山风景区、经济开发区)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17,910万元。按照省财政厅当年决算要求,经济开发区决算数据并入千山区统计。因此,市本级年初预算口径需作相应调整。剔除经济开发区因素后,市本级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61,910万元,实际完成701,993万元,完成预算的92.1%,同比减少13,211万元,下降1.8%。

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1,937万元,剔除经济开发区因素后为131,437万元,实际完成130,83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同比减少69,432万元,下降34.7%。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一)全市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经市和县(市)区人代会及其常委会议批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386,002万元,调整后为2,870,787万元,实际完成2,738,4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4%。

全市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42,687万元,调整后为476,027万元,实际完成405,9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3%。

(二)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经市人大批准市本级(含高新区、千山风景区、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96,774万元。剔除经济开发区因素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233万元,调整后为1,328,927万元,实际完成1,252,2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2%。

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安排128,507万元,剔除经济开发区因素后年初预算数为128,007万元,调整后为163,408万元,实际完成140,5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6%。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一)全市预算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全市收入来源总计4,139,297万元(含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总计为4,006,922万元(含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地债还本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2,375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全市收入来源总计1,795,567万元(含当年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支出总计为1,725,473万元(含当年基金预算支出、调出资金和地债还本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0,094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二)市本级预算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市本级收入来源总计3,680,157万元(含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总计为3,603,460万元(含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地债还本支出、转贷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6,697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市本级收入来源总计1,510,745万元(含当年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支出总计为1,487,918万元(含当年基金预算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和地债还本支出、转贷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827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目前,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已经实行市级统筹管理,由市级财政专户统一核算。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由市和县(市)区分级管理。五项保险基金当年收支完成情况如下:

(一)养老保险基金

1、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全年收入完成776,877万元,支出完成1,109,198万元。收支缺口主要由省风险金借款以及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垫付解决。

2、城乡养老保险基金。全市收入完成36,375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630万元;全市支出完成32,716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759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全年收入完成43,211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11,768万元;全市支出完成50,987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0,059万元。

(二)医疗保险基金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市收入完成202,608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150,308万元;全市支出完成200,569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57,031万元。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全市收入完成95,629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1,395万元;全市支出完成93,724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002万元。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市收入完成39,855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32,311万元;全市支出完成24,190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7,624万元。

(三)工伤保险基金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8,881万元,支出完成15,914万元。

(四)生育保险基金

全市收入完成5,217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3,309万元;全市支出完成7,143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5,141万元。

(五)失业保险基金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2,491万元,支出完成6,824万元。

五、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7年上级财政对我市补助为1,510,965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199,52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884,3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27,077万元。2017年市级财力安排的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总额为91,144万元。

(二)基金补助执行情况

2017年上级财政对我市基金补助为9,296万元。由市级基金收入安排的对下补助为73,20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补助67,673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3,316万元,全部为市本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5,703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56,151万元,全部为市本级支出;结余12,868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7,25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611万元(市本级154万元、县区5,457万元)。

七、举借债务情况

(一)债券转贷收支情况

2017年,全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9.8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4.4亿元。置换债券全部用于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4.7亿元,其中,市本级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2亿元,置换债券全部用于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二)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2017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735.7亿元,其中:政府债务723.8亿元,包括:一般债务426亿元和专项债务297.8亿元;或有债务11.9亿元,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9亿元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9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656.8亿元,其中:政府债务652.2亿元,包括:一般债务357.3亿元和专项债务294.9亿元;或有债务4.6亿元,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4.2亿元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0.4亿元。


 

鞍山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0日    

 


 



关于鞍山市本级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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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今年1月7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做了《关于鞍山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部分数据是根据预计情况报告的。目前,全市总决算已经通过省财政厅审核。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我受市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7年市本级(含高新区和千山风景区,下同)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市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安排1,395,813万元,执行中调整为1,424,092万元,实际完成1,402,169万元,完成预算的98.5%,同比增加72,567万元,增长5.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市本级非税收入短收幅度较大。

全市基金预算收入年初安排358,917万元,实际完成328,107万元,完成预算的91.4%,同比减少88,404万元,下降21.2%。

(二)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市本级(含高新区、千山风景区、经济开发区)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17,910万元。按照省财政厅当年决算要求,经济开发区决算数据并入千山区统计。因此,市本级年初预算口径需作相应调整。剔除经济开发区因素后,市本级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61,910万元,实际完成701,993万元,完成预算的92.1%,同比减少13,211万元,下降1.8%。

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1,937万元,剔除经济开发区因素后为131,437万元,实际完成130,83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同比减少69,432万元,下降34.7%。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一)全市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经市和县(市)区人代会及其常委会议批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386,002万元,调整后为2,870,787万元,实际完成2,738,4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4%。

全市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42,687万元,调整后为476,027万元,实际完成405,9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3%。

(二)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经市人大批准市本级(含高新区、千山风景区、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96,774万元。剔除经济开发区因素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233万元,调整后为1,328,927万元,实际完成1,252,2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2%。

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安排128,507万元,剔除经济开发区因素后年初预算数为128,007万元,调整后为163,408万元,实际完成140,5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6%。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一)全市预算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全市收入来源总计4,139,297万元(含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总计为4,006,922万元(含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地债还本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2,375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全市收入来源总计1,795,567万元(含当年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支出总计为1,725,473万元(含当年基金预算支出、调出资金和地债还本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0,094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二)市本级预算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市本级收入来源总计3,680,157万元(含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总计为3,603,460万元(含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地债还本支出、转贷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6,697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市本级收入来源总计1,510,745万元(含当年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支出总计为1,487,918万元(含当年基金预算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和地债还本支出、转贷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827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目前,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已经实行市级统筹管理,由市级财政专户统一核算。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由市和县(市)区分级管理。五项保险基金当年收支完成情况如下:

(一)养老保险基金

1、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全年收入完成776,877万元,支出完成1,109,198万元。收支缺口主要由省风险金借款以及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垫付解决。

2、城乡养老保险基金。全市收入完成36,375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630万元;全市支出完成32,716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759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全年收入完成43,211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11,768万元;全市支出完成50,987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0,059万元。

(二)医疗保险基金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市收入完成202,608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150,308万元;全市支出完成200,569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57,031万元。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全市收入完成95,629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1,395万元;全市支出完成93,724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002万元。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市收入完成39,855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32,311万元;全市支出完成24,190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7,624万元。

(三)工伤保险基金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8,881万元,支出完成15,914万元。

(四)生育保险基金

全市收入完成5,217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3,309万元;全市支出完成7,143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5,141万元。

(五)失业保险基金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2,491万元,支出完成6,824万元。

五、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7年上级财政对我市补助为1,510,965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199,52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884,3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27,077万元。2017年市级财力安排的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总额为91,144万元。

(二)基金补助执行情况

2017年上级财政对我市基金补助为9,296万元。由市级基金收入安排的对下补助为73,20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补助67,673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3,316万元,全部为市本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5,703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56,151万元,全部为市本级支出;结余12,868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7,25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611万元(市本级154万元、县区5,457万元)。

七、举借债务情况

(一)债券转贷收支情况

2017年,全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9.8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4.4亿元。置换债券全部用于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4.7亿元,其中,市本级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2亿元,置换债券全部用于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二)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2017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735.7亿元,其中:政府债务723.8亿元,包括:一般债务426亿元和专项债务297.8亿元;或有债务11.9亿元,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9亿元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9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656.8亿元,其中:政府债务652.2亿元,包括:一般债务357.3亿元和专项债务294.9亿元;或有债务4.6亿元,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4.2亿元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0.4亿元。


 

鞍山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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