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信息来源:政法委发布时间:2018-09-13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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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鞍山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部署安排,提高政治站位,把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引向深入,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精心谋划部署,把惩治“蝇贪”和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列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工作

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利用纪检机关“12388”、“廉洁鞍山”网站、“鞍纪说事”微信公众号等举报平台,以及设立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专线电话,认真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反映。为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摸排问题线索,加大检查、察访力度,通过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线索。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集中筛查近五年来的问题线索,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市纪委监委对反映农贸集市、批发市场、矿山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着力发现问题。另外,同政法机关建立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强化线索管理,对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进行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实时更新线索台账,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

优先处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坚持优先处理、快查快办,强化跟踪督办,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实行重点督办,目前,已对34件问题线索实行重点督办;对反映较为集中和典型的重点乡镇、重点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交办督办工作,必要的直接查办;对于重点涉黑涉恶类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和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方式,由包案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到包案地区进行督办和指导。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涉嫌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10件,立案4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1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严明纪律要求 强化追责问责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凡是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从快处理。对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的,要进行严肃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地区或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密切同政法机关的沟通配合,及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深挖彻查“保护伞”,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