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发〔2018〕17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8〕24号)精神,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鞍山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一带五基地”建设,加快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强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容量底线硬约束,把改造提升钢铁、菱镁、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作为稳增长的压舱石,把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磁科技等新兴产业作为推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加速器,努力实现传统与新兴产业双轮驱动,建设现代工业经济体系,为全面振兴钢都打下坚实工业基础。

二、优化工业布局

(一)调整工作发展思路。各地区要认真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环境容量、能源消耗等条件,调整工业发展思路,深化工业地区布局调整,立足现有工业基础实施组团发展、提质增效,着力减轻地区环境和能耗压力,积极构建特色突出、错位发展、互补互进的工业发展新格局。

(二)强化工业集聚发展。全面推进新建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强化园区规划管理,依法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推动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和不符合规划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新建工业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投资管理、土地供应、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要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实施严格的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对重点行业加强规范管理。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集中整治,按照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依法采取关停一批、升级改造一批、搬迁入围一批的措施,分类处置。

(三)推动石化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鞍钢煤化工产业园建设。充分发挥辽科大、热能院、焦耐院在煤化工领域人才、技术、研发方面的优势,推进与相关企业的对接。推进鞍钢化工事业部煤焦油深加工、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高效清洁催化芳腈系列产品及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扩建等项目建设。促进鞍钢化工事业部年产6万吨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经济开发区萘系深加工及仓储物流等项目得到实质性进展。

(四)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积极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大力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好项目。加强对铸造、焦化、印染、制革、化学原材料制造、农药、电镀等产业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对项目的备案按规定实施严格的环保、能耗、水耗、安全、用地等标准。坚决杜绝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招商项目。

三、调整工业产业结构

(五)提升工业项目质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认真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在源头上按规定从严把握工业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钢铁生产规模,新增钢铁产能项目禁止备案。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备案,原则上禁止氧化铝项目建设。

(六)加快重化工企业技术改造。落实全市化工、冶金行业“十三五”规划,发挥技术改造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加快现有重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设施(设备)改造,改造的标准应高于行业全国平均水平。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推进石化、钢铁、装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数字矿山改造。

(七)推动钢铁产业创新发展。推进地方企业炼铁产能置换项目,全面完成高炉改造。加快推进地方鞍钢融合发展,共同建设矿产品加工与综合利用、煤焦油深加工、现代物流、工程技术与节能服务、钢材深加工、新材料六大产业园区。依托鞍钢技术优势,在海洋工程装备、高科技船舶、核电、汽车、家电、铁路运输、电力、机械制造等领域大力开发新产品。

(八)推动菱镁全产业链发展。整合现有菱镁采矿企业,设立菱镁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提高矿业集中度,组建一批菱镁深加工企业集团,形成布局合理的供矿基地。推动耐火材料生产企业全部实现清洁化生产,按照生产布局组建大型生产企业集团,打造中国高端耐火材料和镁质建筑材料产业基地,原矿域内深加工率达到100%,制成品转化率提高到80%,矿石资源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引进世界级菱镁深加工龙头企业,促进菱镁产业迈向价值链高端。

(九)提升装备制造业竞争力。全面落实《鞍山制造2025行动纲要》,主动对接沈阳经济区的航空、机床、军工等领先产业,推进我市高端装备制造、汽车、轨道交通、激光科技等产业向高端迈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实现“鞍山制造”向“鞍山智造”转变,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依托沈阳经济区雄厚的科技优势,发展壮大磁产业和高端阀门产业集群,实现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探索与沈阳共建中德产业园鞍山分园。

四、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十)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利用好与南京市经济合作的机遇,打造鞍山特色软件园,大力发展工业控制、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新一代通讯技术、工业仿真实验平台等软件产业。加快构建绿色智慧的大数据产业发展体系,推进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引进奇虎360公司网络安全、华为软件园和聚龙金融大数据项目。加快区域智慧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市场化进程,促进社会资源广泛参与智慧鞍山建设工作,统筹分步实施企业云、爱鞍山市民网、城市创新创业综合体、信息安全保障、市民卡等重点项目,继续全面推进全市智慧城市建设。

(十一)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出台《鞍山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新能源汽车“小三电”、锂离子动力电池、仪表盘电路板、忠大铝业四期、海城铝合金压铸汽车零部件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挥鞍钢汽车板材、地方零件配套等方面的优势,谋划引进新能源汽车项目。依托鞍钢的氢气资源,推进我市专用车行业由原有燃油车型向新能源车型转型升级。在汽车新材、汽车零部件、专用车、氢燃料电池及整车等领域与沈阳形成上下游配套。

(十二)大力发展磁科技产业。与工信部赛迪研究院合作成立鞍山磁应用技术研究院,设立磁科技产业发展基金,建设磁谷科技小镇和磁科技产业园等“一镇两园三中心六大基地”,打造“中国磁谷”。

(十三)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依托“双创”资源集聚的区域、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等载体,支持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依托互联网打造开放共享的创新机制和创新平台,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创客等创新主体协同创新。持续强化“双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双创”、理解“双创”、支持“双创”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工业节能降耗

(十四)推动实施工业节能降耗重点工程。鼓励钢铁、菱镁、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工业绿色制造工程,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六、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桥梁纽带作用,切实落实好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

(十六)落实支持政策。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节水治污、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等。落实现有税收、信贷、采购、土地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转型发展、提质增效。

(十七)加强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工业高质量发展人才培训,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装备制造业“走出去”。

(十八)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作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传播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理念,为我市工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政发〔2018〕17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8〕24号)精神,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鞍山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一带五基地”建设,加快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强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容量底线硬约束,把改造提升钢铁、菱镁、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作为稳增长的压舱石,把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磁科技等新兴产业作为推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加速器,努力实现传统与新兴产业双轮驱动,建设现代工业经济体系,为全面振兴钢都打下坚实工业基础。

二、优化工业布局

(一)调整工作发展思路。各地区要认真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环境容量、能源消耗等条件,调整工业发展思路,深化工业地区布局调整,立足现有工业基础实施组团发展、提质增效,着力减轻地区环境和能耗压力,积极构建特色突出、错位发展、互补互进的工业发展新格局。

(二)强化工业集聚发展。全面推进新建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强化园区规划管理,依法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推动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和不符合规划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新建工业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投资管理、土地供应、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要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实施严格的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对重点行业加强规范管理。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集中整治,按照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依法采取关停一批、升级改造一批、搬迁入围一批的措施,分类处置。

(三)推动石化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鞍钢煤化工产业园建设。充分发挥辽科大、热能院、焦耐院在煤化工领域人才、技术、研发方面的优势,推进与相关企业的对接。推进鞍钢化工事业部煤焦油深加工、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高效清洁催化芳腈系列产品及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扩建等项目建设。促进鞍钢化工事业部年产6万吨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经济开发区萘系深加工及仓储物流等项目得到实质性进展。

(四)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积极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大力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好项目。加强对铸造、焦化、印染、制革、化学原材料制造、农药、电镀等产业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对项目的备案按规定实施严格的环保、能耗、水耗、安全、用地等标准。坚决杜绝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招商项目。

三、调整工业产业结构

(五)提升工业项目质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认真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在源头上按规定从严把握工业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钢铁生产规模,新增钢铁产能项目禁止备案。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备案,原则上禁止氧化铝项目建设。

(六)加快重化工企业技术改造。落实全市化工、冶金行业“十三五”规划,发挥技术改造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加快现有重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设施(设备)改造,改造的标准应高于行业全国平均水平。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推进石化、钢铁、装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数字矿山改造。

(七)推动钢铁产业创新发展。推进地方企业炼铁产能置换项目,全面完成高炉改造。加快推进地方鞍钢融合发展,共同建设矿产品加工与综合利用、煤焦油深加工、现代物流、工程技术与节能服务、钢材深加工、新材料六大产业园区。依托鞍钢技术优势,在海洋工程装备、高科技船舶、核电、汽车、家电、铁路运输、电力、机械制造等领域大力开发新产品。

(八)推动菱镁全产业链发展。整合现有菱镁采矿企业,设立菱镁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提高矿业集中度,组建一批菱镁深加工企业集团,形成布局合理的供矿基地。推动耐火材料生产企业全部实现清洁化生产,按照生产布局组建大型生产企业集团,打造中国高端耐火材料和镁质建筑材料产业基地,原矿域内深加工率达到100%,制成品转化率提高到80%,矿石资源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引进世界级菱镁深加工龙头企业,促进菱镁产业迈向价值链高端。

(九)提升装备制造业竞争力。全面落实《鞍山制造2025行动纲要》,主动对接沈阳经济区的航空、机床、军工等领先产业,推进我市高端装备制造、汽车、轨道交通、激光科技等产业向高端迈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实现“鞍山制造”向“鞍山智造”转变,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依托沈阳经济区雄厚的科技优势,发展壮大磁产业和高端阀门产业集群,实现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探索与沈阳共建中德产业园鞍山分园。

四、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十)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利用好与南京市经济合作的机遇,打造鞍山特色软件园,大力发展工业控制、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新一代通讯技术、工业仿真实验平台等软件产业。加快构建绿色智慧的大数据产业发展体系,推进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引进奇虎360公司网络安全、华为软件园和聚龙金融大数据项目。加快区域智慧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市场化进程,促进社会资源广泛参与智慧鞍山建设工作,统筹分步实施企业云、爱鞍山市民网、城市创新创业综合体、信息安全保障、市民卡等重点项目,继续全面推进全市智慧城市建设。

(十一)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出台《鞍山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新能源汽车“小三电”、锂离子动力电池、仪表盘电路板、忠大铝业四期、海城铝合金压铸汽车零部件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挥鞍钢汽车板材、地方零件配套等方面的优势,谋划引进新能源汽车项目。依托鞍钢的氢气资源,推进我市专用车行业由原有燃油车型向新能源车型转型升级。在汽车新材、汽车零部件、专用车、氢燃料电池及整车等领域与沈阳形成上下游配套。

(十二)大力发展磁科技产业。与工信部赛迪研究院合作成立鞍山磁应用技术研究院,设立磁科技产业发展基金,建设磁谷科技小镇和磁科技产业园等“一镇两园三中心六大基地”,打造“中国磁谷”。

(十三)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依托“双创”资源集聚的区域、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等载体,支持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依托互联网打造开放共享的创新机制和创新平台,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创客等创新主体协同创新。持续强化“双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双创”、理解“双创”、支持“双创”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工业节能降耗

(十四)推动实施工业节能降耗重点工程。鼓励钢铁、菱镁、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工业绿色制造工程,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六、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桥梁纽带作用,切实落实好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

(十六)落实支持政策。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节水治污、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等。落实现有税收、信贷、采购、土地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转型发展、提质增效。

(十七)加强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工业高质量发展人才培训,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装备制造业“走出去”。

(十八)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作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传播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理念,为我市工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