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概况
第二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铁西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
第一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铁西区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预算公开单位汇总 |
|||
序号 |
单位 |
序号 |
单位 |
1 |
区委办 |
54 |
保健所 |
2 |
组织部 |
55 |
防疫站 |
3 |
宣传部 |
56 |
城建局 |
4 |
统战部 |
57 |
环卫处 |
5 |
纪委 |
58 |
永乐公园 |
6 |
机关工委 |
59 |
绿化所 |
7 |
政法委 |
60 |
公厕办 |
8 |
信访办 |
61 |
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
9 |
老干局 |
62 |
保障房中心 |
10 |
编委 |
63 |
土地利用办 |
11 |
国有资产管理局 |
64 |
征收管理局 |
12 |
工业经济开发区 |
65 |
房产经营管修处 |
13 |
区人大 |
66 |
教委 |
14 |
区政协 |
67 |
铁西教育信息中心 |
15 |
政府办 |
68 |
党校 |
16 |
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
69 |
教师进修 |
17 |
安监局 |
70 |
十二中学 |
18 |
统计局 |
71 |
二十五中学 |
19 |
审计局 |
72 |
三十八中学 |
20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73 |
四十二中学 |
21 |
商务局 |
74 |
四十三中学 |
22 |
物价局 |
75 |
四十五中学 |
23 |
档案局 |
76 |
四十六中学 |
24 |
公共服务中心 |
77 |
十七中学 |
25 |
婚登处 |
78 |
育才中学 |
26 |
环保局 |
79 |
公益小学 |
27 |
房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
80 |
黎明小学 |
28 |
农村经济发展局 |
81 |
新陶小学 |
29 |
高铁西站综合管理中心 |
82 |
大西街小学 |
30 |
企业服务中心 |
83 |
民生小学 |
31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84 |
共同小学 |
32 |
规划管理办公室 |
85 |
居义小学 |
33 |
财政局 |
86 |
跃进小学 |
34 |
核算中心 |
87 |
红星小学 |
35 |
担保中心 |
88 |
太阳升小学 |
36 |
团委 |
89 |
启智小学 |
37 |
妇联 |
90 |
逸夫小学 |
38 |
工会 |
91 |
晨光小学 |
39 |
工商联 |
92 |
育才小学 |
40 |
残联 |
93 |
北地号小学 |
41 |
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
94 |
繁荣办事处 |
42 |
检察院 |
95 |
南华办事处 |
43 |
法院 |
96 |
共和办事处 |
44 |
司法局 |
97 |
永乐办事处 |
45 |
公证处 |
98 |
大陆办事处 |
46 |
科协 |
99 |
八家子办事处 |
47 |
科技局 |
100 |
新陶办事处 |
48 |
文体局 |
101 |
北陶办事处 |
49 |
图书馆 |
102 |
兴盛办事处 |
50 |
文化馆 |
103 |
启明办事处 |
51 |
民政局 |
104 |
永发办事处 |
52 |
福利企业办公室 |
105 |
新城办事处 |
53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06 |
运输管理所 |
第二部分鞍山市铁西区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鞍山市铁西区预算情况说明
1、2017年铁西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62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9400万元,非税收入680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6000万元。
2017年,铁西区区本级部门,包括区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0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71万元。
2、2017年铁西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0万元,支出预算2600万元。
3、2017年铁西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993.4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07.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838.38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58.6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89.08万元。支出预算为43873.59万元,收支结余119.9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11.08万元。
4、2017年铁西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为0万元。
5、2017年铁西区转移性收入预算为4710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预算854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770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的提前告知数为856万元。
第四部分 铁西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
2017年,鞍山市铁西区本级,包括区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10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71万元。同口径比2016年增加7万元,增长0.69%。
1、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增加46万元,原因:一、新增加一个预算单位---房产经营管修处。二、2016年部门安排的项目没有计提公务接待费,今年与上级统一口径,正常计提。三、车改后“机关参公单位公务交通补贴”项目安排在“商品服务支出”科目。以上三项原因造成计提基数增加,因此2017年公务接待费增加46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39万元,下降4.3%。
在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和深化公车改革,车改后压减了公车运行费用。